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文明行为条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贯彻落实《明行条例行政执法会议制 落实区政府对各镇街关贯彻《天津市明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工作要切实履行严格执法责任加强各相关执法部门协调与协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制。

、席会议组成 贯彻落实条例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司法所牵头镇综合执法队、社会事办、市容所、社区办等部门组成。

二、席会议工作制 、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相关执法工作认真梳理统计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依法履职程制定执法措施、罚款金额、案件数量及执法人数、次数等相关数据。

、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次。

如有要任成员部门提议可以随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3、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与配合协调落实《条例行政执法出现矛盾和争议。

、各部门对席会议工作方案、重要定等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职责要执行落实。

5、其它相关行政执法问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司法所 责协调各执法部门针对《条例开展执法工作并做相关件收发、执法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综合执法队 责针对《条例》六十三条、六十五条以及公共场所行规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报送司法所。

3、社会事办 责针对《条例》七十二条以及明殡葬祭扫行规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报送司法所。

、市容所 责针对《条例》六十九条、七十条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报送司法所。

5、社区办 责针对社区生活行规情况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情况据实填写相应数据每月报送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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