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落实教育卫生用地审议意见的督查报告

自从2013年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教育卫生用地情况的审议意见》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一直组织跟踪督办。为了进一步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要点,今年3月份,教工委对落实我市教育卫生用地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教育卫生用地基本情况。

(一)教育卫生用地规划情况。为了有效整合我市各片区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xx市中心城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已于2014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3月份通过网络、报纸进行为期1个月的社会公示,预计于5月份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一是教育用地规划情况。根据《xx市中心城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中心城区新增中小学20所(中心城区中小学将达到70所),其中规划新增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规划新增中学5所。按规划实施后,中心城区中小学班级数约2000个,学位数约96000个,班均学位数约48个/班。

二是卫生用地规划情况。根据《xx市中心城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心城区医疗设施用地约为47.8公顷,人均用地为0.76㎡/人,符合国标《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对大城市的要求0.7—0.9 ㎡/人。该规划结合我市各片区控规中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重点对居住区级医疗卫生设施进行用地规划指标控制。

(二)教育卫生用地控规管理情况。市政府严格控制教育卫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满足《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的前提条件下,调整规划前期,充分征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意见。经论证、提交市规委会审议等程序后,在报请审批机关调整规划前,依法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介进行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针对我市建设项目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验收后,管理主体不清,开发商随意更改用途的现象,经2013年第5次市规委会审议,会议议定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配建服务区域的公共设施,所配建教育、医疗设施交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归口管理,并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跟踪配建设施的建设情况,配建投资成本可通过土地价格或规划指标进行平衡。这一决议进一步明确了项目配套的教育卫生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据此,市教育局已收回同心花园第三期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管理权。

为了提升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已启动《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技术管理规定将对规划编制、规划修改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公共设施配建等方面进行规定。

(三)落实“十二五”教育卫生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1、落实各镇公办幼儿园用地情况。截止至目前,市规划局已为吉阳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中心幼儿园核发了方案审查意见,现属地政府(镇政府)已陆续开展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其中,育才镇中心幼儿园已竣工验收完毕,预计今年9月份招生入园。另外,凤凰镇中心幼儿园由于企业配建幼儿园方案发生变化,幼儿园位置进行了调整(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与市政府审批时保持不变),且已通过2014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接下来将由代建企业开展幼儿园方案设计(调整)工作。

2、落实中小学校用地情况。市丰和学校扩大用地面积11亩已得到落实

3、落实医疗卫生用地情况。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址于吉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控规B6—1地块,用地面积约16亩,已按程序将该用地由一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现正进行项目用地征收手续。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期用地约31亩,市规划局已于2013年12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另外,市卫生局《关于xx市中心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规划的方案》已对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机构等建设意愿提出具体意向,下一步,市规划局将配合市卫生局进行相关工作落实

根据2013年第五次市规委会的有关决议,市卫生局可对建设项目配建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在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管理权后,统筹安排其开展相关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新建地区可参照BT模式,由投资方投资建设,竣工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使用管理,政府负责偿还建设费用。已建地区可采取租用、置换等方式逐步完善,同时对建设项目已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充分予以利用。

二、存在问题。

(一)规划实施缓慢。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审查通过。教育建设用地方面,中心城区规划中小学用地共计124.4公顷,海棠湾规划教育用地为79.22公顷,创意产业园区中小学规划用地6.44公顷、幼儿园规划用地1.97公顷,基本满足我市教育用地需求。但目前规划实施进展缓慢,学校用地基本保持原状。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医疗急救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用地尚未落实

(二)教育建设项目用地亟待解决。一是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落实难。各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是我省“十二五”期间“十大”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与省内其他市县建设情况相比,我市此项建设工程的进度相对滞后。目前,除育才镇中心幼儿园已竣工验收外,其余均存在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导致建设项目难以顺利推进。二是东西部中学用地亟待解决。根据我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东部地区,拟将林旺中学扩建成完全中学,需用地160亩。西部地区,拟扩建崖城高级中学,需用地100亩。但这些建设项目用地至今尚未得到解决。三是海坡片区新建学校用地问题。为了解决xx湾海坡片区义务教育学位紧缺问题,拟在鲁能新城新建一所九年制学校,规划用地面积67亩。教育局已完成项目立项、测绘和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市规划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3年3月14日,市政府下达征地通知后,市教育局积极主动与凤凰镇政府沟通,协助开展征地工作,但进展缓慢,项目仍无法开工建设。四是教育用地补偿问题。因城市规划建设已关闭了市南海小学和航运小学,计划在市南海学校扩大用地面积15亩,但至今征地工作还未开展。

(三)农村卫生用地没得到足够重视。一是藤桥卫生院、林旺卫生院已经停止新的建设,新规划卫生用地还没有落实,造成农村卫生院医疗用地不足,建筑老化、面积小,不利于农村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二是村级卫生用地没引起关注。我市有92个行政村、100多个自然村,现有108家村级卫生室。近年来,市卫生局虽然组织新建和改造了一批村卫生室(每家建筑面积60平方米),但目前村级卫生需求发展较快,60平方米的房屋已不能满足规范化建设需要。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教育卫生用地管理。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用地的管理,抓紧教育卫生等各专项规划的实施,力争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达到规范要求。

(二)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用地的征地工作。市政府要统一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教育卫生用地的征地工作,使教育卫生用地真正得到落实

(三)开启“绿色审批通道”。各行政审批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项目要给予最大限度支持,提前受理,主动服务,简化程序,快推进、快办理。

(四)落实责任。市政府要把落实教育卫生用地作为各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重要绩效考核项目,切实推动教育卫生用地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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