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7)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管理职责。
4.0内容。
4.1工程部将所有设备房的钥匙统一归类、编号并配备齐全后,建立文字档案,放入专用的钥匙箱统一管理。
4.3所有借用人员须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记录借用、归还时间及借用人姓名。
4. 4业主、租户及施工队借用钥匙需由物业部出具借用申请,并按时归还。
4.5低压总配电室、变压器室、高压室、发电机房、水箱房等重要场所的钥匙由当值主管人员负责保管,并每班交接,接班人员须认真核查需交接的钥匙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则交班人员必须在获取解决方案且接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上述场所的钥匙原则上不得由非工程部人员借用,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应由当值主管委派专人陪同,工作完后立即锁门并归还钥匙。
4.6空调主机、电话交换机等特殊设备的密码,仅限工程部主管及相关专业主管人员知道。当相关专业主管人员因故离职时,由工程部主管或其授权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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