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补充协议  发包人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承包人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准)80%次月0日支付承包人工程进款。

四、承包人完成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

工程保证金按合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修建部分工程发包人按垫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准)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零发包人支付30%。

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0%。

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0%。

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0%。

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0%。

款按合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部分工程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

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0%。

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0%。

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0%。

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 0%。

款按合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工程安全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件规定计取进入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5%。

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0%。

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5%款不计利息。

保修工作产生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扣除已垫付应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

) 九、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正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发包人完成工程余款支付

十、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5%。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前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

十四、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00版和该定额期定额配套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件工程不采用。

发包人(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          03年   月    日  承包人(盖)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        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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