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摘要】 我国新颁布的 会计 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是鉴于现实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会计实务难以操作的考虑。
新准则规定,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 确认减值额。
【关键词】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额 新的会计准则把资产组界定为 企业 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实际上是比较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但对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其减值额确定与会计处理有其特殊之处。
一、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与会计处理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资产组(包括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如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额。
但资产组如果包含商誉,其减值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毕业论文 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的比重,确定各项资产的减值额。
【例题1】某公司在A、B、C三地拥有三家分公司,其中A公司是上年吸收合并的公司。
由于三家分公司均能产生独立于其他分公司的现金流入,所以该公司将这三家分公司确定为三个资产组。
2007年12月1日,企业出现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时,A分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620万(包含商誉为20万)。
假定A分公司资产组中包括甲设备、乙设备和一项无形资产,其账面价值分别为300万、180万和120万。
本例中,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20万,可收回金额400万,发生减值220万。
A资产组中的减值额先冲减商誉20万,余下的200万按比例分配给甲、乙和无形资产。
具体分摊过程见表1。
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220 贷:商誉减值准备 2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甲设备100 ——乙设备6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 二、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论文网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及其事业部的办公楼、 电子 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企业在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情况处理: 对于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