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治方案 [**乡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乡乡人民政府 关印发《乡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各村委会各心所办 《乡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乡人民政府 09年8月0日 乡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电动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以及《理州深入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乡人民政府研究定全乡围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以下方案。
、工作目标 通深入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动车使用环节监管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加电动车盗抢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和交通违法行处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实现全乡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不断提高电动车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乡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统组织、协调推进全乡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朱霖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兴安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姚 蕾 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赫振强 心校校长 左 乡安监办主任 陈 柳 乡规划心主任 张永斌 乡化责人 陈谣 村委会主任 刘永昌 直捷村委会主任 毛世材 爱国村委会主任 李 杰 爱民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乡安监办由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责指导、协调、督促检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上报相关信息。
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由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
三、整治任 ()组织和指导各村委会、相关单位督促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租赁、维修、组装、充电、停放等场所消防安全检严格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五清理三畅通五设置”“三绝不能”等要依法处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依法处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
(责任部门派出所、安监办) (二)加强电动车盗抢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车登记册验按照《电动行车安全技术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册登记手续。
对驾驶拼装、擅改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上道路行驶电动车依法进行处。
(责任部门派出所、各村委会) (三)督促相关单位、村委会加强对然村、出租房、宾馆、市场、企业、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所、传统村落、古建筑等重区域电动车停放监督检检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给予制止并组织清理。
(责任部门安监办、规划心) (四)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物古建筑、宾馆等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责任部门安监办、化) (五)加强电动车校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学校电动车停放、充电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
(责任部门心校、安监办) (六)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车危害宣传电动车使用维护安全常识。
以违法违规和安全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责任部门安监办、化、各村委会) (七)加强落实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推进全乡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主任部门安监办、派出所、村委会) (八)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电动车安全领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防应对。
(主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安监办、派出所) 四、工作要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明确职责任迅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电动车销售、使用以及租赁、组装、停放、充电、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等环节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全面开展宣传力做到喻户晓引导群众主动办理电动车有关证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社会共治公管良氛围。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取缔古城、古镇、古村、古街电动车租赁、销售以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重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规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电动车管理规化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确保落实。
专项整治期党政办协安监办进行严格督落实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格化”管理机制。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者存违规销售、违规租赁、违规充电等现象整治不力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情况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全乡通报批评。
乡人民政府 09年8月0日 乡党政办公室 09年8月0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