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经营者请假制度(3)

购物中心经营请假制度(三)。

zz中心为维护广大经营业户的根本利益,规范、保证商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

一、根据zz中心统一规定,准时开门,按时关门(一楼至三楼营业时间为8:00—20:30;四楼和地下家居营业时间为8:30—18:00),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营运部说明。

二、全年除春节期间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停业放假外,其余时间应按时照常营业,违者给予每日罚款100—200元广播通告批评或旺季市场封门5—15天的处罚。

三、营业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脱岗,遇急事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临时看管。

四、经营负责人外出时,必须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管理,以便处理经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经营场所严禁做出影响正常经营的各类活动及行为,如在公共区域睡觉、打扑克等。

六、经营者确有急事关门停业的,请到营运部填写《业户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内由zz中心营运部负责人批准,关门停业三天以上者,须报zz中心总经理批准,否则,不准擅自关门停业

七、营运部位置:zz中心五楼办公区。联系电话:2XXX9或内线1XX9。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