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湖长制的主要任务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省委、省政府领导现将《关全面落实湖实施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8年9月日关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见贯彻落实央办公厅、国院办公厅印发《关全面推行河长制见》(厅〔06〕)和《关湖泊实施湖长制指导见》(厅〔07〕5)精神进步加强全省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见。
、总体要()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十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先、保护主、依法管护坚持问题导向和“谁污染、谁责、谁治理”原则根据实际分类施策实施更严格湖泊管理保护措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做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建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生态环境支撑建设美丽四川、推动形成人与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08年0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编制完成全省湖库等水域(含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塘坝下)名录研究提出省、市级年目标、问题、任(措施)、责任“四张清单”公示公告省、市、县、乡四级湖长;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确保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责制核心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乡级“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
到00年全省湖库等水域管理责任进步明晰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到位防控机制有效运行重问题得到;水保护进步加强基完成湖库等水域管理与保护围划定实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确保各类水体数量不减少面积、形态总体稳定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管控有效蓄泄如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等要相适应;水环境质量进步改善作饮用水水地湖库等水域水质全面达标集雨区汇入湖库等水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功能进步提升湖库等水域重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二、组织形式(三)实施围。
确保所有水域责任主体明确并做到河长制湖长制无缝衔接、全面覆盖、格化管理将重要天然湿地(国际、国和省级重要湿地)、已成库容0万立方米及以上具有供水任水库、设计输水流量立方米每秒及以上具有供水任渠道补充纳入河长制实施围;塘坝及其他天然湿地、渠道由各市(州)根据实际补充纳入当地河长制实施围。
(四)组织体系。
实行省总河长责制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与河长制工作统部署、统推进、统落实、统督、统考核。
确有必要各地可另行制定湖长制相关制。
湖泊所市、县、乡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由所流域相应层级河长担任。
跨省、市级行政区域且地位和作用重要湖泊设立省级湖长由所流域省级河长担任;跨县、乡级行政区域湖泊原则上由所流域上级河长担任湖长。
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按所流域分别由市、县、乡级河长责。
跨行政区域或作用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原则上由所流域上级河长责;跨市(州)重要天然湿地和重要型水库、干渠由所流域省级河长责。
(五)工作职责。
湖泊高层级湖长责任人对湖泊管理保护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辖区管理保护直接责任。
各级湖长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总河长会议等确定事项组织领导相应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牵头制定“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工作目标、问题、任(措施)和责任“四张清单”;牵头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对跨区域湖泊明晰管理责任协调关河流防控;对下级湖长履职情况及年目标任完成情况进行督督导、考核评估和激励问责;统筹协调管理保护重、难问题。
省级湖长络员单位原则上相应流域省级河长络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0主要河流省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执行。
各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对辖区湖库等水域管理保护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协调责任协推进各项工作。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履行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考核职责统责河长制湖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依法划定湖库等水域管理保护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依法依规确定管理围土地使用权属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分优先保护区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国土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严格控制湖库等水域跨越、穿越、临水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建设重项目和民生工程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恢复和补救措施限减少不利影响。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国土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涉及湖库等水域开发利用流域、区域相关规划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湖库等水域管理围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并科学论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制。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违法占用湖库等水域。
严格管控围养殖、采砂等活动。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国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七)强化岸线管理保护。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支持生态旅游发展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程保持湖泊岸线然形态逐步恢复湖泊、水库岸线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国土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沿湖库等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相衔接并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
(牵头单位国土厅;责任单位省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八)加强水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控制取水总量维持湖泊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
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健全集约节约用水机制。
(牵头单位水利厅、省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机关事管理局、省能局、省税局)深入推进治污减排加强污染监管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入库、入渠污染物总量。
污染物总量超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应认真排污染制定实施限期整治方案明确年污染物削减量逐步改善湖库等水域水质;水质达标应采取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将治理任落实到湖泊、水库汇水围各排污单位逐步推进固定污染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加强对湖泊、水库和渠道周边及入湖、入库、入渠河流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污染、污染、船舶污染等综合防治。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加强湖泊、水库、渠道汇水围城市生活污水管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水利厅)严格入湖、入库、入渠排污口监管依法取缔非法设置入湖、入库、入渠排污口确保得到有序整治并逐步减少。
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排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九)加水环境综合整治力。
强化水功能水质管护推进湖泊、水库水环境整治限期完成存黑臭水体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
加强饮用水水生态环境管理作饮用水水地湖泊和水库开展饮用水水地规化建设。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国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水利厅)加强湖区、库区和渠道周边污染监管和治理开展清洁流域建设加综合整治力。
有条件地区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等措施改善水环境。
作饮用水水地湖泊和水库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结合防洪、供用水保障等要因地制宜加湖泊、水库和渠道引水排水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国土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农业厅)(十)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
实施湖泊、重要天然湿地和水库健康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制、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摸清湖泊、重要天然湿地和水库生态系统状况与社会功能状况。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加强湖泊和水库水调控进步提升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加强湖库等水域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牵头单位农业厅;责任单位林业厅)加对生态环境良湖泊、重要天然湿地和水库严格保护。
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湖库等水域治理与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然连通。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维护湖泊和水库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因地制宜推进湖库等水域生态岸线和滨湖绿化带建设加快水生生物保护区、河湖公(水利风景区)、湿地公、乡村湿地、微湿地、幸福美丽新村、水美乡村等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国土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十)健全执法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多部门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
(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制办、省扶贫移民局等)开展专项行动坚清理整治围垦、侵占水域及乱倾乱倒、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
集整治湖库等水域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扶贫移民局)四、保障措施(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落实湖长制作推进生态明建设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进展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各市(州)、县(市、区)要进步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湖长前沿作用。
要落实湖库等水域管理单位强化部门动确保管理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月0日前将上年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报省委、省政府。
(十三)完善监测监控。
摸清基情况建立“河(湖)档”完善湖库等水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夯实工作基础。
科学布设湖库等水域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依托数城市建设信息和数据共享平台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和分析评估体系。
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对湖库等水域变化情况动态监测。
(十四)强化分类指导。
针对川西高原、盆周山区、盆地丘陵平原等不类型湖泊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突出问题因地施策科学制定“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
泸沽湖“湖策”管理保护方案流域机构指导下对接相关省份由省级湖长牵头组织编制;其他湖泊由高层级湖长牵头组织编制。
“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应以整湖泊单元编制并与入湖河流管理保护方案相衔接切实湖泊管理保护存突出问题。
年目标、问题、任(措施)、责任“四张清单”应高层级湖长批准执行。
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管理保护方案纳入相应“河(湖)策”管理保护方案确有必要也可另行编制。
(十五)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宣传力营造良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管理保护水环境责任识和参与识。
通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湖长、微信公众、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依法公布水环境信息鼓励、引导民环保组织有序参与监督聘请相关专学者、生态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进行监督和评价适开展三方评估。
(十六)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多元化补偿投入机制。
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和水保护市场机制鼓励各类投主体进入培育壮环境污染治理和水保护市场主体健全社会投回报机制。
(十七)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县级及以上湖长责组织对下级湖长考核考核结作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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