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职能(2)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职能(二)。

第一条:**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是学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之一,学生宿舍实行以宿舍管理中心管理为主,各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学生组织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宿舍管理体制。

第二条:**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会加强对学生宿舍的领导和监督,负责学生宿舍的宏观管理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三条:**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现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宿舍管理员十五名。以及从社会招聘而来的木电维修工、保洁员、门卫等临时工作人员,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中心任务,以大学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行为养成和宿舍物业管理工作,以通过优质服务来不断满足学生各种学习和生活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一切为了学生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文明、安全、整洁、守纪的管理目标,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把学生宿舍建成温馨和谐的学生之家。

第四条:认真落实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有效措施,按照辅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住宿行为的教育、管理、督导、指导学生党团、社团开展工作,活跃文体活动,用先进思想占领宿舍阵地。

第五条: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促进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每楼设楼长,楼层长,学生寝室设室长,配合中心共同管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宿舍管理委员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参与学生宿舍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维护学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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