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税源管理模式的分析

对中国税源管理模式的分析

一、税源管理的概念及提出背景   税源管理就是指税务部门进行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负责将税款转交等行为。税源管理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80年代,国际货币组织(IMF)财政事务部主任坦兹指出:经济学家们已经建立了评价某一税制好坏的理论。奇怪的事,很少有人专门研究税收管理的方式、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不是辅助的问题。与之对应,税源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也开始逐步浮出水面。众所周知,税源是动态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1.税源规模迅速扩大。1994年中国税务部门管理纳税户1 397万,到2007年已扩大到2 017万。从1994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5 000亿元到200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63 104亿元。税收收入也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   2.税源结构日益多元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国有非国有、内资与外资、法人与非法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的纳税人都已成为中国税收的来源。这是税务部门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管理环境。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3.税源信息化程度日趋提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企业管理日益信息化,而且借助信息网络技术,还形成了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   二、税源管理经济学理论依据   1.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作为当代西方经济学主流,专门研究既定分工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问题,它坚持了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认为所有经济主体都是理性的。税源管理同样是一项涉及多项分工的复杂体系,面临组织结构的选择以及组织效率最大化的问题。由于分工原因会产生交易费用,而交易费用对分工水平的结构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如何有效控制各机构建的交易费用,以确保税源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能效用的最大程度发挥,就成了税源管理创新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2.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本文由收集整理的基本论点是经济理论在政治活动或政府选择领域中的应用和扩展,即把经济分析工具应用于政治研究领域,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去考察政治领域中的集体决策或其他非市场决策。对诸如政府失灵等现象导出了对政府进行必要的制度法律约束的观点。联系税源管理创新问题而言,就是要加强税源管理法制建设,确保税源管理在法制轨道内健康运转的必要性。中国的新《税收征管法》为税源管理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但仍存在法律级次偏低、法律约束力不强等一系列问题。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3.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三个因素: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它的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交易成本。其中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可以看成是法律、法规。非正式规定包括行为准则、伦理规范等。联系税源管理来看,要将税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以有效降低税源管理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三、中国在税源管理监控方面采取的措施   1.金税工程(CTAIS系统)。1994年,中国的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听取了电子部、航天工业总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的汇报后,指示要尽快实施以加强增值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税工程。从19982003年底,金税工程二期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期间的主要实施步骤如下:(1)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总局、省局、地(市)局、县(区)局的四级交叉稽核;把稽核和防伪税控原本相互独立的系统捆绑在一起运行,做到数据共享、功能互补,解决交叉稽核中由于人工录入数据造成的数据错误;同时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金税工程管理。(2)将增值税征管各环节都放在网络上运行,尤其要采集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信息和税款缴纳信息,以此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和监控。 论文网   2.源泉扣缴。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   3.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纳税信誉分A、B、C三级AC级别享受不同待遇。根据《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等级,设置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良好纳税信誉等级,B级为一般纳税信誉等级,C级为不良纳税信誉等级。   4.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根据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为了加强国际税务合作,规范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根据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关于对所得(或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自2006年6月12日起施行。   四、发展税源管理现存问题   1.重点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总局2003年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需要,总局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若干基本要求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扩大了监控的范围。2003年上报总局的重点税源户标准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年实际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年实际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国际方面,巴西为加强对税源大户的集中统一管理,联邦税务总局、大区税务局和小区税务局都分别设有大户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对纳税大户尤其是烟草、汽车、金融等行业的纳税大户实施跟踪监控。巴西的大户占总户数的3%,而其交纳的税款却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0%。乌拉圭成立了纳税人特别管理处,监督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近70%的2 700个税源大户的申报和纳税情况。澳大利亚按涉水犯罪风险率把纳税人分为高、中、低三类,其中高风险客户占17%,其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80%。除此之外,许多西方国家也都尝试建立大企业管理机构,以掌握其信息,进行税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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