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安全督察小组检查规定(6)

物业小区安全督察小组检查规定(6)。

目的:

加强安全岗位监督工作,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确保安全管理良好秩序。

职责:

1.督查小组组长负责检查工作开展;。

2.安全班长负责配合小组检查工作

方法和控制过程:

1.安全督察小组各组员本着公正、严格、务实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

2.安全督察小组组长负责检查结果记录在《**家园安全岗位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同时将信息反馈给当班班长,并做好存档;。

3.安全督察小组负责小区安全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岗位值勤情况、安全质量记录及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安全督察小组定期每周一(原则上)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严格按照公司各类体系文件标准、公司“VPS”要求进行检查;。

6.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通知相关人处理,对岗位违纪现象要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7.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时完成,由督察小组负责监督落实;。

8.督察小组组长负责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对其他部门的问题要通报到相关责任人;。

9.安全检查内容纳入先进班组评选中,作为班组考核、考评依据;。

10.各班组安全检查工作要全力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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