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缓解养老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近几年来,在宜昌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下,宜昌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与十三五社会养老体系规划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公办民办投入比例失衡、供养能力严重不足、养老体系尚未完善等问题,养老相关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其关键在于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没有成型。

课题组结合国内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模式,提出宜昌市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社会养老 多元化 养老体系   一、宜昌市当前社会养老现状和问题   地方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首先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确保一定的供养能力,再谈服务提升和发展。

目前宜昌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以下两方面:   (一)养老事业投入比例严重失调   宜昌市民政网显示数据,2014年登记在册的社会养老机构统计如下(不含五峰县以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宜昌市(含县市区)公办公营养老机构14家,办民营2家;民办民营14家。

实地考察和网络数据同时显示: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房舍、床位和设施较全,得到较好维护,而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因资金有限,各方面先天不足,设施维护保养也不能及时到位。

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来源以个人人股为主,很少有机构参与。

国家和地方都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政府社会养老建设的配套措施还没有发布,各地土地和房舍资源供应也明显不足,同时有人住老人安全等方面的隐忧,短时间内难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事业。

严重阻碍了宜昌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在供养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是社会投入严重不足   根据《宜昌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统计,宜昌市全市老龄化、空巢化趋势加速。

2015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405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8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6%,8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0.6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7%。

2014年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社会养老机构供养能力统计如下:公办公营养老机构14家,1988个床位,从业人员279人;公办民营2家,95个床位,从业人员20人;民办民营14家,1794个床位,从从业人员260人,包括了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主要接收城镇三无人员;社会智力、精神残疾人。

其中公办公营的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床位400个,从业人员106人。

最少的民营养老机构宜昌市?V亭区颐寿苑老人之家床位30个,从业人员仅3人。

这些养老机构分布地点绝大多数在城镇,极少数设立在城郊结合部。

近几年来,在宜昌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下,宜昌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宜昌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显示,截止2015年,包括乡镇基层托老中心,单位老年服务中心在内,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和场所共167个,床位19759张。

其中城市养老机构58家,床位7795张,农村养老机构共109家,床位11964张。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75个,占城市社区的100%,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75个,占农村社区的50%。

虽有如此业绩但仍然不足,与十三五社会养老体系规划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存在投资、场地、设施、专业人员和管理等严重不足的问题。

伴随着空巢老人逐年增加,老年人身体状况逐渐衰弱,未来会有更多的人不得不离家,接受或半接受社会养老服务

暂且不论养老服务质量,现有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无论是设施、还是人员都存在巨大缺口。

宜昌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

(三)现有养老服务品质不高,功能不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公办公营养老院因为资金支持,设施、人员、能力和服务质量均能保证,尤其是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成为全国社会服务示范单位。

宜昌市也仅此一家。

能容纳的老人毕竟有限。

在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国家目前政策是“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更多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其现状直接关系到养老服务的效果。

根据项目组成员在社区调查发现,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基础非常薄弱。

养老服务功能简单,大部分是提供图书阅览和娱乐为主,其他设施严重不足,社区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如作为示范的康庄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3年由政府投资5万元改建而成,专职服务人员仅2人,某民办“夕阳服务中心”与公办服务机构合作办公,共享设施资源,员工7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工作稳定性、服务技能和经验不足,尤其是面对生病老人、康复保健等服务时难以胜任,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职人员收入较低,责任重,后继乏人。

其他社区的设施严重不足,主要有阅览室和娱乐室,由网格员兼职或委托管理,经常大门紧闭,也基本上没有配备经过养老服务专业培训的人员。

城?^某些单位虽有养老设施,但主要以活动室为主,限本单位退休老人开展自娱自乐活动,但经常大门紧闭。

城区尚且如此,大部分农村养老服务几乎是一片空白。

没有资金来源,设施欠缺,同时村民居住分散,服务需求难以实现。

二、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   养老体系社会化,必须走多元化道路。

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包括了养老投资多元化养老模式多样化,养老管理标准化,养老活动网络化,社会评价公开化。

就是社会参与投资,社会参与服务社会进行评价。

(1)养老投资多元化

未来20年全国养老形势必然更加严峻,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

切合实际的方式是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投资。

政府应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保险机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包括国外机构参与投资。

在土地资源、房舍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解决投资方最根本的困难。

养老投资社会化的早期,宜昌市政府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给予政策资金扶持。

走“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道路,出台“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对民办机构建设和运营,政府可以在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两个方面给予民办养老机构资金上的支持。

对于新办符合有关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新增床位每年给予相应的租赁床位补贴或建设床位补贴,设立最长补贴期限,以帮助机构顺利进入运营阶段。

对于已经进入运营阶段、符合有关资助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每月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以帮助机构解决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困难。

(2)创新养老模式

现有养老模式可分为家庭养老、家政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方式。

宜昌近几年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取得了一些效果。

根据居民相互关系和养老愿望,还可以积极推行邻里互助模式,租养模式,合作共养模式,家族供养等。

租养是指独居老人和入城青年基于信任,签订协议,社区监督,双方共同居住,年轻人以照顾老人方式代替租金。

合作养老是指具有相同背景的一批人,共同出资,合作自建养老设施,自养+购买服务养老模式

家族供养是指企业家基于血缘关系,兴建养老机构,以服务家族成员为主的模式

(3)养老管理标准化。

国家对养老机构服务的管理主要限于法律法规实施和政策引导。

不应该对具体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但管理不能出现空白,可以借助行业协会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管理标准应该系统化,包括养老设施标准,养老服务工作标准,养老服务人员水平测试标准,养老机构的评价标准。

(4)养老活动网络化。

养老机构投入越多,供养老人自己的负担越重,反而限制养老事业发展。

因此养老服务活动可以走网络化形式,通过网络与社会各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机构,大中学校,青年志愿者和社区热心公益人士建立联系平台,实现服务人员的零散化,服务时间的灵活化,降低养老机构服务成本,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于青年自愿者,也可以给予社会服务积分奖励,在其需要时得到社会无偿帮助。

还可以通过网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物资,减轻养老机构物资采购压力。

(5)社会评价公开化。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虽然可以通过供养老人评价,但老人因为直接受益的原因或不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不愿意或不能作出客观评价,造成即将享受养老服务的公众无法选择养老机构

此时应引入社会第三方,依据公开的评价标准,从社会随机挑选专家(包括外地区)进行评价,3年一次。

评价内容和结果公开,对异议可以申诉,对异议审核结果不能再次申请申诉。

三、宜昌市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多元化养老体系建设基本原则: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

基本思路就是政府保基本,营造服务市场,统筹形式和资源。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是根据全国社会养老服务形势作出的长期规划,为各地社会养老多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给出了宜昌市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宜昌市有自身特点,城区空间有限,山区广阔,宜利用环境优势,因地制宜??建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模式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构建宜昌社会养老模式:   首先,政府引导,多方融合。

政府可以在养老产业的投融资,土地和房屋供应,税费,补贴以及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吸引。

比如允许城区零散闲置、面积较小的土地,企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山水相映的山村村民闲置房屋和菜园、水塘等以人股方式进入养老市场。

形成政府扶持,社会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服务渗透的局面。

以公办公营为示范,民办民营、公办民营和合作养老齐头并进的多种模式共同发展。

其次,坚持需求导向,分类建设

通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开展养老意向调查,摸清当前和未来10年到20年宜昌市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居民承受能力,以现有居家养老、日间照护、机构养老为基本养老模式为主,新建医养型、景区疗养型、传统乡村型、合作自助型、家族供养型养老基地,满足个性化养老需求。

第三,分级建设,逐级支持。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由中介机构对现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价和监督,建立一批示范型养老服务机构,以他们为依托,以补贴形式,引导高等级机构对低一等级的服务机构进行业务现场指导和培训,逐级指导,共同发展。

也可以让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功能,邀请外地专家现场指导服务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