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协议

二手汽车买卖协议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1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车牌号。

车名。

发票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备注。

自卸货车。

车辆使用性质:货运。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以上车辆车款为: 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车款支付方式:

车款为120000元,2013年6月5日支付100000元,余款20000元在车辆年审手续完成后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013年6月5日前,该车的所有费用卖方负责。

2. 2013年6月5日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费用买方负责(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相关的交警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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