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的非贸易议题

摘要:本文针对WTO多边贸易谈判中出现的非贸易议题进行论述,首先介绍了非贸易议题的产生与发展,并分析了发达成员发展成员对这议题的立场,最后就发展成员如何应对问题提出了一些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多边贸易谈判非贸易议题贸易与环境劳工标准 取代关贸总协定(GATT)而创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不仅包括了GATT中有关货物贸易的相关规定,而且涵盖了许多影响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的措施,而且与贸易有关议题的不断扩大。

除了传统的与贸易有关的既定议题(built—inissues)外,大量的非贸易议题(non—tradeissues)也被很多成员国纳入WTO未来谈判的框架。

一、非贸易议题的提出与发展 1.多边贸易谈判非贸易议题 所谓非贸易议题,就是GATT/WTO体系下的与贸易关系较远(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的系列议题

非贸易议题是伴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而产生的,并逐渐成为了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

多边贸易体制的早期,贸易谈判的重心历来是关税减让问题(尤其是工业制成品的关税减让),这在GATT框架下的前五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可以发现。

而第六轮肯尼迪回合已经将非关税壁垒(反倾销)明确纳入了谈判内容,不过更具实质性变化的是在其后的东京回合,该回合谈判中,成员方大量的注意力转移到如何消除非关税壁垒方面上来,产生了一系列附加协定,这些协定包括关于非关税壁垒、补贴、海关估价、产品标准以及政府采购等。

在接下来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成员方对这些问题给予了更进一步的关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范围之广、议题之复杂、对世界经济结构影响之远,在总协定历史上都是空前的,其中很多重大的、新的议题被提出来进行讨论,尤其是知识产权和贸易服务。

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来,WTO一直酝酿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一是讨论世贸组织成员间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问题;二是针对国际贸易投资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贸易与环境、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等,讨论制定新规则问题;三是对原有规则如反倾销规则等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进行审议和作必要的修改。

2001年11月,世贸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各方经过激烈讨论和艰苦磋商,最终通过了《部长宣言》等文件,就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启动达成了共识,会议决定发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并明确了新一轮谈判的主要内容。

在即将启动的WTO成立之后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非贸易议题集中在知识产权、环境、劳工标准等几个方面,并且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

2、非贸易议题问题所在 非贸易议题本身并不是个新的问题,其自身在多边贸易体系的不同时期都有一定的发展

劳工标准为例,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美的一些代表就提出过劳工标准问题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上,发达成员在维护人权、保证公平竞争的借口下,坚持把劳工状况和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核心劳工标准作为大会议题,尽管发展成员坚决抵制,但在发达成员的坚持下,最终以妥协方式把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题目”列入议题

非贸易议题的存在意义在于将其引入WTO体系的合理性以及应当如何引入。

非贸易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是由于提出者企图将非贸易议题与国际贸易直接挂钩,即违反这些条款者可予以经济制裁。

也正因此,非贸易议题自提出之后就处于质疑与争论的漩涡当中。

劳工标准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框架并不标志着全世界范围内就这些敏感问题的对话出现了一次突破,发达成员发展成员表面上在各自的宣言中的措辞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如何理解其中的重要细节却并未达成一致,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预料世贸组织中的非贸易议题之争不会就此结束。

贸易一体化程度加深和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方面增加了全球的福利,另一方面也使一国的利益更容易为别国的行为所侵害,从而招致了上述争论更加激烈,并且争论范围也呈不断扩大之势。

二、WTO成员非贸易议题的争论 通常情况下,非贸易议题都是由发达成员提出的,而做出强烈反应的是发展成员,他们指出了在WTO体系内引入非贸易议题的种种不合理性;相应地,发达成员就其提议做出辩护,并重申了有关多边贸易体制的根本原则。

1、发展成员非贸易议题的反应 发展成员对试图将非贸易议题纳入WTO的举动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 首先,WTO是一个制定和实施多边贸易规则的组织,它应当坚持集中处理贸易领域的议题

而处理贸易议题的一些原则(如透明度和国民待遇)和方法不一定适合非贸易议题

新的议题不是贸易议题,因此也不受WTO管辖,如果真的将它们纳入WTO体系,将会扭曲多边贸易体系的功能甚至威胁到它的稳定性,从而损害WTO。

其次,在乌拉圭回合中,发达成员提出了一些新的议题,如知识产权、服务和投资措施等。

这些协议(TRIPS、GATS和TRIMs)的实施目前已经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著名的贸易经济学家、乌拉圭回合中GATT总干事的顾问,杰格蒂斯·伯格迪教授,在《金融时报》发表论文曾指出,当初将知识产权引入WTO是一个错误,因为它不是一个互惠的贸易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贸易体系(大多数的专利属于发达成员发展成员必须支付高额版税),应当将TRIPS剔除在WTO之外。

这是乌拉圭回合中不恰当地引入非贸易议题的一个教训,不应当重复发生。

第三,即使没有新议题,WTO现有议程已经非常繁多,并且在实际上已经超负荷运行。

目前,现有的既定议题主要包括已达成协定的实施,农产品和服务贸易谈判的永久议程,TRIPS和TRIMs的审议,后多哈时期的其他议题,各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贸易审议,贸易争端处理。

再增加新议题将使得WTO负担更加沉重,并将影响WTO关于贸易和上述的其他工作的投入。

此外,发展成员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进行这些新议题谈判,而对采取新的贸易标准也缺乏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讨论非贸易议题实在是力不从心。

第四,发展成员所关注的议题久而不决。

WTO在实施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贸易协议与协定时出现不平衡。

发达成员似乎忽视了WTO的一些既定议题,尤其是对于发展成员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等议题反应冷淡。

农产品议题自GATT时期就展开了讨论,而在WTO成立后一直没有实现突破性进展,发达成员对本国农产品的生产补贴和高关税长期以来使得发展成员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他们认为,连这种WTO框架内扭曲自由贸易、损害公平竞争的问题都不能解决,也就不应当再去讨论哪些新的甚至与贸易无关的议题

发展成员认为,WTO应当限制管辖范围,集中精力处理贸易议题,它们在多边贸易规则体系内有着合法地位,这些规则体系将代表着WTO中大多数成员发展成员的利益。

2、发达成员对质疑非贸易议题的回击 发达成员认为将非贸易议题纳入WTO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并不违反WTO的各项基本原则,发展成员的质疑实际上是对WTO的误解。

针对非贸易议题的争论,他们认为: 首先,WTO的职能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覆盖基本的内容之外有着新的任务。

在关贸总协定建立之初的十几年里,绝大多数磋商都是针对降低关税而言的,到了二十世纪70年代,非关税壁垒取代了关税壁垒成为自由贸易的主要障碍。

在东京回合谈判中,缔约方大量的注意力转移到如何消除非关税壁垒方面上来。

乌拉圭回合谈判把这一系列措施统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必须遵守的一揽子协议中。

这种对于世界贸易市场的运行方式的规范制度无疑是一种向正确方向的重大进步,同时也是世界贸易发展的必需。

对于这些各国政府没有办法进行统一规范的问题,必须寻求一种国际合作的组织机制对其进行规范。

因此,包括竞争政策、投资规则、劳工标准、投资标准等在内的问题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议题

他们甚至认为,如果所有的贸易问题仅仅集中在经济领域,那么也就不需要WTO了。

其次,WTO有先例,并且有着更不适合的议题存在。

非贸易议题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早在乌拉圭回合,美、欧等发达成员就试图将一些与贸易无关的议题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成功地将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纳入了WTO,而TRIPs协议与GATT、GATs共同构成了现今WTO体制内的“三驾马车”。

有关TRIPs协议的达成和实施表明了在WTO内引入非贸易议题有着现实的可行性,尽管它自产生之日起就饱受非议,但是TRIPs确实是与贸易、经济、投资领域有着密切关系的。

虽然环境、劳工标准等议题TRIPs相比对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又不相同,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在WTO体系内进行这些问题的讨论的不可能性。

更何况WTO内部有着比这些非贸易议题更“不着边际”的关于“监狱产品”的规定。

最后,从长期来看,发展成员加大对环境、劳工等保护的力度,可以消除外国投资者和技术转让者的顾虑,鼓励外国投资,刺激国内和国外的研究和发展,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

为此,发达成员强调,将环境、劳工议题纳入WTO框架下也是基于发展成员长远利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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