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医生鉴定智力正常,无妨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

3、电工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

4、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5、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砌底、检查正常、修理及时。

6、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

7、电气设备安全外壳、金属构架,必须根椐条件采用保护性接地(零)的措施。

8、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9、在发生大量蒸汽、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0、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停止进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登杆作业。

二、变配电管理。

1、建立出入登记制度,除配电值班人员,设备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按重点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电室内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种电气设备,母线应经常清扫,门窗、电缆间要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

3、变配电室必须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夹钳、绝缘体、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钾操作票制度。

三、移动电器管理。

1、凡可移动、使用380伏以下工程电压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

2、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

3、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和插座应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橡胶电榄,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定,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用三孔接头或四孔插头插头和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

4、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在井下、锅炉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围都是危险金属的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和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5、移动电风扇、电焊机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检测,并把测定记录上报设备部门审核,安全部门备案。

6、移动电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爆气燃爆粉尘场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

2、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3、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

4、电动工具使用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否则使用必须使用必须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无插头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手持电动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职责。

1、设备部门应对各单位的动力照明箱、柜、板统一进行编号。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破损和缺件应及时修理。

2、设备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电气电器设备检查、维修、绝缘测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变配电室、高层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资的建筑物,均应按规定装设接地装置或避雷装置。负责维护保养避雷装置的单位,必须在每年春季前对接地电阻测试完毕,做好记录,报设备部门审核,交安全部门存档。

4、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按周期对避雷器、继电器、电缆等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保证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电气管理必须电气专业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