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二级医疗机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研究

作者:王锋 甄继革 许尊贵 张国军。

【关键词】 二级医疗机构

【摘要】 目的 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县的实际情况,探索一套适合县、市区医疗机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以达到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为我市、县二级医疗机构培养出合格的住院医师。方法 通过实施2002~2004年分配到市卫生局89名医学毕业生在8所市级医疗机构开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探讨市县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提供依据。结果 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布置下,打破以往“以医院为基地”的界限,改变为“以学科为基地”,采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进行交叉培训”实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联合培养以法培训。除55名研究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外,其余34名(29名本科,5名专科)均在8所医疗机构40个基地按步骤轮训。结论 为避免因各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以及同一医疗机构学科发展的不均衡,影响培训质量,把县、市二级医疗机构的所有基地统一使用资源共享,可降低各医院住院医师培训质量的差异,有利于住院医师培训的平衡发展和临床医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培训实施方案 医学教育是由基本医学教育(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个阶段组成的连续统一体。毕业后医学教育是指完成高等医学院校基本教育的毕业生接受某一学科二级学科规范化的系统专业培训使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朝着某一专业方向逐渐深化的教育过程,是医学教育的特有阶段[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临床高层次医学人才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国内外都非常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我国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起步较晚,而且因一次分配定终身,加上医院医院的等级不同,以及同一医院学科发展的不均衡,使得大多数分到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医学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严格、全面和正规的住院医师培训,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整体质量有较大影响,使其临床能力和业务水平出现天壤之别,有相当比例的临床医师达不到应该达到的职业水准[2]。此现象在市、县二级医疗机构情况尤为突出,本课题旨在探讨适合市、县二级医疗机构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基层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首先从2002年毕业的12名本科、专科医学生开始实施,这12名学生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安排布置,根据各医院申报并获批的培训基地情况,安排他们进行第一阶段的培训,从2003年开始,毕业生的学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研究生数量迅猛增加,到2004年底研究生已达到55名,占培训学生总数的62%,针对这些不同层次的毕业生,先后制定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见表1。表1 研究对象分布情况 (略)。

1.2 方法。

1.2.1 政策制定。

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基地,临床科室是承担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为了有效地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卫生局要求各医院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挂帅,医务科或科教科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主任参加,制定住院医师培训计划,(1)将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列入各医院领导的目标管理中,并作为各医院领导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2)建立健全严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建立轮转医师培训档案,使住院医师培训与自身的试用期转正及经济报酬挂钩;(3)医教科与人事科加强配合,将培训成绩作为住院医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1.2.2 基地认定。

培训基地是住院医师培训的直接管理部门,是执行住院医师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的关键环节。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要求,培训基地必须设立在综合条件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含二级甲等),各医院二级学科为单位提出申请,上报市卫生局,经过严格审核认定后方可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培训基地分级制,按一、二阶段分开培训,在不同等级医院完成不同培训内容,如同分别上高初中学校一样,最终完成中学教育,因此对口医院联合培训取长补短,工作、培训两不误。

1.2.3 统一安排。

卫生局对市里8所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其中2所为三甲,6所为二甲,3所为专科医院,进行了基地认定,将分到八所市直医疗单位的12名(11本1专)临床专业毕业生第一阶段培训做了统一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先轮训本单位的二级学科,考核合格后再轮训其他单位的二级学科,送出培训人员单位与接收培训人员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确保培训工作按培训时间安排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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