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与WTO多边投资框架建立的可行性分析

内容提要 论文通过对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以及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组织关于建立多边投资框架的努力进行阐述,分析了WTO《与贸易有关投资措施协定》的产生及其经济影响,进而研究在OECD《多边投资协定》已经流产的情况下,WTO多边投资框架建立的可行性

关键词 规则 WTO 多边投资框架           建立多边投资框架的问题在国际上已经讨论了很久。

实际上,早在20世纪70年代有关国际组织就开始了这方面的努力,而WTO《与贸易有关投资措施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InvestmentMeasures,以下简称TRIMS)就是一个比较原则性的关于建立多边投资框架的初步协议

只是它仅仅对国民待遇问题作出了规范,因而还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上。

2001年多哈会议以后,各成员国达成共识,决定将贸易投资等问题放到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以后再进行。

随着时间的临近,国际投资规则的进一步发展以及WTO多边投资框架能否建立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国际投资规则的衍进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简称FDI)政策主要由三方面组成:即约束外国投资者的进入和经营的规则和法规、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和它们在其中运作的市场功能。

在不考虑间接投资的情况下,国际投资规则是在各国FDI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国际谈判和政策协调达成国际双边协定、地区协定以及多边协定,逐渐形成对国际投资加以规范的基本原则,因为“通过阐明国际投资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这些协定能帮助建立一个有利的投资环境。

多边投资框架则是在一系列国际投资规则的基础上形成的。

1948年的《哈瓦那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可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外国直接投资最早的国际协议,由于美国国会拒绝批准有关成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哈瓦那章程”,使该组织未能成立,这份由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制定的多边国际协议最终未获批准。

1948年关税与贸易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以下简称GATT)的诞生为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由于该协定是在哈瓦那国际贸易组织大宪章的贸易条款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一生效就有人提出将投资条款的内容纳入协定的范围(在1955年的复议中,GATT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的投资规定决议,鼓励国际资本流入急需投资的国家)。

1949年,由国际商会制定的《外国投资公平待遇国际法则》成为第一份获得通过的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协议,但这份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协议实际上并没有约束力。

之后,关于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协议逐渐增多,且绝大多数获得通过,这些地区的、非政府的和多边协议(无论是否具有实际的约束力)共同构成了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行为规范。

因此,从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是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第一阶段。

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后,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协议越来越多,这是因为7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全球化的投资规则,从而促进了有关建立国际投资规则的努力。

其中,1976年由经济合作组织制定的《国际投资和多国企业宣言》是比较重要的一份文件。

它对跨国公司在各国的行为准则作了界定,提出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但它的缺陷是没有把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态度写入条款,因此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从20世纪60-80年代是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第二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而迅速暴露出国际投资规则的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进入了第三阶段。

其中,签定于1988年1月1日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协定国际投资规则的贡献在于:它制定了一个模式,为后续的贸易投资谈判提供了重要的范例。

例如,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部分(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模式),关于免税部门的条例(作为多边投资协议的模式,包括与文化、医疗保健、社会服务、教育、交通和能源部门有关的国民待遇)以及关于服务贸易的部分(作为关税与贸易协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模式)。

同时,该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为以后各项投资协定的诞生提供了蓝本。

协定投资条款是1993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而后者又是经合组织《多边投资协定》的模型。

多边投资协定》的投资条款在很多方面是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条款的内容完全相同的,例如,《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都包括了国民待遇这一原则。

以上这些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投资协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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