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中国编辑。

在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关系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随之呈上扬趋势。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这一特性,承租人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届满想要继续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可以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租赁。在实际生活,承租人租赁房屋居住多年或租赁门面柜台)经营一段时间以后,在租赁期间投入人力财力,带动了租赁物周围的经济环境,使租赁物的价值大幅增长,但在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人却有权将房屋门面柜台转租给他人而不再租给原承租人,而且出租人的这种权利不受到任何的限制。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仍然想续租房屋门面柜台)的情况下,房屋出租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有绝对选择承租人权利而原承租人显然是处于弱势。优先承租权即是对原承租人的一种救济方法。

6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