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规定
社区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规定。
一、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二、管道燃气用户应当使用与当地燃气相适配的燃气器具,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三、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四、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五、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六、不得违反安全规范的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器具;。
七、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八、配合燃气安检人员进行安全用气检查及抄表员的抄表等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