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实施办法

进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程及教学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广教师课堂教学相学习、交流方法探新教学模式及教学程存问题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特制定规定。

、学校管理干部听课

听课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

()各系(部)正副主任;。

(3)教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成教部、实训部责人。

听课次数

()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次;。

()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处正副处长、教科长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8次;其他各处(室)责人不少次

3组织管理。

学校管理干部听课教处编排并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将听课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二、教学督导室听课

听课人员。

学院教学督导室全体成员。

听课次数

学院教学督导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6次其他成员不少8次。

3组织管理。

教学督导室听课采用随机抽方式由教学督导室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将听课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三、专任教师听课

听课人员。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听课次数

各系(部)主任助理、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8次见习期教师不少6次其他教师不少次

3组织管理。

专任教师听课各系(部)行编排由各系(部)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将听课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

专任教师听课情况及实际完成次数将作教师年考核项重要依据并作创先争优评比条件。

四、其他。

规定由学院教处责释。

3规定0年9月日起执行。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