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115179]

房产销售部更改合同制度。

一、本制度包括客户提出的:更名、换房更改付款方式、退房、改动装修标准、改单位间隔、没收楼盘或其他附加条款等条要求。

二、更名。

客户需注意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营销部经理、法务部长、主管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更名。原认购方需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收回原认购方收据,已交房款不予退还,直接开具新收据给新认购方。

三、换房

客户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营销部经理、法务部长、主管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换房换房后的价格以销售部当天公布的价格为准。

四、更改付款方式。

客户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改付款方式,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主管、财务总监和公司总经理认可后,方可更改。实际成交价不得作修改,但可根据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给予相应的优惠。

五、客户退房。

客户若应特殊原因提出退房,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没收定金或违法约金,余下的房款由财务部约定时间退款。

六、改动装修标准。

客户提出改动装修标准时,必须递交手写审请书,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能实施,并交纳查应的由工程部确定的改动装修金。

七、改单位间隔。

客户提出更改单位间隔,若未交房,需向销售部提交手写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交纳相应工程款后,方能实施。若已交房,应请客户直接与公司物业部联系。

八、没收楼盘。

根据合同条款,客户因违约而公司必须没收其楼盘,由公司扣款,销售部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由公司财务部约定时间退还应退款项。

九、附加其它条款。

销售部主管汇报公司经理后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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