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资本(股票)市场活跃国家的经验表明,信息披露公司行为、保护潜在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需要得到定期、可靠、详细的信息,使他们能对经理层是否称职作出评价,井对股票的价值评估、持有和表决作出有根据的决策。鉴于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在其公司治理原则中对信息披露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

一、公司治理信患披露的国际比较与。

(一)公司治理需要披露信息

从世界各国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来看,可分为三部分内容:①财务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权结构及其变动、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②中计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等,审计信息主要被用于评价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状况;③非财务会计信息,包括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政策、风险预测、公司治理结构及原则、有关人员薪金等,非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治理的性和有效性。通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从需求和受托责仟上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向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二是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进行信息披露或责任说明;三是公司(作为法人)向各利害关系者进行信息披露。随着资本市场的,股权日益分散,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和公司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霹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因为大量的小股东只能通过公司向社会披露信息来进行决策,他们无权或无意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用脚投票”是其唯一的选择。鉴于上述事实,不少国家都加大了对公司向社会披露信息的管制,要求公司广泛地向社会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和非财务会汁信息,这不仅针对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对小股东也有极大益处,

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进行公司治理和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为实现信息披露真实性、相关性、及时性、完整性,各国都提出要采用高标准来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如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者披露公司是否能够“持续经营”等,这无疑是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所最希望获取的信息。可以说,信息披露真实性是实现公司有效治理的前提,而高标准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基础。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相关性来看,各国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要求公司所提供的信息不仅能满足股东的需要,同时还要能满足其他利害关系者的需要。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上,不少国家都针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客观分析,提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除国家法规的规定外,还要披露所有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和股东决策信息。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现实要求各国作法卜来看,人们普遍关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各个报告和治理原则都要求公司利用通信技术披露信息,这样不仅可使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更加快捷,还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进行评估和决策。在具体作法上,各国通常要求或提倡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的网页,同时在网上召开股东大会、投票或发表意见,将公司治理信息逐步或全部在网上披露

(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重点是财务会计信息

财务会计信息成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重点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众所周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评价公司股票价值最直接的依据,也是其他经济决策的最终体现。任何投资者都会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极为敏感,即使是有关董事和经理人员的薪金也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经常会被用来作为评估其业绩的指标。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无论是股东还是其他利害关系者,都会对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极为关注,人们通过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可获得许多重要而有价值的结论,这些结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信息使用者决策和行动。

鉴于上述理由,世界各国公司治理均对保证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会计准则、审计人员独立性、内部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世界卜第—份公司治理研究报告——Cadbury报告的诞生与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有着直接的关系,究其原因就是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会影响股东及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决策,为了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真实与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必不可少。

此外,从现代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上来看,不仅在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上更加注重真实、相关、完整、及时,而且在内容上也有较大变化,由原先只关心事后核算信息,发展到关注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预测公司盈利和风险已经成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之一。这些要求和变化都促使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向更高层次上迈进。具体而言,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资产负债表;②损益表或利润表;③现金流量表;④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⑤财务情况说明书;⑥各种财务会计报告附注;⑦各种会计政策运用的说明;⑧合并会计报表;⑨审计报告;⑩其他财务会计信息

应当说,所有对于公司治理重要的事项都应在发生时立即披露,但信息披露不能无理增加的成本负担,公司也不必披露可能危及其竞争地位的信息,除非这些信息对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决策和避免误导投资者是必需的。为了明确哪些信息是必须披露的,许多国家使用了“实质性”这一概念。实质性信息是指如果遗漏或谎报这些信息,将影响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另外,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项目应易于理解,使信息使用者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并且信息获得成本不是过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作用。

二、规范我国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由于我国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制定公司治理原则,所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在各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均执行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与现实的角度来看,我国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的需要。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中国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以全面指导我国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一)我国公司治理应当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的全部重大问题。

1.公司概况及治理原则。公司披露其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演变、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关联公司及其关系、从业人员、资本金结构和主要经营指标变化等。公司还应披露在实际工作中所运用的公司治理原则、管理结构和公司政策,特别要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利划分和人员结构,这些信息对评估公司治理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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