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管理重点

劳动密集型企业点多面广、大量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缺乏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如何减少此类企业火灾隐患?北京市消防局原副局长李进谈了自己的见解。

下载论文网   2013年,吉林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的“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2014年,浙江台州温岭发生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6人丧生;广东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的“3?26”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遇难;山东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的“11?16”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

这些火灾虽然发生的地点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5.1万起,造成559人死亡、556人受伤,占全国各类单位火灾伤亡人数的20.3%。

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总量大、死亡人多,尤其是近3年来,重特大火灾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公安部消防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的重视。

国务院安委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底,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底存在哪些火灾隐患?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其火灾高发?本刊记者特地走访了北京市消防局原副局长李进,请他给予分析解答。

厂房布局缺规划   说起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原因,李进首先指出厂房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由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以外来加工或出口贸易为主要业务,依靠沿海地区便利的进出港物流、剩余的劳动力,以及传统的手工业技术优势发展而来,属于“一哄而上、集中连片发展”。

因此,李进认为,从宏观角度看,这些产业缺乏规划指导,没有科学合理发展的布局,“多数为临时搭建的厂房,没有长期的资金投入,自然,各种标准都相应降低,其中包括防火要求。

”   比如一个蔬菜加工企业,季节性生产的特点非常明显。

假如没有正规的厂房,就需要临时搭建,这种临时的建筑往往“先天不足”,没有规划,使用彩钢板简单快速地建起来就行,不管防火间距够不够,周围是否有消防水源,是否有消防通道。

或者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租来的房屋进行改造,东接一块,西接一块,老建筑的消防设施陈旧,与新建筑的消防系统未成一体,缺乏有效联动,形成短板,最后导致整体消防水平不足。

“这就好比企业坐在火焰山上生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李进分析说,即使企业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再先进,外壳不安全也不行。

还有的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大干快上,本来应该半年建好的厂房,硬生生三个月就完成投产了,其中可能就对防火防灾的要求偷工减料了。

另外,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较弱,为最大限度地追求生产利润,不惜克扣职业安全方面的成本投入,厂房内缺少火灾预警、排烟系统,疏散通道不通畅等问题比比皆是。

人员缺少培训   相比厂房、设备等静态因素,李进认为人员这一动态因素,更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作大多需要手工操作,或者辅以简单机械操作,属于熟练工种劳动。

“从业人员往往文化水平不高,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火灾隐患认识不足,发生火灾不知怎么处理。

企业为降低成本,也不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李进说道。

特别是春节之后的“用工荒”,许多新员工没有经过相关培训就上岗工作,他们不像在这家企业工作好几年的老员工,对新环境不熟悉,涉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最容易“捅篓子”,“出事的”往往就是这种新员工

另外,李进还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出现“滥竽充数”的现象。

简单地说,就是企业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省去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比如一个车间内需要200名员工作业,以往的老员工只剩下150人,新招的50名员工,就混在老员工之间,参与工作,“其实‘师带徒’的方式,并没发挥太大作用。

”   产品的调整、订单的变化,以及季节性变化等因素,会使产品或工艺的危险性发生变化。

像新产品的生产,可能在工艺环节中增加酒精、稀料、有机溶剂等物质的使用,这些改变被忽视的话,也容易引起火灾或群死群伤事故。

“其实,生产过程的改变,不仅有可能引发火灾,也有可能导致触电等其他工伤事故。

因此,根据用工特点、季节特点等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仍十分必要。

李进强调说,不是一次性培训教育就能解决问题,要每年都坚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条块结合”防重于消   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未完成升级转型之前,如何加强此类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呢?李进的观点是,“条块结合”,让各行业、各地区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编织出牢固的消防安全网。

所谓的“条”,就是指纵向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比如某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应予以处罚或制止;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构调整及发展,工信、商务等部门应制定行业指导意见或安全规范,淘汰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企业或行业,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减少火灾隐患。

而如果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中,使用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或存在特种作业,质检、安监等部门需对设备的运转、检修维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监管;生产经营许可的资质需工商部门把关;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整体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执法。

“块”是指省、市、区、县、街、乡等各级政府,要协调好区域经济发展与行业升级发展的关系。

不能一味追求效益和就业,而致使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成片出现。

李进认为,“条块”结合得好,纵横交错的消防安全网络就会编织得更密,漏洞也会变少。

消防安全除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更多的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

李进提出,在依法治国、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政府应该为企业“松绑”,但企业不能不加强自律,要求政府对其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而应履职尽责,依法建设、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同时,李进希望能够加强事故警示案例的宣传教育,将近些年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做成视频,在企业的食堂内循环播放,或者在进厂门口,张贴类似的宣传挂图,让触目惊心的教训能够入耳入脑入心。

尽可能做到事故案例宣传到这一行业的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岗位的员工

最后,李进还谈了他的另外一个想法,即能否考虑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引入保险机制,事先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以此保障火灾等灾害发生后的赔偿资金,还可以合理使用保险费用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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