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的改进措施分析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完善不仅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探索,而且更需要到实践中去总结和归纳。

这不仅仅是克服合并财务报表局限性的问题,而是解决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合并企业、跨国公司等应向外界如何披露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尤其在企业购并、兼并、跨国公司日趋昌盛之际,不应局限于公司会计报表这一传统形式。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改进措施分析 1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 1.1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的处理缺乏合理的理论基础我国实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收益的处理所依据的合并理论是母公司理论。

但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的处理则采用了主体理论,《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销售利润应全部予以抵销”。

该种处理方法必然引起合并净利润的虚减,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1.2换股合并会计处理无规范可循相对其他收购方式而言,换股合并不需要现金支出,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扩张方式,更加受到企业的青睐。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主要参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没有考虑换股合并

目前我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从制度上防止企业利润操纵,而此时在缺乏相关规范的情况下,权益结合法的蔓延势必成为会计信息失真的增长点。

1.3合并价差未体现出其特定的经济含义《暂行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分别提到了“合并价差”、“股权投资差额”两个概念。

合并价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权益性资本投资抵销时所形成的合并价差;二是集团内部债券投资形成的差额

第一种合并价差即为股权投资差额,它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母公司投资成本与所取得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合并商誉。

股权投资差额合并价差是为简化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而提出的特殊项目,并未体现出其特定的经济含义,使会计报表使用者难以理解,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明晰性。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价差”属于长期投资项目的调整项目,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从而导致内部投资并未全部抵销的表象,显然违背一体性原则以及合并会计报表的初衷。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而相关制度并未要求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合并价差的摊销额转化为成本、费用,导致了合并投资收益不能真实反映集团对外投资所产生的损益。

2克服合并财务报表局限性的思考 2.1严格限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范围。

并不是所有企业合并的形式都要编制合并报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际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情况的企业可以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2.2要体现效益大于耗费的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高于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发生的各项耗费

合并财务报表的效益是难以量化的,只能通过报表者使用信息进行决策后所产生的收益而加以合理估计。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发生耗费,即在整理各项会计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要采取一切措施,使耗费最小化。

如果耗费过大,会得不偿失。

2.3统一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能涉及到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不一致,有的是日历年度,有的是自然营业年度或其他期限。

这就要求子公司按母公司的会计期间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此外,母、子公司各自选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不一致甚至相差很大,必须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因会计政策弹性给会计信息带来的差异,使得合并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真实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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