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经销企业收取返利的会计核算探讨

【摘要】返利事项在汽车行业内普遍存在,并且决定着汽车经销企业各个会计期利润的数量;不同汽车生产企业的商务政策各不相同,决定了汽车经济企业收取返利业务事项的复杂性。

本文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与相关税务政策,对汽车经销企业收到返利会计核算作一探讨。

近几年来,我国汽车飞速发展,汽车经销火爆,专门从事经销汽车的商业企业(如3S、4S店)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数量可观,并且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已逐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然而反观汽车市场的价位,生产企业的销售价与经销企业的销售价之间的差价并不大,少部分还可能倒挂,那么,汽车经销企业为何会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呢?究其原因,每一个汽车品牌代理经销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均能从汽车生产企业收取几百万、几千万的返利

不同汽车生产企业的商务政策各不相同,有关返利的内容也不竟一致,但却大同小异。

综观其有关返利的商务政策,从返利项目看,既有与汽车销售量、汽车维修额挂钩的返利,如大客户补贴、库存车降价补贴、年度完成折让、促销折让、调价补贴等;还有与质量挂钩的返利,如用户满意度折让、业务管理折让、综合考核返利等;又有与个别事项挂钩的返利,如硬体建设折让、展厅形象折让、广告补贴、试乘试驾补贴等。

返利时间看,既有按季度返利,又有按年度返利,还有临时性返利

返利方式看,既有货币资金返利,又有实物返利

由此可见,汽车经销企业收取返利业务事项的复杂性。

汽车生产企业的商务政策以及返利的实际经济业务,从会计角度来看,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返利经济事项在汽车行业内普遍存在,并且决定着汽车经销企业各个会计期利润的数量。

二、汽车经销企业收取返利,由于原始会计凭证不同,会计处理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企业的一种收入,另一种是抵减购进,对企业来讲,其实质也是一种收入。

三、返利经济事项是汽车经销企业过去经济活动形式的一个综合结果,但由于返利形成当期不能够可靠地计量,不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因此,只能在实际收到返利期确认收入或抵减购进成本。

四、由于返利的不均衡性,且数额较大,尤其是以抵减购进成本形式收取返利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如何转销抵减购进成本金额,应与汽车库存量、销售量挂钩,尽可能地遵循配比原则。

五、关于汽车经销企业收取返利的事项,税务方面已有明确的政策。

国税发[2004]136号文《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利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前应冲减进项税金=(当前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 六、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会计政策,尚未对收取返利这一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而在实务中会计人员凭各自的职业判断进行会计处理,有的处理不正确,有的借此调节利润,导致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失真。

依据以上分析,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与相关税务政策,建议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返利进行如下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汽车经销企业设置使用“库存商品——折扣”科目,用于核算收取和转销的与汽车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收入。

(二)收取各种返利会计处理 1.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返利,如广告促销费、形象反利、硬件设施返利等,附给汽车生产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并按5%计算缴纳营业税,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款 (或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营业税 2.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折扣,所收取折扣,汽车生产企业在随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以负数列示,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汽车(发票列示的正数) 库存商品——折扣(发票列示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发票列示增值税合计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 (借方科目正负相抵数) 3.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折扣,所收取折扣汽车生产企业未在随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以负数列示,而在销货清单中以负数列示,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汽车(销货清单列示的正数) 库存商品——折扣(销货清单列示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列示增值税合计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借方科目正负相抵数) 4.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折扣,所收取折扣汽车生产企业单独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负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负数) 5.汽车经销企业收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利,附给汽车生产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负数) 贷:预付账款——某汽车生产企业(负数) (税金的计算采用国税发[2004]136号文中的公式) (三)每月转销“库存商品——折扣”的核算 1.当月应转销“库存商品——折扣”金额的计算 当月应转销折扣金额=[(月初库存折扣+当月增加折扣)/(月初库存量+当月购进量)]×当月销售量 2.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负数) 贷:库存商品——折扣(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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