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东城装饰装修管理标准
1)基本要求。
1.入伙前必须建立装修标准,并积极的与业主、装饰公司进行对接,传递公司的管理理念,争取装饰公司的支持,把违章装饰装修杜绝在设计阶段。建立、健全、执行管理制度。
3.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5.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6.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在2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日内清运。
3)工作检查和记录。
2.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3.档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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