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和谐社会语境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摘要:完备公共服务体系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之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重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先决条件。

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既要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正确把握其基本特征,又要科学设定建设路径。

唯有如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能得以最终实现。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创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党的1项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从理论到实践,它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新境界必有新要求,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完备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系,以消除社会公共需求日益增长与当前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的矛盾,缓解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紧张关系。

1、完备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先决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与此同时,社会市场化进程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但也带来了新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国内各种利益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伴生出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比如,社会需求的某些方面仍然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社会贫困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严峻,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大量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问题、失业问题、教育问题、环保问题等日趋突出。

诸如此类的社会不和谐问题犹如病灶1般侵入并损害了我国社会机体,给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深入分析上述这些侵害我国社会机体的因素,笔者认为,这些不和谐因素归根结底都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完备所致。

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1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

具体而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主要表现如下:1是公共需求以超常的速度增长。

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的总体增幅,并且近两年的增幅更大。

2是公共需求主体快速扩大,广大农民和城镇中低收入者逐步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

3是公共需求的结构变化迅速,除了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利益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由于1方面是公共需求迅速增长,另1方面则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使得我国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已经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矛盾。

这个社会矛盾不解决,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和谐社会的建构就无从谈起。

因此,从1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

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1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出发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相当长时期内所要面临的1大基本国情。

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受基本国情的制约,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同样要受制于此。

也就是说,当前我国所要建构的和谐社会,是1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和谐社会,否则,这种和谐社会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我们党也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发展状况,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

这九大目标包含了我国民主法治、人民生活、公共服务、道德文化、社会创新、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全方位的内容,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1定时期内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同理,完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样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1现实。

也就是说,1方面,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1个适应和谐社会需要的完备公共服务体系,但在体系建立过程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要有条件的、分步骤的。

那种脱离现实国情、好高骛远式的盲目建设难免要遭致失败。

我国仍是1个发展中大国,在当前条件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是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

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完备,就能安全地度过经济社会发展的危险期。

唐铁汉等人的研究表明,依据国外经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分为3个基本阶段:1是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左右的阶段

在该阶段,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否则,将导致经济发展的中断与停滞。

2是人均GDP处于1000~8000美元的社会经济增长阶段

这是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需要注意全面、系统地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教育、科技优先增长,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控制社会福利的增长水平。

3是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左右、开始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

这是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主的发展阶段,要注意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和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控制社会福利的过快增长。

在该阶段,要注意控制公共服务的数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发展阶段,比较国外经验而言,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1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2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1般说来,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1系列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1 政府主导。

有学者指出,公共服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有关工商企业,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

这种政府主导的特质,首先表现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最主要的提供者。

由于政府公共性质,政府的主要职能之1就是公共服务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政府必须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治安和国防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政府主导的特征还表现为政府责无旁贷地成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

政府根据国情和本区域内的人口资源和财政能力来确定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水平、策略、原则等方向性的框架,并经同级权力部门机构批准实施。

公共服务过程来看,无论从目标设定到组织设计再到公共服务的机理运作,还是最终输出公共产品到收集社会反馈再到修正输入,政府始终是其中的主导者。

换言之,政府公共服务制度的设计者、实施者与维护者。

公共服务体系全面不全面、完整不完整,归根结底取决于政府意愿与政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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