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事管局加强各网点保洁卫生服务标准
卫生标准特制定以下规则:
1、大厅做到整洁明亮,公共设施摆放整齐有序,不准有灰尘、杂物、有死角、蛛网等现象。
2、玻璃门窗做到光滑、整洁、明亮、门窗槽内无灰尘、无杂物,易拉易推。
4、步梯、电梯做到扶手、栏杆卫生整洁,无死角、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四周光滑明亮。
5、地面、墙壁、天花板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蛛网、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无垃圾。
6、户外广场、花池做到地面干净,设施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死角,花池内严禁有乱棵、死草、杂草,修枝整齐,要有舒适感。
7、卫生间做到干净卫生、台面无水渍,无锈渍,无污垢,无灰尘、无死角、无异味。
9、楼道痰筒及时更换清洗,保持外部洁净。
以上细则如有违反罚当事人2—10元,情节严重的20—50元罚款或开除其本人,不在留用,现场负责人受连带责任罚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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