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实务培训讲义] 资产证券化abs

银行信贷证券化信托实”高级研修会 培训讲义 国人民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0055 国北京 目 录 、会议容安排 二、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 三、以开放理念实现信托公司信贷证券化 四、信托机构证券化试职责围 五、开发银行信托公司合作模式探讨及前景分析 尊敬各位代表 欢迎各位到首都北京参加“银行信贷证券化信托实”高级研修会了能够确保更加方便参加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容和安排知会如下。

6月日上午900000 开幕致词 信托公司开展银行信贷证券化业战略义及前景分析(银监会非银部领导) 6月日上午00000 开发银行证券化方案设想及与信托公司合作主要模式(国开发银行专) 6月日下午00500 《信贷证券化业试管理办法》及信托原理与业要素运用(国银监会非银部专) 6月5日上午90030银行信贷证券化业财处理与会计核算方法(财政部专) 6月日下午0030 信托机构证券化试职责围《信贷证券化业试管理办法》(信信托 王道远) 6月日下午0530 信托公司开展银行信贷证券化业展业分析及相关实(邢成) 信托公司开展银行信贷证券化业政策依据和法律规(周明) 答疑 闭幕 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 国人民银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005〕7 规信贷证券化试工作保护投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贷产流动性丰富证券品种国人民银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国人民银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总 则 条 了规信贷证券化试工作保护投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贷产流动性丰富证券品种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国人民银行法》、《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制定办法。

二条 国境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发起机构信贷信托受托机构受托机构以产支持证券形式向投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现金支付产支持证券收益结构性融活动适用办法。

受托机构应当依照办法和信托合约定分别委托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受托机构信托财产限向投机构承担支付产支持证券收益义。

三条 产支持证券由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发行代表特定目信托信托受益权份额。

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四条 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和产支持证券机构权利和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法规定和信托合等合(以下简称相关法律件)约定。

受托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件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发起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法规定和相关法律件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支持证券机构(也称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照相关法律件约定享有信托财产利益并承担风险通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对影响其利益重事项进行策。

五条 从事信贷证券化活动应当遵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条 受托机构因承诺信托而取得信贷产是信托财产独立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固有财产

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因特定目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财产

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因依法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信托财产不属其清算财产

七条 受托机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债权不得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固有财产产生债相抵销;受托机构管理运用、处分不信托财产所产生债权债不得相抵销。

八条 受托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

九条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有关机构信贷证券化业活动。

有关监管规定由国银监会另行制定。

十条 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督管理产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上发行与交易活动。

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与特定目信托 十条 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设立特定目信托信贷产金融机构

十二条 发起机构应全国性媒体上发布公告将通设立特定目信托信贷产事项告知相关权利人。

十三条 发起机构应与受托机构签订信托合明下列事项 ()信托目; (二)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围和确定办法; (四)信托财产围、种类、标准和状况; (五)办法十四条规定赎回或置换条款; (六)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形式、方法; (七)信托期限; (八)信托财产管理方法; (九)发起机构受托机构权利与义; (十)接受受托机构委托代理信托机构职责; (十)受托机构报酬; (十二)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组织形式与权力; (十三)新受托机构选任方式; (十四)信托终止事由。

十四条 信托合有效期受托机构若发现作信托财产信贷产入库起算日不合信托合约定围、种类、标准和状况应当要发起机构赎回或置换。

三 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 十五条 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是因承诺信托而责管理特定目信托财产并发行产支持证券机构

十六条 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信托投公司或国银监会批准其他机构担任。

十七条 受托机构依照信托合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发行产支持证券; (二)管理信托财产; (三)持续披露信托财产和产支持证券信息; (四)依照信托合约定分配信托利益; (五)信托合约定其他职责。

十八条 受托机构必须委托商业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担任信托财产金保管机构依照信托合约定分别委托其他有业格机构履行贷款、交易管理等其他受托职责。

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受托机构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受托机构格; (二)被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任; (三)依法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受托机构辞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信托合约定其他情形。

二十条 受托机构被依法取消受托机构格、依法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新受托机构产生前由国银监会指定临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职责终止应当妥善保管及办理移交手续;新受托机构或者临受托机构应及接收。

贷款机构 二十条 贷款机构是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责管理贷款机构

贷款机构可以是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

二十二条 受托机构应与贷款机构签订合明下列事项 ()受托机构贷款机构名称、住所; (二)贷款机构职责; (三)贷款管理方法与标准; (四)受托机构贷款机构权利与义; (五)贷款机构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二十三条 贷款机构依照合约定管理作信托财产信贷产履行下列职责 ()收取贷款金和利息; (二)管理贷款; (三)保管信托财产法律件并使其独立身财产法律件; (四)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供报告报告作信托财产信贷产信息; (五)合约定其他职责。

二十四条 贷款机构应有专门业部门对作信托财产信贷产单独设账单独管理。

二十五条 贷款机构应按照合要将作信托财产信贷产回收金入金保管机构并通知受托机构

二十六条 受托机构若发现贷款机构不能按照合约定方式、标准履行职责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定可以更换贷款机构

受托机构更换贷款机构应及通知借款人。

五 金保管机构 二十七条 金保管机构是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责保管信托财产账户金机构

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贷款机构不得担任交易金保管机构

二十八条 受托机构应与金保管机构签订金保管合明下列事项 ()受托机构、金保管机构名称、住所; (二)金保管机构职责; (三)金管理方法与标准; (四)受托机构、金保管机构权利与义; (五)金保管机构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二十九条 金保管机构依照金保管合管理金履行下列职责 ()安全保管信托财产金; (二)以信贷证券化特定目信托名义开设信托财产金账户; (三)依照金保管合约定方式向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投收益; (四)依照金保管合约定方式和受托机构指令管理特定目信托账户金; (五)按照金保管合约定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供金保管报告报告金管理情况和产支持证券收益支付情况; (六)金保管合约定其他职责。

依照信托合约定受托机构也可委托其他机构履行上述(三)、(四)、(五)项职责。

三十条 向投机构支付信托财产收益隔期金保管机构只能按照合约定方式和受托机构指令将信托财产收益投流动性、变现能力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国人民银行允许投其他金融产品。

三十条 受托机构若发现金保管机构不能按照合约定方式、标准保管金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定可以更换金保管机构

六 产支持证券发行与交易 三十二条 受托机构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产支持证券应当向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件 ()申请报告; (二)发起机构程或程性件规定权力机构面件; (三)信托合、贷款合和金保管合及其他相关法律件草案; (四)发行说明草案(格式要见附); (五)承销协议; (六)国银监会有关批准件; (七)执业律师出具法律见; (八)册会计师出具会计见; (九)信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草案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十)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其他件。

三十三条 国人民银行应当收到产支持证券发行全部件日起5工作日定是否受理申请。

国人民银行定不受理应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原因;定受理应当受理申请日起0工作日作出核准或不核准面定。

三十四条 产支持证券可通部或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升信用等级。

三十五条 产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与交易应聘请具有评级质信评级机构对产支持证券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信评级机构应保证其信用评级客观公正。

三十六条 发行产支持证券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发行期向其他投者分销其所承销产支持证券

三十七条 产支持证券名称应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和金保管机构名称有显著区别。

三十八条 产支持证券发行可采取次性足额发行或限额分期发行方式。

分期发行产支持证券每期产支持证券发行前5工作日受托机构应将终发行说明、评级报告及所有终相关法律件报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国人民银行要披露有关信息。

三十九条 产支持证券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和招标承销等方式。

承销机构应金融机构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册不低亿元人民币; (二)具有较强债券分销能力; (三)具有合格从事债券市场业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 (四)近两年没有重违法、违规行; (五)国人民银行要其他条件。

四十条 产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结束0工作日受托机构应当向国人民银行和国银监会报告产支持证券发行情况。

四十条 产支持证券可以向投者定向发行。

定向发行产支持证券可免信用评级。

定向发行产支持证券只能认购人让。

四十二条 产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结束月受托机构可根据《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规定申请全国银行债券市场交易产支持证券

四十三条 产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登记、托管、交易、结算应按照《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信息披露 四十四条 受托机构应当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和存续期依法披露信托财产和产支持证券信息。

信息披露应通国人民银行指定媒体进行。

受托机构及相关知情人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容。

四十五条 受托机构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不得有虚假记、误导性陈述和重遗漏。

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件约定向受托机构提供有关信息报告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

四十六条 受托机构应当发行产支持证券5工作日前发布终发行说明。

四十七条 受托机构应发行说明显著位置提示投机构支持证券仅代表特定目信托受益权相应份额不是信贷证券化发起机构、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或任何其他机构债投机构追权仅限信托财产

四十八条 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受托机构应核对由贷款机构和金保管机构定期提供贷款报告和金保管报告定期披露受托机构报告报告信托财产信息、贷款息支付情况、证券收益情况和国人民银行、国银监会规定其他信息。

四十九条 受托机构应及披露切对产支持证券投价值有实质性影响信息。

五十条 受托机构年报告应册会计师审计并由受托机构披露审计报告。

五十条 受托机构应信息披露前将相关信息披露件分别报送全国银行业拆借心和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银行业拆借心和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提供及将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行向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公告。

八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五十二条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依照相关法律件约定享有下列权利 ()分享信托利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剩余信托财产; (三)依法让其持有产支持证券; (四)按照规定要召开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 (五)对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审议事项行使表权; (六)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托财产和产支持证券信息; (七)信托合和发行说明约定其他权利。

五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通召开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审议定信托合如已有明确约定从其约定。

()更换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 (二)信托合约定其他事项。

五十四条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由受托机构召集。

受托机构不召集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照信托合约定行召集并报国人民银行备案。

五十五条 召开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召开、地、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方式等事项。

支持证券持有人会不得就公告事项进行表。

五十六条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支持证券持有人依照信托合约定享有表权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并行使表权。

五十七条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定事项应当报国人民银行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 附 则 五十八条 与信贷证券化相关会计、税收处理规定和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规定由国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五十九条 购买和持有产支持证券投管理政策由有关监管机构另行规定。

六十条 办法发布日起实施。

六十条 办法由国人民银行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释。

附 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编制要 、发行机构受托机构)、发起机构贷款机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及其他证券化交易提供机构名称、住所 二、发起机构简介和财状况概要 三、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机构和金保管机构以往证券化交易验及违约记录申明 四、交易结构及当事方主要权利与义 五、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组织形式与权力 六、交易各方关关系申明 七、信托合、贷款合和金保管合等相关法律件主要容 八、贷款发放程序、审核标准、担保形式、管理方法、违约贷款处置程序及方法 九、设立特定目信托信贷产选择标准和统计信息 十、信托财产现金流要支付税费清单各种税费支付和支付优先顺序 十、发行产支持证券分档情况各档次金数额、信用等级、票面利率、预计期限和息偿付优先顺序 十二、产支持证券外部信用提升方式 十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报告概要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十四、执业律师出具法律见概要 十五、选择性或强制性赎回或终止条款如清仓回购条款 十六、各档次产支持证券利率敏感分析;给定提前还款率下各档次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和加权平期限变化情况 十七、投风险提示 十八、册会计师出具该交易税收安排见 十九、证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容及取得方式 二十、国人民银行规定明其他事项 以开放理念实现信托公司信贷证券化 业实质性突破 国人民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 邢成博士 、巨折契机和市场机遇 产证券化( rz)是项以提高产流动性和融目金融创新。

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量产,通定结构安排,重新分配风险与收益,再配以相应信用担保,终以其产标发行证券进行融技术和程。

美国968年次发行移证券(rg r)开始迄今已有三十多年历史产证券化取得了巨发展。

证券化产品是美国固定收益证券市场主要增长动力。

截至003年底美国产证券化规模就已达到7万亿美元左右如图三所示产证券化产品已成美国固定收益证券市场所占份额品种截至00年3季约占美国固定收益证券市场总规模30%。

图、美国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结构 数据B(rggbk r)指住宅抵押贷款证券

截至003底美国各类B外清偿总额达到5309亿美元已超美国国债外清偿总额成美国重要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B(bk r)指产支持证券B应用领域包括信用卡应收账款、房屋抵押贷款、B、汽车贷款、学生贷款、预制房、设备租赁及其他。

我国有关产证券化理论探已有多年但由诸多因素终能付诸实施。

直至005年3月国院正式批准国建设银行和国开发银行信贷证券化试单位才真正拉开我国产证券化帷幕。

信贷证券化作我国启动产证券化业切入是我国市场济发展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济、金融发展客观要。

005年由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税总局、国院法制办、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参加信贷证券化试工作协调组正式成立从即将颁布实施《信贷证券化试工作管理办法》(征见稿)容看次启动我国信贷证券化业是选择了优良产证券化作试对象。

优良产是指产按照协议使用,已及实现了到期权益,并有充分信心和能力保证权利和义实现,没有其它可能影响产信用情况出现。

优良产身味着较高信用和可预见现金流,通适当组合和量产,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

通真实出售,可以获得外界高级别信用支持,实现信用增级。

从欧美各国实践看,适证券化理想产特征是可理信用特征;可预测现金流量;平偿还期至少年;拖欠率和违约率低;完全分期摊还;多样化借款者;清算值高。

很显然,宜进行证券化产关键或者说基条件是该产能够带可预测相对稳定现金流。

由可以认,我国次试选择优良信贷产作基础产表明策层要确保证券化顺利进行。

证券化操作模式选择而言产证券化可以根据产特征、目标设置和配套环境不设计多样化操作模式。

证券化产是否移出发起人产债表外标准可分表模式和表外模式。

以V形态标准表外模式可再分 (l r r特殊目信托)和(l r 特殊目公司)模式。

前者指发起人拟证券化产上设定借助信托财产独立性原理隔离产风险并运用证券体形式发售信托产品;者指发起人将拟证券化产让给具有“空壳性”由其以这些产担保发行B。

般而言表外操作模式更带有规化、普遍性和长期性并可各类发起人所采用。

根据我国当前具体国情考虑现行法律环境和制环境实行 模式与现行《公司法》、会计税收制、市场认可以及推广性等诸多方面存较障碍。

相比模式我国采用模式就具有无可比拟先天优势。

即将制定出台《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作发起机构通设立特定目信托以产支持证券形式向投机构信贷产由受托机构责管理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所产生现金流支付产支持证券收益结构性融活动。

国开发银行信贷证券化业方案核心也强调基特定目信托基原理设计交易结构达到法律上实现风险隔离目标。

具有成低、手续简单优信托具有天然满足证券化产与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相隔离要。

我国信托法尽管赋予信托法人地位但规定信托财产既不属信托投公司对受益人债也不属其固定产信托投公司终止信托财产不属其清算财产也能定程上实现破产隔离。

我国《信托法》虽只区分了金信托财产信托

信托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财产信托进行证券化由发起人(委托人)将产委托给信托投公司由信托发行以发起人受益人结构化信托受益合(各级受益合支付顺序和支付条件不)发起人保留部分权益并将高级或次级受益合让给三方投者。

也可以利用金信托进行证券化即由信托投公司将设立金信托募集金按照信托合规定购买产。

外也可以考虑将金信托财产信托结合达到所结构。

综上所述即将启动实施信贷证券化业将给我国信托公司业模式和专属业优势带前所有折契机和巨市场机遇。

二、以开放理念判断政策瓶颈突破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月建行营性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385亿元加上公积金住房贷款则近800亿元。

全国住房抵押贷款存量已超了7万亿元银行业正处房贷风险初步显现期。

旦出现较面积风险势必影响些银行正进行股份制改革甚至造成更金融风险。

目前对我国开展信贷证券化是否可行仍有人抱质疑或者观望态有些信托公司反应滞积极性不高。

就其原因主要是认目前我国开展信贷证券化业尚存众多法律政策障碍。

如B是证券还是受益凭证,如是证券证券法对并没有相关规定。

如是受益凭证则信托法明规定受托人设立信托不能发行受益凭证、代理投凭证等;信贷产是否“真实交易”以及相关约定;00份信托合限制等等。

实际上开展信贷证券化要两层次法律体系予以保障。

现阶段我国金融法律框架由《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基金法》《信托法》《会计法》等构成应该说产证券化所法律层次虽有局部空白但基可以满足。

即《证券法》可以监管产证券化证券发行和交易;而新颁布《信托法》破产隔离技术特别目信托设立以及产保管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产证券化我国发展。

但是针对产证券化特设计专门法规即二层次还有待完善包括《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适用性及别条款约束性等。

其突出就是《信托投公司金信托业暂行管理办法》六条规定“信托投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金接受委托人金信托合不得超00份(含00份)每份合金额不得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从成效益角条规定将严重影响产证券化产品可操作性; 虽然从理论上讲法律和制问题是实施产证券化首要障碍要政府尽快产证券化提供法律保障。

但九部委合起草《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已接近完成并有望005年五、六月份推出《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必然是将信贷证券化作特例规这专门管理办法推出必将推动 信托参与国产证券化进程。

与配合国院批准信贷证券化试工作财政部正加紧制订与信贷证券化试相关会计制00年9月财政部公布了“关印发《金融机构金融产让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见稿)》通知”(财会便[00]9)全社会公开征见。

并力争国开发银行和国建设银行这两银行信贷证券化试详细规定出台前正式颁布实施。

财政部又005年月5日发布了《信托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005])。

基上述背景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肯定结论无论是还是二层次现行法律政策方面制约或者瑕疵都不可能构成次信贷证券化启动实质性障碍。

以住宅抵押贷款证券(B)和产支持证券(B)基形式并银行债券市场流通信贷证券化结构设计必然突破以往集合金信托00份私募限制等系列制约全面实现信托凭证标准化设计和流通。

信托公司必须以更加开放和宏观眼光加以判断。

当然对整法律体系而言要想使产证券化获得更发展空应修改《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税法》等相关法律充分考虑产证券化方面情况从而逐步建立适应产证券化法律、制体系保障产证券化长期、快速发展。

并条件成熟制定《产证券化特别法》加法律可操作性。

三、以战略高界定该业模式深远义 信贷证券化可以丰富市场产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可将长期存量信贷产变市场可流动证券实现功能回归。

信托公司可以通参与该项业逐渐形成稳定利润和成熟业模式进而构建信托公司专属业领域和专业优势。

开展信贷证券化对我国国民济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就宏观而言首先产证券化能够丰富市场产品扩市场规模。

证券化产品是国际债券市场非常重要组成部分003年底美国B和B余额分别53万亿和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市场总额万亿美元3%超国债和企业债而成比例高债券品种。

我国通发行证券化产品银行可以由市场获得金;通投证券化产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或者其他机构投者金又进入市场从而市场银行、保险市场割裂状态得以有效打破。

商业银行现有住房抵押贷款、不良产和长期贷款等存量产将能够形成数千亿潜证券化产品市场 ;其次有利增强全社会流动性提高整济体系运行效率。

证券化核心利用可靠现金流信用融将目前不具备流动性固定产甚至无形产化现金然将现金再投入企业生产营。

通产证券化促进非流动性产向流动性产化通对全社会流动性提高促进了济发展;三信贷证券化可疏导商业银行风险商业银行与市场功能错位分散、移和对冲银行集风险缓、防和化银行可能面临流动性压力。

信贷证券化商业银行可以将存量长期信贷产变可流动证券降低商业银行长期信贷产存量。

信贷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分散、移给数目众多、愿和能够承担风险社会体从而降低整体金融风险避免由社会全体成员承担无收益风险减少不公平。

外产证券化能够增加产债管理手段缓可能面临流动性压力。

证券化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以将难流动长期贷款置产债表外及获取高流动性现金产。

就微观而言信托公司积极参与和开展信贷证券化信托业有利全面提升信托公司我国产证券化业领域整体地位和作用扩身市场影响树立良专业形象信托业逐渐获得与对称行业地位真正成四金融支柱奠定坚实基础;二有利信托公司逐渐形成专业化信托公司营模式。

从监管部门政策导向和今信托公司发展路径分析相当批信托公司都应逐渐从所谓“无所不能”、“无所不会”但广而不专、博而不精全能型或者“金融超市型”向集优势型即专业化方向化。

信托公司应根据身优势、地域特、市场容量、团队结构及专业优势逐渐、两领域或行业逐渐形成特有优势进而逐渐发展成极具特色和竞争优势专业化信托公司而产证券化业则是极切入;三有利培育信托公司业创新能力迅速形成极具特色和市场影响产品品牌效应。

信贷证券化产品无论是B还是B都具有明显收益稳定和风险可控特极适合信托公司产品定位和客户群体尽管目前起步阶段还只限机构投者但对信托公司不断熟悉产证券化业流程和模式全面提升身对市场和证券产品把控、驾驭能力增强信托业和投行业创新能力进步挖掘和发现潜市场和客户都具有极深远战略义。

四有利培养专业化人才和建立支专业、高效、精干管理团队和工作团队。

信托公司信贷证券化乃至其他各类产证券化地位、作用和功能与信托公司业能力和专业水准直接相关。

信托公司具备批优秀产证券化业专业人才队伍伴随我国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信托公司不会长期仅局限扮演“管道”角色。

四、以创新思路构建信托功能信贷证券化运用 针对国建设银行和国开发银行即将推出信贷证券化业些信托公司仍心存疑虑犹豫不定。

究其原因主要是认业交易结构设计信托公司只消极扮演“管道”角色收益微薄甚至是无利可图。

无疑这种判断是极其错误和短视。

预计005年下半年推出国开发银行信贷支持证券涉及00亿元长期贷款分、B两挡以公开招标和簿记建档方式银行市场发行、流通。

开行产证券化方案依据原理与建行样运用信托机制将其煤电油运、通信、市政公共设施等领域00亿信贷产从开行剥离出委托信托公司发行产支持证券

档90亿元优先级债券它将银行市场公开招标发行;B档0亿元次级债券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期限3年采用固定利率计息方式每半年或年兑付次息。

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主要区别利率确定方式。

前者通机构投者竞价撮合;者则以对协商方式成交。

国建建设行首期初步确定拿出约5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打包成产池并以作支持产发行证券

这5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建行上海分行、福建分行和江苏分行。

其上海分行占主要位置估计将达到30亿元。

根据国外成熟验信贷证券化交易结构和业流程如下图所示。

按照目前我国信贷证券化试方案以信托方式实施产证券化基运作思路包括 、发起人作信托财产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信托契约将产证券化基础产设定信托财产信托受托人。

所谓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因承诺而取得财产信托财产法律关系上归属受托人名义上受托人所有但信托财产应受信托目拘束并信托目而独立存。

这步骤关键“真实出售”并设计方案条款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风险并加以控制实现破产隔离。

换言信托财产具有与各信托法律关系当事人相独立地位它既与委托人设立信托其他财产相区别也与受托财产相区别。

、 信用增级。

信用增级方式包括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

部信用增级方法有通现金流分层实现信用增级即将所发行证券分不级别优先级证券将首先得到偿付从而将优先级证券风险移给次级证券持有人提高优先级证券信用级别;通将不质量、不现金回收期限产组成离散产包从而通整体现金流实现更高信用级别;或者由发起人提供更多连带责任诸如担保和追权;外部信用增级则主要通三方对标产进行担保等增级程。

要由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对项目进行信用评级产证券化般要投级以上评级。

具体而言 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信托利益分割成优先级信托利益和次级信托利益优先级信托利益将进步被分割成优先级受益凭证并由受托人或受托人委托投银行将优先级受益凭证以定向发行方式出售给机构投者;委托人保留全部次级信托利益。

3、发起人作信托财产管理人归集现金流管理、营、处置证券化基础产所获得现金收入入受托人指定账户。

信托财产产生现金流优先分配给投者(即优先级受益凭证持有人)剩余利益归次级类信托利益所有者(即委托人)所有。

5、优先级受益凭证可以背让或利用银行债券市场进行流通、交易。

可以看到产证券化是比较复杂不仅实施步骤较多而且将涉及到银行、投银行、信用评级机构、会计事所、律师事所、保理公司等各方面机构

次试建设银行委托金公司担任投银行而国开发银行则更是利用身具有金融债及企业债承销业方面丰富验力争亲充当承销商借机拓展投行业。

可以清晰看出信贷证券化业充满诱人市场商机也拉开了各专业机构激烈竞争序幕。

信托公司参与次信贷证券化试程若想分得杯羹甚至要占先机必须要高屋建瓴以长远发展前瞻性眼光和构建核心业模式战略高加以判断和认识。

步先以受托人角色发挥“管道”简单功能目是先占得席地。

前提下进步夯实基础练功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拓展业空终争取产选择与组合、产品设计与创新、产品推介与发行、产管理与监控等各环节投银行业乃至信用增级和保理业等各方面实现有效突破彻底变信托公司信贷证券化试初期所充当毫无科技含量“管道”角色 进而彻底改善收益率水平真正发展成证券化主要组织、承销和交易者。

证券化产种类不仅限次试推出优良信贷产种。

其围极广泛主要包括抵押、担保贷款,如居民住宅抵押贷款等;各种应收账款,如信用卡应收账款、账卡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各种有固定收入贷款,如航空机票收入、收费公路或桥梁和其他公用设施收入等;各种商业贷款,如商业房地产贷款、各类工商企业贷款、汽车贷款等。

因伴随我国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和程不断深化信托公司开展该类业规模化效益必将显现出信托公司产证券化业发挥作用不断扩其对信托公司可持续发展义也必然日渐凸现。

0058 信托机构证券化试职责围 -《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 王道远 信信托投有限责任公司总理助理兼信托财部总理 月日国人民银行和国银监会合发布实施《信贷证券化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发布实施国产证券化历史进程具有里程碑义。

《办法》选择以特定目信托、而不是以特定目公司方式开展信贷证券化业试。

特定目信托信贷证券化交易结构心地位信托投公司作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受托人)被赋予了定法定职责。

受托机构从业人员和思考这些职责有利我们认识信托证券化试作用和定位丰富和细化信托功能勤勉履行受托人应尽职责。

《办法》勾画了信贷证券化基交易结构(参见图)。

国银监会 国人民银行 发起机构(委托人) 产支持证券 全国银行债券市场 特定目信托(项目) 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受益人) 信托财产 金保管机构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贷款机构 信评级机构 受托机构受托人) 执业律师 册会计师 承销机构 图 《办法》是以规和描述项新金融业线尽管也把“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作单独但要囊括和理受托机构职责围和功能定位单看这是远远不够要从《办法》全和交易结构各细节全面考量。

、特定目信托围定受托机构职责围 根据《办法》特定目信托就是产证券化信托信托围包括以下从()至(四)程 ()发起机构(委托人)设立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受托人)承诺该特定目信托确认受益人围和确定方法双方签订信托信托成立;发起机构向特定目信托(项目)移信托财产(即信贷产)。

(二)特定目信托(项目)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信托)受益证券(产支持证券)认购人向信托(项目)交付认购金。

(三)特定目信托(项目)将认购人交付有效认购金付给发起机构(委托人)。

(四)按照信托合等信托件约定信托生效认购人正式成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受益人)取得受益证券(产支持证券信托受益权该信托受益权可依法让。

完成了()至(四)特定目信托成立且生效。

()、(二)、(三)、(四)是便理分动作实际很可能被集安排两天办理完毕。

我们可以用图二简化图更便理特定目信托信托受托人人 信托财产 现金 信托项目 受益人 委托人 信托受益权 现金 图二 两年我国信托市场上已陆续出现了些采用信托模式做准产证券化案例。

这些案例信托围部分和图二所示信托围是不步由委托人设立益性财产信托并向信托项目移信托财产(这候信托已成立并生效)二部由委托人(也是初受益人不是信托项目身)让信托受益权受让人成新受益人。

业部分专直坚持认步行属信托围(见图三)二步行不属信托围至少不属受托人主要职责围。

信托受托人人 信托财产 委托人、受益人 信托项目 信托受益权 图三 《办法》毕竟是项复杂创新业试办法受到各方面专讨论甚至争议不足奇。

目前特定目信托围已现实地扩到图二情形这种情形是已实现了“证券化信托目初受益人(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是通支付对价取得了初信托受益权。

与相伴是和信托受益权初次确认和期流通有关工作包括产支持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就然纳入到受托机构职责围。

二、受托机构职责围 特殊目信托证券化心地位定了受托机构是产证券化总协调人是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受益人)提供综合金融集成者和统平台。

我们不妨从会计人员视角看受托机构工作。

会计人员习惯通张特殊目信托项目产债表认识受托职责这张产债表左半部分是委托人移信托财产右半部分主要是受益人(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信托权益(没有主动债);受托机构是这张产债表编报者。

这样看受托机构就明显有三工作方向是管理左半部分产以及与相关财收支、担保抵押等;二是提供对右半部分现有受益人和潜受益人三是把左右两部分有机协调起把左半部分动态及、准确、完整地反映到右半部分把右半部分权益志和合法主张及、准确、完整地反映到左半部分管理活动进而统管理整信托项目、把握整信托进程。

前两工作方向受托机构依《办法》亲办理了些业并将些委托(外包)出工作方向是区分产类别及其管理特分别外包;二工作方向是按功能和环节分别外包。

三工作方向上受托机构主要是亲办理业。

()受托机构委托(外包)业 发起机构(委托人)选择确定了受托机构、双方签订了信托合以受托机构要代表特殊目信托(项目)、按照信托合约定和各类专业提供商签订系列委托代理合(协议)至少包括 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

与金保管机构签订信托金保管合。

3与信评级机构签订产支持证券信评级合。

与执业律师签订律师顾问合。

5与册会计师签订税咨询和审计合。

6与证券登记托管机构签订产支持证券托管合。

7与承销机构签订产支持证券承销协议。

(二)受托机构亲办理业 我们仍然从上述三工作方向认识受托机构应亲办理业。

是管理信托财产并可依照信托合有条件地运用信托财产

受托机构主要通监督和协调贷款机构和金保管机构工作实施信托财产管理;信托存续期受托机构若发现作信托财产信贷产入库起算日不合信托合约定围、种类、标准和状况应当要发起机构赎回或置换。

信托存续期按照合约定方式受托机构有权定将信托财产收益投流动性、变现能力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国人民银行允许投其他金融产品(金保管机构执行)。

二是发行产支持证券;如要按照信托合约定召集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

支持证券发行体是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代表特定目信托向国人民银行申请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产支持证券

支持证券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发行结束月受托机构可依法申请全国银行债券市场交易产支持证券

目前看国有关业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管理部门是将产支持证券视债券进行管理因般公司或者机构发债所要办理全部事宜所要系全部机构和环节受托机构都应“照办理”。

特定目信托发行产支持证券而聘请介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信评级机构、执业律师、册会计师和承销机构等。

证券托管机构和信评级机构支持证券存续和交易还提供持续。

受托机构责召集召开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会召开、地、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方式等事项。

三是担任特定目信托主会计责进行信息披露组织信托终止清算保管信托

受托机构责按照财政部005年版《信托业会计核算办法》设置特定目信托项目账簿记录计算信托产权益变化和财收支依照信托合约定分配信托利益编制信托项目财会计报告(该报告应册会计师审计)。

受托机构代表特定目信托(项目)确认、计量和支付给若干外包机构报酬。

受托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受到监管部门高重视因受托机构应从尽职管理和风险管理高看待信息披露。

从披露容看所披露信息产支持证券(即信托权益)和信托财产(即信托产)两方面既要披露已发生状况和目前状态也要披露预期进展和可能风险;从披露阶段看分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发行说明)和存续期两阶段;从披露对象看主要是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或者潜持有人通国人民银行指定媒体进行公开披露按照有关监管要还应根据不情形及向国人民银行、国银监会、全国银行业拆借心和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事前报送或者事备案;从披露容组织看首先是贷款机构受托机构提供贷款报告金保管机构受托机构提供金保管报告证券托管机构受托机构提供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变化情况然是受托机构核对这些报告并编制受托机构报告是受托机构将所有报告进行披露;从披露流程看分受托机构广泛披露和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单独询两种情况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或者复制公开披露信托财产和产支持证券信息。

证券化业往往涉及到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问题。

常用增级方式有设立现金储备账户、提供担保、信用保险、超额产、更换部分产、安排优次级结构等无论选择哪种增级方式都会对信托财产管理、产支持证券发行和交易、信托财会计报告以及信息披露等产生影响要引起受托机构格外关。

对特定目信托终止清算《办法》没有具体规定。

但组织信托终止清算是《信托法》赋予受托机构职责。

信托法》五十八条规定“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清算报告。

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除责任。

受托人有不正当行除外。

受托机构应提前制订清算工作预案信托合里就对各种可能发生清算情形周全安排;尤其当没有完全实现预期产证券化计划或者信托目候应通适当工作程序定剩余信托财产确认、计量、分配和交付事宜。

保管信托受托机构法定职责。

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完整记录。

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责保管应包括信托项目会计档案和审计报告(5年以上)、信托合以及若干外包合(协议)、外包机构提交报告、向监管部门报批报备件、产支持证券发行、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等。

特定目信托受托机构原般信托应保存部分会由部分外包而由贷款机构(如信托财产法律件)、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如受益人名册等账户管理)等保管。

三、关受托机构以及外包机构选择和更换 所以题目下谈这话题是由它和受托机构职责也有关。

显然受托人(受托机构)应由委托人(即发起机构)独立选择。

受托机构委托若干机构由谁选择《办法》并明示。

作产证券化业主合信托合规定条款里有两条相关事项项是“接受受托机构委托代理信托机构职责”另项是“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组织形式与权力”。

从《办法》整体逻辑关系分析订立信托合就应已选定了这些外包机构

可见原则上讲这些外包机构是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共协商、共选定现实讲发起机构有更发言权。

受托机构以及外包机构更换做定就已不再是当初选择他们人了。

谁拥有权益谁就拥有定权。

对这些机构做出首次选择是发行产支持证券前由发起机构代表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先做定这些定人就购买了产支持证券而成其持有人。

支持证券存续期除发生这些机构被依法取消业格、依法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主动辞任等情形外更换它们权利都归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

受托机构既受到委托人、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监管部门以及市场约束和监督又要依法依合监督外包机构并通信息披露和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向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报告情况以合召集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研究有关外包机构更换问题。

如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定更换贷款机构受托机构还应及通知信贷产(信托财产)全部债人。

要是《办法》对特殊目信托受托机构表述部分地方模糊了两者区别。

实际上前者是身者是(受托)管理人。

综上所述国产证券化初模式选择把信托信托机构置心位置信托机构成产证券化集成提供者。

任何位置职责和作用都是硬性和弹性结合规定动作和选空结合。

信托机构理应抓住这良机会靠提升身管理实力和执业素质认清己职责围拿下硬性规定动作扩弹性选空。

0055 开发银行信托公司合作模式探讨及前景分析 国人民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与国开发银行合作项目“国开发银行信托投公司 合作有关问题研究”容节选考虑双方某些约定因素些容进行了必要删减。

部分 开发银行信托公司合作必要性与可能性 国开发银行是直属国院领导政策性金融机构99年3月7日成立册金500亿元人民币。

其主要任是根据政府发展战略和重筹集和引导境外金支持对国民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重影响产业和项目建设。

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其配套工程重项目。

至003年底产总额550亿元贷款余额386亿元不良贷款率3%充足率0%主要营指标已进入国际先进水平。

虽然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银行并不以利润化目标但是近年国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理论指导下实现政策目标也有很市场业绩表现。

按照开发性金融思路指导重信用体系建设开发银行有必要许多方面与包括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市场定位具有相似性 由历史渊和目前特定市场环境信托投公司作地方性金融机构多都具有定政府背景由法两规背景下信托公司回归业较短信托市场极不成熟尚逐渐培育程。

因目前我国信托投公司绝多数都选择了基础设设建设、公共事业项目和地方重建设项目作信托业重领域据统计003年全国信托公司推出全部信托产品基础设施投信托共有8占当年全部信托产品7%00年前三季投交通建设信托产品5占6%;电水占56%;水利环境0占6%。

而国开发银行是直属国院领导、承担政策性职能开发性金融机构

近十年不断改革和发展开发银行促进国民济持续健康发展引导社会金用重建设促进体制建设和信用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主要投向电力、铁路、公路、通讯、石油石化等全国基础设施积极支持国西部开发战略等区域发展战略实施。

特别是近年重加了对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有力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进而是开发性金融连接政府和市场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突出体现了其重“两基支”宗旨。

即重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及其配套工程领域。

显然信托公司重业领域与国开发银行重领域具有极强关性两类金融机构市场定位非常接近这就双方业合作奠定了极扎实基础。

二、业容具有关性 按照《信托投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公司营围共包括十二项即 、受托营金信托业即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金委托信托投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和目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受托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信托业即委托人将己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和目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营法律、法规允许从事投基金业作投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基金业; 、营企业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公司理财、财顾问等介业; 5、受托营国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承销业; 6、代理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 7、代保管业; 8、信用见证、信调及济咨询业; 9、以固有财产他人提供担保; 0、公益信托业; 、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金可以开展业拆放、贷款、融租赁和投等业; 、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业包括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业拆借业等。

信托公司上述广泛而特有业手段和营围与开发银行开展深层次合作提供了良平台不仅可以灵活运用信托融功能直接开发银行开展各种基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设备储备贷款传统业提供多元化融渠道而且还可以组合运用信托其他功能与开发银行创新开展合贷款、直接银团、接银团、委托管理产等密切结合不断开展金融创新从而开发银行建立长期稳定金筹集和引导社会金用国建设以融推动信用建设再市场和政府催化、孵化新型投融体制提供有力保障。

三、业手段具有补性 我国分业管理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制优势是我国目前唯能够横跨货币市场、市场和实业投领域进行直接投和融金融机构因其业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但由历史上走些弯路以及某些政策约束其行业规模相对较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较匮乏。

国开发银行虽然属政策性银行业模式和领域上存定政策制约。

但近年开发性金融理论指导下勇创新不断探积极贴近市场支持济社会发展身也保持了较快发展步伐并取得了良营业绩体现出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所独有优势和特色主要包括依托政府信用立足市场运作;体现政府志“基础”、“热”;建设体制和信用弥补现有制缺陷和市场失灵;融优势与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有效应对额、长期风险批发式操作等。

正是基上述信托公司和国开发银行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差异性使得二者业手段具有极强补性如运用得当配合充分定能取得优势补战略多赢效应。

四、发展战略具有契合性 信托业当前正处关键历史折期重新登记以信托投公司产质量、管理水平、人才建设以及整体实力都有了较明显改善和提升目前宏观政策环境下具有较发优势特别是进入00年0月以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接连出台利政策其尤突出是0月8日推出《信托投公司房地产信托业管理暂行办法》(征见稿)和国信托协会月日正式召开创立会两事件《信托投公司房地产信托业管理暂行办法》(征见稿)对原“法两规”有关00份合限制等规定都有了重实质性突破和调整进而与开发银行进行高层次、规模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

信托协会成立必然会对整信托行业规健康发展发挥巨保障作用和推进作用。

信托公司应不断探和建立较完善核心盈利模式制定明确发展战略顺应金融体制混业管理发展趋势通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深层次、全方位战略性合作积极开展规义上产管理业以产业投基金作专属性核心业手段以金融控股集团作长期发展目标迅速将整信托业做、做强、做优。

国开发银行近年运用国信用高能量把融优势和政府协调优势结合起发挥连接政府与市场桥梁和纽带作用以逐项目融体推进投融体制建设、法人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用建设制和培育市场方法实现政府志促进体制建设和市场发育支持济发展。

特别是00年以开发银行以开发性金融原理指导以市场济成熟金融工具基础探产管理业创新应对规模约束方法和途径不仅缓了规模约束分散了风险也扩了开发银行对济贡献和影响力发挥了开发性金融独特作用和优势。

并基础上进步引导和带动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到制建设和体制创新分享开发性金融成。

综上信托投公司和国开发银行业发展战略具有高契合性从而双方进行深层次战略合作创作了重要条件市场化原则前提下使双方综合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实现利益共享。

二部分 开发银行信托公司业合作模式及业结构框架 、信贷信托业(信贷证券化) ()主要目 银行营目是确保产流动性、安全性前提下争取尽可能多盈利。

所谓流动性指是银行产不发生损失情况下迅速变现能力这是银行正常运作基条件。

传统商业银行作金融通介金流动性高、期限短而金运用(主要是贷款)流动性差、期限长其身运作存不可避免缺陷即产和债流动性和期限方面不匹配。

银行信贷产流动性可通对贷款长短期比例及贷存比等系列指标控制达到目实际操作往往会碰到突破比例限制情况。

银行超控制比例情况下般采取停止新做贷款业、压缩某类贷款数量、增加贷款总量或增加存款总量等方法以使相关比例控制规定围。

但是这些措施操作起往往有定难并要段较长具有滞性。

外如外部济金融环境或部营状况发生突变而要及调整信贷结构和比例靠上述方法难更。

推动信贷产流动是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调整产债结构有效途径。

通常银行贷款发放下客户出现违约情况下银行无权要客户提前偿还贷款只能坐等客户按期还付息金因而沉淀下。

随着信贷产存量规模不断扩银行必须吸收更多增量金维持流动性和正常运银行吸收存款任越越重也越越艰巨营成也越越高对国开发银行这样倚长期贷款银行尤其如。

信贷产流动就是使贷款债权能够市场进行交易和让。

贷款债权让对出让银行而言首先可调整银行产结构、盘活存量产、增加流动性并获取金当期实现利润;其次可降低风险产规模规避“巴塞尔协议”对充足率限制或合监管当局其他控制比例;外银行还可通贷款出售不断发展银行所擅长业扩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创造更多利润而又不至突破银行对某类贷款限额。

如某银行房产抵押贷款业方面具有优势但规定类贷款有定限制。

银行可通证券化或其他方式将房产抵押贷款让出获取当期利润和金又可继续拓展该领域不断扩市场份额。

贷款出售结构非常复杂对不熟悉信贷分析投者而言难以评判和把握产质量、信用评级及合理定价因贷款出售参与者都是型商业银行投者很难进入这市场因该市场门槛高、规模。

而产证券化是从已有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基上是存量产证券化

证券化使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现有能力达到规模济不仅降低了交易成也降低了投门槛使多数投者能投信贷产。

再加上信用增级、破产隔离等技术运用使得产证券收益高、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因产证券化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形成了颇有规模市场。

总通信贷信托业可以进步调整开行产结构、盘活存量产、增加流动性实现 “长贷短险”并获得金当期实现利润;也可以缓贷款规模限制与贷款巨缺口维护开行信用保住优质客户。

(二)业要素 主要包括产定价;真实出售和表外处理;信用增级;担保或承诺回购; 银行拥有各类不收益率、不流动性产按照信贷产出让方对出贷款所承担风险程不信贷产让业可以分回购型贷款让和买断式贷款让。

(三)模式框架 贷款债权流动是产权流动种表现形式贷款债权能够成可交易特殊商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既要有合适交易对象又要有供各方。

债权是抽象交易对象实质上是债权所代表可计量产。

交易对象即是可证券化产。

由我国金融市场缺乏深和广、银行营创新能力和监管水平有限导致我国银行产类型长期以直比较单主要是贷款贷款以国有企业贷款和项目融主人消费信贷很少。

90年代期以随着政府鼓励消费信贷政策出台银行产开始出现住宅抵押贷款与汽车抵押贷款但所占比例非常低。

能够成功进行证券化产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特 、分散化。

这些产应有效地被分散以明显地减少单灾害损失风险。

、质性。

这些产应当性质上相利产池产管理。

3、稳定坏帐统计记录。

这些产应当具有相对稳定坏账记录以便根据其历史记录准确地预测出其损失。

、期限和营环境相似性。

这些产偿还和终期限结构应当较相似。

从以上四条件看这些产是透明买卖双方对这些产价值都能达成定程共识。

不透明产难以捆绑并证券化有效市场上只有很折扣才能促使投者购买他们并不了或存很不确定性产。

目前银行有量质量高、期限长信贷产可证券化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融、房产抵押贷款等、贷款、 以房地产抵押贷款例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参加者主要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方、介机构信托投公司(发行人)、投银行、信用评级机构、担保者和投者。

、房地产抵押贷款方即银行或其他房地产抵押放款机构它既是贷款人又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出售者。

银行将选定产出售给信托投公司然从信托投公司获取金。

交易程产移是真实交易行。

也就是说已出售产不再属银行

当然银行往往将作机构保留该部分产提供相应权利。

所以要强调真实交易目是保证证券化产破产隔离。

因若这种移不是种销售行而是种抵押融行则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清算已化产就有可能遭受牵连风险影响其正常支付。

因强调证券化产所有权出售给了发行人;如出售者被清算让给发行人产将不列出售者产。

信托投公司作贷款受托人是贷款产购买人也是贷款证券发行人。

信托投公司接受让产将这些产重新组合并以该产组合标以信托投公司发行主体发行集合金信托

信托投公司是独立法律实体通常V由信托公司或专门成立产管理公司担任。

信托投公司也可充当信用评级机构受托人。

3、机构

通常是房产抵押贷款方——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主要责归集到期贷款金和利息。

外也受托人和票据持有者提供关抵押贷款年或月报告。

、担保者即对房产抵押贷款信托提供担保机构

参与担保有政府背景专门管理机构和担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及银行等信用较金融机构

担保者担保能够提高所发行信托信用级别使信托计划获得更高定价和更市场流动性。

(四)基流程 、开发银行根据身对贷款进行分类建立产池。

根据贷款性质、期限、损失发生概率等情况将相似债权规集到起组成新产集合。

、产出售。

要强调出售是真实交易而不是抵押融行这样才能实现开发银行表外处理。

如出售优质信贷产主要图是腾出贷款规模不希望失这部分产所有权可以设计开发银行承诺到期回购或者设计开发银行拥有以约定价格到期回购选择权模式这种选择权模式优开发银行承诺到期回购模式地方开发银行拥有选择权如到期该部分产依然优良或更加成熟开发银行可以行使其回购选择权;反开发银行可以不行使其回购选择权当然开发银行应该支付笔费用用以补偿信托投公司所要承担风险。

3、对信托计划进行信用增级。

可以通高级低级参与结构实现信托计划部增级。

但我国目前信用增级可行方法是由贷款出售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通这样处理贷款银行产债表消失变现金产。

担保能够提升信托计划信用级别使信托计划获得更高定价和更市场流动性而开发银行也能分享因带收益。

而担保增加了银行或有债相应信托公司将支付笔费用给开发银行

、信用评级。

高信用评级可以降低发行成。

5、信托计划设计。

运用定技巧组合产并对现金流进行重组以更地满足投者要。

可以参照手证券、抵押贷款证券和付证券等国外证券化交易品种设计类似信托计划。

6、信托计划发行。

通常可通银行络进行销售实际上也可以通券商承销方式进行当然这也要综合考虑成多因素。

基流程图 开发银行信贷产包 出售债权 贷款 贷款B 贷款 信托公司集合金信托计划 投者 信用增级 (五)风险提示 、如不是真实出售信贷产仍然停留开发银行产债表上。

信托公司要有效退出机制 二、金融债权、债信托业 ()主要目 开发银行主要条金渠道是发行金融债权。

发行金融债券筹集金程债权顺畅发行以及到期偿还金就成开发银行保持顺畅金流动重要环节。

基考虑信托公司方面可以与开发银行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开发银行金融债合承销业多信托公司组成合承销团承销开发银行金融债开行也有多承销商选择如信托公司能有效压低承销金成开行相应承销费用也有节省空;而对信托公司而言可以拓宽业可以丰富其信托产品风险收益结构构成。

另方面信托公司还可以通发行集合金信托产品募集金通定方式和渠道开发银行即将到期金融债提供偿债金。

(二)基流程 (三)风险提示 三、不良信贷信托业 () 主要目 产证券化般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现金流产通结构性重组变可以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证券并据以融程。

这金融工具美国、韩国及日产处置业已有成功先例。

特别美国其产支持证券总余额高达6万亿美元产支持证券市场已成仅次邦政府债券二证券市场远远超股票证券市场。

统计表明近几年四国有产管理公司针对银行系统9万亿元不良产进行了处理共了约万亿元不良产。

然而目前银行不良产仍高达万亿元几年增加了5万亿元。

外几十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产问题与四国有商业银行相类似五万多农村信用社000左右城市信用社及地方性信托投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产存量和增量更是突出。

据专保守地测算国金融机构不良产总额要占信贷产总额0%以上即约万8000亿元。

这概念味着国姓平每存入0元就有3元可能被银行亏。

国金融机构平每贷出0元就肯定有元收不回。

这里还不包括计算利息。

新统计显示截至003年底国主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7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万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仍高达78%。

如何顺利地化这万多亿元不良产成提高国银行业竞争力关键也被视国金融体制改革块“试金石”。

国开发银行到003年9月末累计息回收率达到98%不良产率已降至79%不良贷款率降至7% 充足率达%。

可以说该比例是迄今全国各类金融机构产质量状况。

尽管如比例低仍不能等无开发银行应主动积极探寻和摸优良、高效处置不良产方法和途径雨绸缪防患然。

(二) 业要素   产证券化处置不良金融产、尽快化金融系统风险方面成效显著。

证券化可以增加金融产流动性也有助加快处置不良产进程。

目前国处理不良产很程上还依赖“逐步清收、挨门追讨”传统方式。

加快有效处置不良产努力提高产回收率是我国各类金融机构重要营目标。

国处置速应进步加快。

不良产“不良”并不是产没有价值而是因产不能按当初合约定定定额回收。

由这根上不不良产证券化交易使衍生出产类型可能较多样。

谨慎周密产价值分析、变现能力和进分析妥善安排信用提升措施不良产证券化可以增加金融产流动性有助银行充足率不足等问题也可以信托公司处置不良产提供新工具。

荷兰G银行亚洲产化部董事总理凯·拉姆预测产证券化项目逐步展开将有助鼓励国金融市场消费融调节直接、接融比例并对国债券市场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003年月国四国有产管理公司信达公司与德志银行签订了产证券化与分包相结合不良产处置合作协议首开国产管理公司利用外并境外进行不良产证券化先河。

年6月华融产管理公司又与国国际信托投公司合作成功推出了账面价值3亿元不良产处置信托项目。

这项目借鉴产证券化交易模式通以债权产设立信托、让信托受益权方式成功实现了加快处置产、提前回收部分现金目被称“准产证券化”。

华融公司这产处置信托项目开创了新模式这充分说明了不良贷款通有效组合可以作产证券化基础产利用信托交易模式可以实现产变现和融目。

我国今应该定围进行产证券化试以通产证券化加快促进不良产处置。

待条件成熟应允许证券挂牌交易;规贷款级市场提高产证券化运作效率奠定基础;扩投者围对达到定级别证券应允许保险、财公司、基金、银行进行投。

(三)模式框架 (四)基流程 (五)风险提示 四、合贷款业 ()主要目 、开发银行分散风险缓贷款规模限制增加表外业。

信托公司参与些因规模而无法参加项目 (二)业要素 (三)基流程 (四)风险提示 五、委托管理信托产业 ()主要目 开发银行规模约束规避市场风险和营风险增加表外业收入创新业模式探新利润。

(二)业要素 (三)风险提示 六、信托产品质押贷款业 ()主要目 、增加信托产品流动性(尤其是与开行合作规模较信贷项目)提高信托产品变现能力和信用等级改善投者结构增加对机构投者吸引力。

、开发银行提供优质信贷产增加稳定收益。

(二)业要素 (三)基流程 (四)风险提示 七、担保业 ()主要目 担保业是开发银行信托投公司项重要业容。

加以充分利用不仅可以使双方得到可靠、安全风险保证手段充分化和防营风险维护优良高端客户及把握和开发优良投项目而且还可增加双方利润提高信托供担保业质量和规模。

(二)业要素 、担保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册登记法人机构愿委托并能次交足保证金。

、申请担保济行合国法律和行政管理规定。

3、具有合国法律、法令、政策、计划合、协议。

、委托人具有履行合、协议能力和良信誉。

5、委托人能够提供约定保证金或反担保。

(三)业模式 (四)担保程序 (五)风险提示 八、投融组合业 ()主要目 发挥信托公司股权投杠杆作用。

开发银行项目开发由项目身体制或信用建设等方面存缺陷(如开发银行曾做案例三峡总公司)或者由开发银行身规模阶段性制约使该项目暂难以直接获得开发银行贷款开发银行也难以通与商业银行合作分散风险扩信贷规模或者体制性缺陷。

对这样项目可以引入信托公司股权投充实借款主体金直接提高其信用等级放其融能力与开发银行共推进投融体制、法人、现金流、和信用四建设使其发挥巨杠杆效应进而可以使项目现金流迅速扩张也能吸引商业银行参与进。

(二)业要素 信托公司是我国分业管理体制下唯能够直接投金市场、市场和实业领域金融机构其独特优势就是灵活运用有金和信托金对各类企业优质股权进行直接投。

因利用这优势与开发银行优质项目相结合就可以综合发挥信托制优势与开发银行金优势从而取得合力作用和乘数效应。

(三) 主要流程 (四) 风险提示 三部分 信托公司合作存主要问题或潜风险因素分析 、主要问题 ()体制对接约束 由我国现行分业管理体制导致银行信托公司营模式与管理体制上存较差异因与信托公司合作程许多业环节还存无法衔接或衔接不够严密问题许多领域业流程业不尽相包括项目论证流程、贷款审批流程、投策流程等。

外对项目评判标准方面、风险程判断标准方面以及对相关政策掌控方面都不程存些差异和不如不及协调加强沟通理顺关系往往会造成合作脱节甚至会影响业正常开展。

(二)政策滞约束 目前信托业身许多制上不配套相关政策规定亟待健全和完善例如信托财产登记制、信托税收制、财会制、信托财产托管制等。

信托身制体系滞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缺失导致开发银行信托公司业合作常会遇到法律空白地带或政策真空地带往往是无据可依置可否。

因这就方面要有较强政策理能力和政策把握能力较模糊政策环境逐步梳理和摸出套规律;另方面也必须具备较强业开拓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勇探胆创新这也正是巨业机会蕴育所。

(三)观念模糊约束 应该说迄今对信托涵义、功能和特还都不十分熟悉对信托独特制优势和法律原理也都比较陌生。

尤其是对信托业发展变化程认识较模糊了得不够深刻对“法两规”出台信托业回归业所开展各项创新业及其产生巨影响和效益不十分清楚特别是对近期因“德龙事件”而引发某些信托公司问题还存严重误和偏见这些都给今加快开发银行信托公司合作步伐设置了障碍如不及加以澄清会造成较思想混乱甚至会造成宏观判断与策战略性失误。

二、风险因素 业合作、开展程有可能产生营风险、操作风险等微观风险我们已结合不业进行了详细分析除上述微观风险外我们还应防下述风险。

、信誉风险。

信托市场尚处培育阶段许多方面还不成熟别信托公司管理还有待进步规。

因开发银行选择合作伙伴和投项目程应深入了全面论证慎重严谨防止判断失误由别信托公司出现风险和问题而牵连和嫁给开发银行

、政策风险。

由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管理金融体制现行信托法律体系和政策规定相对滞存许多空白特别是对各金融机构进行业合作具体模式和程尚没有制订相关操作细则因开展银信合作程业创新成分很要全面掌握政策信息认真研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合力尺否则就有可能触犯相关政策规定造成违规行。

3、系统风险。

般而言信托业作具有混业营特金融机构其市场系统风险要较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要。

信托公司可以市场、货币市场及实业投市场进行组合投进而规避市场系统风险。

信托业定程还存政策层面上系统风险如营不当出现较围金融风险导致再次出现全行业规模清理整顿就会对相关业与合作造成巨影响。

当然根据目前我国信托业整体发展形势判断类系统风险发生可能性是很。

四部分 开发银行信托投公司合作前景分析 开发银行与投公司业合作无论是市场还是政策环境都不存根性障碍目前主要瓶颈约束因素是业合作规模问题但只要双方合作密切配合不断摸合理创新伴随有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和调整合作前景是十分光明。

、00000已开展信托业规模简析 数显示截至00年三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信托规模累计达到80余亿元。

信托产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单笔信托计划募集金额也呈上升趋势。

00年三季6信托品种根据信托金投向划分房地产70金融市场53交通建设5制造业5电水水利环境0教育批发零售7租赁5。

般说金融产品期限与收益率般正相关关系投期限越长面临不确定性也越长投者对类产品预期收益也更高。

现阶段所发行信托产品以、短期产品主3年信托产品样总数近90%其5年期产品占到全部产品36%而50年期信托产品仅占到全部产品发行总数3%。

部分产品设计成“伞型信托”即信托计划设有多期限和收益组合类产品组合包括055年期多种期限占全部统计产品数7%。

次统计信托产品单产品规模从000万到0亿不等其亿规模产品占比高67%;规模亿到5亿产品占7%而5亿0亿信托产品仅8%。

这现象成因金信托产品00份限制使得信托公司倾向发行规模信托产品。

二、信托业规模约束因素分析 ()政策性约束 按照《信托投公司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国人民银行信托投公司金信托业有关问题通知》(银发[00]3)有关规定将信托投公司发行集合金信托计划基定位非公募性质从而下述方面进行了较刚性约束。

信托规模。

每项信托计划不得超00份信托合每份信托合低金额不得低5万元人民币。

如单项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限制导致金信托产品设计和推出与多投项目金规模以及高达十万亿元人民币居民储蓄所产生投都产生了巨差距。

而且作种独立金融业态推出投产品与其他投品种相比例如每年达千亿规模基金和国债、万亿规模股票以及数亿规模企业债券等作四金融支柱信托产品规模几乎微不可感。

.营销宣传。

按照有关规定信托投公司不可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对信托计划做广告宣传和产品营销宣传。

而无法直接进行信托产品营销宣传不仅导致销售渠道不畅产品信息闭塞投人无法从常规渠道规获取和了信托产品而且也使信托产品推介程公开效应削弱无法通公开产生公信使信托产品合法性、真实性和诚信不程打了折扣。

3、区域性限制。

信托投公司因明确不能设置分支机构而使其异地展业功能受到明显限制。

而是否能够通其他金融机构代理开展异地业则尚无明确政策性界定。

然而金融市场和市场是全国性乃至国际性市场金信托业不可能也不应该只局限城地。

.流动性操作。

尽管《信托投公司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信托产品受益权可以让但让方式、让价格、让手续和让场所无明确规定。

从而使金信托产品流动性特别是机构委托人额信托合让严重缺乏操作性。

(二)市场性约束。

、市场体系尚不健全。

规义上信托市场目前尚处起步阶段各方面市场要素还不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也不完善。

信托产品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尚不十分清晰市场流通渠道也没完全形成有些环节还不十分畅通市场风险概念和体也较模糊。

诸如金信托产品流通和让财产信托业登记和户信托收益纳税围、纳税环节和纳税标准以及信托财产会计核算制等配套环节还都没有步出台甚至存缺失和空白。

、市场信誉尚不成熟。

信托投公司和信托产品市场形象与市场信誉历长达八年久五次清理整顿受到前所有重挫。

如何建立信托市场信誉重塑信托公司形象是信托业面临极严峻和紧迫问题。

现阶段全国保留六十余信托公司部分已完成了重新登记工作其产质量、规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幅提升。

信托市场信誉重建仍任重道远要较漫长培育、引导、提升和完善程。

信托市场信誉先天不足广投人对信托产品较陌生对信托公司功能和信仍持有定观望态状况下加信托投公司无法规模通主流媒体对信托业和信托产品进行宣传和推介就使得这进程更艰难和要耐心。

3、市场定位尚不确定。

集合金信托产品市场主体如何构成迄今仍处摸阶段。

机构投者主还是人投者如是机构投者如何其金成和流动性问题?如是人投者是低端客户还是高端客户高端客户市场份额有多?低端客户如何协调单项信托规模限制与投项目金矛盾。

从国社会财富分布结构分析以少数、额、长期机构投人主要对象纯私募方式似乎不太现实。

因拥有较金规模机构投人往往是理财能力较强企业营者或专业投人委托信托公司理财动机不足甚至其身常是金者缺乏规模长期闲置金。

而短期闲置沉淀金又因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而无法操作。

信托投公司尚不具备批专业拓展私募市场营销队伍我国有关私募基金法律尚出台因而也就难以形成批稳定机构投人客户群体。

(三)运用性约束 从近期各信托投公司开展金信托业程看虽然营销阶段即金募集阶段遇到些瓶颈问题但应该还不是集合金信托业主要矛盾。

可以说信托投公司发行集合金信托计划金问题虽然有定约束因素但现阶段并非关键环节真正瓶颈约束是信托金运用和投向问题。

根据现已推出金信托产品运用方式和方向分析主要是通贷款或投方式运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行业和项目。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首先我国当前分业管理金融体制下信托产品创新空受到分业营、交易市场不充分、缺乏避险工具等诸多因素局限因信托产品诸多功能难以体现;其次是众多投者短期化投理念根深蒂固进而对信托产品短期设计和推出机制要强烈;三是广投者对专业和专业投机构信用仍持较强轻视和怀疑态而政府崇拜心理则惯性十足。

基众多信托投公司纷纷推出短期限明示定预期收益甚至附加有财政和政府信用色彩信托产品和投项目也就成不二选择了。

而与面对而至集合信托金具备上述要件投项目则日显稀缺。

(四)行业竞争问题 目前产管理市场市场准入十分混乱已严重影响了行业公平竞争。

目前有各种各样机构活跃我国产管理市场上、开展各种名目产管理业。

概括起有两类类是金融体系主要是信托投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另类是金融体系外表现各种形式投公司、投管理公司、投咨询公司、投顾问公司、财顾问公司等。

对金融机构从事产管理业目前市场准入方面已初步作了些规定信托投公司依据国人民银行颁布《信托投公司管理办法》取得信托业格综合类证券公司依据国证监会有关授权取得产管理业格基金管理公司则依据国证监会《证券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取得基金管理业格。

而对金融体系外机构开展产管理业应当具备什么样市场准入条件目前还没有任何规定。

信托业目前竞争形势严峻。

银行证券等金融业相比信托业整体力量还比较弱市场份额不够。

信托业部而言信托公司规模、所掌握金融也非常有限还没有真正义上全国性信托公司。

这样形势下如相应业标准不统信托公司将很难激烈行业竞争立足。

(五)制配套 信托制是种了他人利益管理财产制与我国长期以财产我管理制实践完全不。

因实践还要建立系列配套运作制。

、财会计制 信托业是信托公司表外业信托产表外处理是信托法规精神必须进行单独会计核算。

但是到目前止还没有相关财会计制出台信托公司如何对信托业进行会计核算还不得而知因目前信托公司会计制下这种表外处理还没有得到体现。

我国信托业相关会计问题直参考银行有关规定没有信托公司己专门用信托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表格也没有分别记账强制要信托产还是被放了信托公司债项目下这样不能反映信托活动质属性也与《信托法》有关规定不相适应。

会计核算对信托管理是必不可少其目详细地说明信托财产信托收益运用是否合信托协议规定以及手艺人帐处理通信托会计核算向信托当事人正确地传递信托交易和管理现状信息可见信托会计核算应当简洁和明确反应出信托管理特有属性和足够细节以正确地理信托交易。

以前信托投公司会计核算各政会计核算不够科学合理有必要尽快建立起统会计核算规则以规信托业运作并提供有效监管微观基础 005年月财政部正式颁布实施《信托业会计核算办法》这问题有望得以。

信托税收制 信托税收直是广讨论热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委托人设立信托动机和目标实现受托人管理信托也要刻重视税收问题对受托人而言信托税收是项繁重和复杂任。

按照我国信托法定义信托涉及财产让、管理和处分行信托设立、变更和终止程涉及到诸多应税行和应税所得如何税法看待上述行信托质认定是至关重要按照重实质轻形式原则税应当由享有济利益和实质上控制信托财产人承担因应当区别信托不类型分别权衡信托税收问题。

3、信托投制 信托管理虽然由他人受益但通常却以受托人己名义进行。

这种“名”与“实”相分离制现行制体系会产生相当冲突。

受托人投受不受公司法投限制?信托投能不能成外商直接投种方式?受托人名下股权投要不要向工商登记部门披露?如是上市公司股票要不要进行公开披露?受托人应当视单投人还是不投主体?等等。

这些都要进行研究建立相应制。

三、信托业规模问题路径分析 ()用财产信托信托受益权 (二)提高单信托计划加入起 (三)与高端客户或机构投人合作 (四)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 (五)进行双重集合 (六)委托人可以对应多受益人 (七)多信托投公司建立战略盟合作发行信托计划 (八)将集合信托计划所运用单法人分割不法人这样信托投公司就可以针对不法人发行不集合信托计划。

(九)构造非指定用途信托金池。

(十)构造产业投基金 四、基结论 从00年7月8日只集合金信托发行至今两年虽然区区几亿元规模与国有银行比起还略显不足但00年0月6日国银监会非银部高传捷主任长沙信托国际研讨会议上称5年实现信托业恢复性发展即信托财产恢复到5次整顿前600亿元——目前这数仅000亿元;二5年追上银行证券、保险让信托真正成我国四金融支柱。

迄今信托产已积累了相当规模市场认可逐渐提高发行方式不断成熟。

特别是信托投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程信托功能得到更充分发挥综合金融问题能力上有无法比拟优势。

信托产品发行目前看以监管部门“私募”定位以及些相关政策规定对信托产品规模上约束性因素还有定影响。

但从近段政策趋势分析“公募”呼声越越高某些具有突破性政策也即将出台不难看出监管政策松动迹象。

0月8日国银监会出台《信托投公司房地产信托业管理暂行办法》(征见稿)提出“信托投公司办理房地产信托业单集合信托计划接受合份数可以不接受《信托投公司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六条限制”。

这表明前单集合信托合不得超00份数量限制有望获得政策性突破。

对突破信托产品发行规模方面策略实践有定效某些具体项目实施也发挥独特作用。

但是操作要十分谨慎和严密要充分论证其可行性与合规性避免政策风险。

开发银行信托投公司合作是全新课题双方制、功能以及方面有极强补性信托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前提下双方合作前景将更加光明和具有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几结论。

首先双方合作政策导向上具有正面鼓励和扶持趋势因政策环境较宽松发展方向合国宏观政策导向也合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趋势。

其次市场巨且呈超常增长势头。

通上述分析可知信托公司与开发银行业合作完全建立市场基础上而且是双向动模式充分市场化选择前提下双方优势补实现战略双赢。

三合作模式设计和交易结构安排程由双方具有十分明显补性质因技术环节和操作流程方面也都不存任何颠覆性障碍这就使得开发银行信托公司开展业合作具有更强可操作性。

总开发应行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合作具有十分广泛和乐观市场前景据统计00年至三季发行并公布了6集合金(含财产信托品种实际募集金总计005亿元其金融市场信托产品53占5%居二位。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