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三项措施”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今年以按照央、省、市关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减不增件要县编办强化动态调整、严格用编审核、加强监督检进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促进“财政供给人员减不增”有效实施。

、强化动态调整严控机构编制总量。

坚持机构“撤建”、人员编制部调剂守住“两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减不增这三条红线。

加动态调整力积极探系统、部门编制调剂使用有效办法;结合各项改革核减职能弱化部门人员编制;按比例精简压缩批编制推动有限编制向基层和线倾斜、向促进济发展方式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领域倾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能满足济社会发展亟。

二、严格用编审核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用编审核人员调配程序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

用人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须先提出用编申请县编办统筹考虑单位职责变化、空编数额和人员结构等情况按照保持编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稳定原则确定能否使用编制。

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许可按规定程序增加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

三、强化监督检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坚持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相结合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契机结合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清理编不岗等专项工作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检;构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共享动管理机制把用编权、用人权、用财权和监督检权结合起机构编制部门把“关口”组织、纪检、人社等相关部门持续接力有效完成整行政管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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