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工作建议

公司法务工作建议

回顾以前在开发公司法务的经历,有几点关于公司法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合同起草审查和修改工作

合同审查起草和修改工作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起草审查主要有以下几类合同:行政类合同、营销类合同和工程类合同。在合同审查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基本的是对合同的基本条款审查,要注意合同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其次是对合同总体的把握,对合同内部质量和外部质量的控制。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支持

当时,开发公司合同履行中的法律支持未做明确的要求。个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行法律支持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项环节,从法律角度的一种考量。既是为合同的正常履行保驾护航,避免纠纷,也是为发生纠纷后,如何保护公司的利益作了相应的铺垫。

一般发生法律纠纷后,再去处理,其实是一种事后处理方法,往往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比如,有相关事实,无相应的证据和证人。在如有相互的口头约定,无书面的约定等。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这些限制就必然会减少。

(三)合同签订前的商务谈判

合同文本的审查程序是在经办人通过与合同相对方商务谈判后,交由法务人员进行审查,但法务人员对合同商务谈判的内容仅仅从合同文本去猜测和揣摩,无法真实和全面的了解商务谈判的内容。必然对合同的理解存在偏差。未参与合同谈判,也必然对谈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能及时提醒经办人,造成合同的先天不足。当然本条所指的合同签订前的商务谈判主要是针对重要和复杂的合同,或对公司非常重要的商务谈判

以上为本人那段时间工作感想,此仅供做公司法务的同仁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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