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全市地税系统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的通知
按照市委和省局有关要市局党组研究定向全市地税系统二批开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
现将省局督导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分组等情况通知如下。
()了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向所督导单位提出见建议;(二)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三)全程参与指导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总结推广型验发现和分析存问题并督促;(五)传达央、省委、国税总局和省局有关精神及工作要督促抓落实;(六)及向市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见建议。
()督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二)二督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三)三督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四)四督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三、工作要。
()督导组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央、省委、总局精神和市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义切实增强政治识、局识和责任识。
严格按照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深入实际调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紧紧依靠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努力把督导工作各项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振奋精神忠职守团结协作树立良形象圆满完成工作任。
(二)二批活动单位要按照市局统部署和要认真贯彻落实央、省委和总局精神积极支持督导组工作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落到实处。
活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省局督导组审定组织实施并报市局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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