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标识的社会功能及其管理

存款保险官方标识,简称存款保险标识,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普通百姓对是否参与了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人脸识别”的重要凭证或标志。

下载论文网 无论在采取强制保险还是自愿保险的体制下,获得官方授予的存款保险标识,可以清晰而明确证明某一金融机构及其产品是否获得存款保险保障。

存款保险标识最基本的功能是可以提高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识别度和认可度。

但即使实行强制投保方式,主要国家和地区大多不对外国银行分行提供存款保险,这就需要对已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予存款保险标识

这就是推行存款保险标识的基本理由――即识别机构的基本功能

然而,存款保险标识更重要的是其社会功能,即存款保险标识具有连接宏观制度和微观场景,形成微观个体潜意识、社会阶层记忆,保持社会公众信心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功能

为此,我们不妨从“结构―功能”角度来认识,我们就从两个案例说起:   案例一,某基层金融机构以“国家银行”“法定机构”标签进行不当竞争的事件。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信用社已从农业银行管理体制脱离出来,成为法人经营主体,与农行营业所一道成为最基层的金融机构。

1997年3月,某一边缘山区的乡镇,仅有两个原本“一家人”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行营业所,自然成为竞争对手。

某日,农行营业所在其场所显眼处挂出“农行是国家银行”的标语。

不几日,这家机构存款明显上升,而信用合作社出现小规模存款“搬家”。

信用合作社也不甘示弱,立即在场所拉出“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国家法定金融机构”的横幅,被拉走的存款又逐渐“回家”。

经过“一来一去”的“过招”,这两家机构存款又回到原先的“均衡”状态。

不过,当地有关部门很快对他们这一不当竞争行为和做法加以制止。

这则笔者调研时亲闻的事件,可以说是关于利用存款国家隐性保险标识进行市场不当竞争的典型案例。

尽管2015年5月之前一直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从社会宏观层看,当时社会各阶层普遍存在一种“存款国家兜底”的隐性保险观念,长期以来,形成一种社会记忆。

也就是说,尽管没有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却存在着隐性的国家兜底惯例,于是在微观层面,发生了案例中两家金融机构在所谓“国家银行”“法定机构”等“标签”上动心思,以非正式的“标识”让普通百姓加以识别和认可,拉存款,搞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存款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之后,发生因谣言传播引发向银行集中性支取存款的事件。

2016年8月,某省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某一县城的支行,依法对其一家信贷企业因贷款逾期未还申请查封抵贷资产,而该企业纠集相关人员在支行?T口拉横幅、散布谣言进行诋毁,导致不明真相的储户到该支行集中取款。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快速妥善处置。

由于采取得力措施,历时近三天,集中取款范围始终控制在该支行营业部单家网点,没有波及当地其他网点和金融机构,有效控制了事件的外溢效应。

这一案例反映,尽管从宏观制度层面国家已经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但在社会记忆尚未完全形成“存款保险”共识,尤其是广大普通存款人尚未有“存款保险”的观念和意识,加之尚未推出存款保险标识,以致微观个体在某些谣言的操控下,作出非理性行为。

也就是说,尽管在宏观层面已有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由于存款保险标识当时尚未推出,以致有关存款保险微观场景缺位,个体潜意识和社会记忆尚未形成。

基于对上述案例的“结构―功能”初步分析,结合美国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拉斯维尔关于“象征”对“政治”作用的理论,笔者提出存款保险标识除了投保机构的识别功能,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功能,具有连接宏观制度与微观场景的功能

微观个体社会各阶层形成共识,再到阶段性和历史性的社会记忆,从引导和提高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识别度和认可度,再到营造银行业公平竞争、平稳营运的社会意识环境。

可以从心理管理和行为管理两个层次加以分析:   一是微观个体群体社会阶层心理管理。

引起知觉的功能

这是管理心理活动的起始阶段,也是存款保险标识的基本功能

存款保险标识微观个体――普通的存款人――要具有引起对投保机构及其产品具有“存款保险”知觉的标识设计。

这就要求讲究存款保险标识设计,如美国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侧重存保标识的简明醒目;而我国香港HKDPB(存款保障委员会)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对标识内容采用了中英对照的双语模式,这种做法,显然比较容易引起更广泛的存款人知觉。

隐喻联想的功能

存款保险标识本身应具有一种隐喻的形象,让社会各阶层的多数人认识到存款保险这一制度,进而对投保机构及其产品产生“安全保障”的联想。

因此,有些国家和地区存款保险标识的设计,就体现“注意”的要求。

如台湾地区CDIC(“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注重体现存款保险的目的与精神,日本DICJ(存款保险公司)着重体现其职能。

若在设计上,没有考虑这一要求,则要在存款保险宣传和对问题机构救助上,加以强化存款标识,营造存款保险的隐喻形象及其联想功效。

引发认同的功能

经过较长时间的宣传,在个体存款保险及其隐喻获得认知、联想,进而在社会某一些群体某些区域产生认同。

这一进程的触发点,可以是存款保险机构应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尤其挤兑事件的处置等。

产生信仰的功能

在前面三个阶段或功能的基础上,让社会各阶层更多的群体在更多区域上,对某一具体的存款保险制度产生信赖,进而对存款保险文化产生信仰。

这一阶段,最高目标是形成阶段性的历史性的社会记忆。

这往往需要经历重大经济金融危机应对和处置,存款保险发挥独到功效,以及制度的自我完善,才能产生信仰的功能

如产生于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美国FDIC,成功应对了之后的一系列危机与各方面的挑战,期间发生过大规模的银行倒闭,但却很少发生挤兑现象,这就是美国社会阶层对存款保险标识及其隐喻的制度和文化等产生信赖和信仰之例证。

二是微观个体群体社会阶层行为管理。

激发情绪的功能

这是行为的起始阶段,也是存款保险标识转向培育行为的功能

它是指在前面四个阶段和功能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功能展示等活动和实践,让微观个体群体社会阶层以存款保险标识为“信物”,激发出对投保机构及其产品的一种相对持续稳定的情绪,构成个体群体存款保险的认可、信赖和信仰情绪。

形成态度的功能

存款保险标识经过宣传教育、制度实施、功能展示和绩效累积等系列活动和实践,通过存款保险标识本身这一“信物”,强化微观个体群体社会阶层关于某一存款保险制度及其文化的态度,如是与非判断、肯定、中立与否定等立场观点。

支配行为的功能

这一阶段和功能,是以存款保险标识为信物培育个体群体社会各阶层行为的关键性功能或阶段。

存款保险标识微观个体眼前出现或脑海里闪现,就能将存款保险标识所汇集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及其文化的概念和观念迅速映现在行为中枢,进而支配个体群体的行为。

如何培育群体社会阶层的支配行为是存款保险标识社会功能建设的关键,这需要长时间多环节的历练和积累。

促进沟通的功能

这是功能改进和提高阶段。

赋予存款保险标识的沟通机能,如设置链接窗口,接受投诉,引导存款个体群体社会阶层与存款保险机构、投保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对话,增加相互间理解和合作。

围绕存款保险标识社会功能及其各个阶段性功能的特点,发挥存款保险标识连接宏观制度和微观场景的独特作用,提出如下存款保险标识管理的建议:   首先,加强存款保险标识的认知管理,激发参与存款保险热情。

一是遵循内容简明、样式美观的原则,设计存保标识,要求以安全稳健的图形和颜色为主,以实现易于辨识和宣传为目标,体现保障存款安全、维护金融稳定的宗旨。

二是向全社会征集存款保险标识的设计,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存款保险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若已在小范围征集、定稿并向社会公布的,则要采取补救措施,即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解读标识的涵义,并列入金融知识“三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范围和内容。

三是鉴于存款保险标识从知觉到联想、再到认同和信仰存在阶段性和周期性的特点,利用“三五小庆逢十大庆”惯例,举办存款保险建立周年纪念活动,强化社会各阶层的认知。

其次,科学诠释并构建存款保险标识知识联想库,强化社会各阶层存款保险态度管理。

一是科学诠释存款保险标识隐喻及其联想,让存款保险标识深入个体群体社会阶层内心,构建关于存款安全、金融稳定的完整认知态度。

二是收集整理和利用中外存款保险救助机构的案例,构建标识知识联想库,并加以广泛的宣介,进一步丰富社会各阶层关于存款保险标识的内涵和相关知识体系。

三是利用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社会阶层对存款保险认知态度的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和采取应对措施。

再次,大力培育社会群体存款保险的认同感,细化社会阶层参与存款保险行为管理。

一是加强对强制使用及禁止使用存保标识的场合及情景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升社会存款保险的认同感。

二是加强对利用存款保险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监管,对违反存款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给予严厉的处理。

三是根据社会各阶层存款保险认识的不同心理特点,运用细分策略,制定相应的宣教方案,对相应的社会阶层采取不同行为管理方式,达到有效支配社会?A层参与存款保险行为之目标。

最后,打造社会各阶层存款保险信仰的管理体系,加强互动沟通对话机制的管理。

一是建立以突出存款保险文化为主体的管理体系,培育社会各阶层存款保险机构信任、对投保机构及其产品信赖,对整个存款保险制度及其文化信仰。

二是制定存款保险标识管理办法。

要明确存保标识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存保标识管理监督机制和约束惩戒机制。

三是建立畅通投诉咨询渠道。

对涉及投保机构客户、交易对手、金融同业等投诉和咨询,由存款保险管理机构指定专人予以及时评估和解决。

同时,充分整合和运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增加微信公众号等投诉处理渠道,促进管理机构、投保机构与消费者间理解、沟通与对话。

□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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