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
近年各地群众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敏感期上访数量有所增长。
上访成当前部分群众要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种重要手段和方式。
然而量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不仅增加了上访群众精神和物质担而且给各级国机关、政府部门增加了巨工作压力影响了国机关正常办公和工作秩序甚至损害了党委、政府社会形象。
因研究探新形势下涉法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涉法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化、制化、法制化轨道成当前乃至今期项重要而紧迫工作任。
质量是执法办案生命和灵魂。
案件质量不高不但影响司法机关权威和形象而且可能直接侵害涉案群众合法权益诱发涉法上访问题发生。
从当前涉法上访群众反映问题看涉法上访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是执法机关不依法办案甚至越权办案。
前些年特别是修改刑法、刑诉法颁布实施前些地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办理了不属级、部门管辖案件如有公安、司法机关插手办理济纠纷案件;二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如有单位没有立案手续情况下办案有办案程法律送达不及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虽然随着修改“两法”颁布实施类现象幅减少但以前些执法部门办案遗留下问题至今难以。
因要从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案件发生必须建立行有效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两方面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因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应及掌握涉法上访动态情况便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
通定期不定期地排矛盾、接待信访、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交、上级交办信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涉法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然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
二是建立部信息通交流机制。
执法机关接访部门应及与单位其他部门系做保密工作前提下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信息应及通报和掌握。
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
各级、各部门应该树立信访工作“盘棋”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司法机关接待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信访问题应及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工作要对部门办案发现可能到省进京上访信息进行整理并将可能上访原因、案件目前办理情况、主要矛盾和息诉方案等形成面材录入微机建档造册并及向政法委和信访部门报告情况使己掌握信息能够其他部门工作提供有效助。
人民群众对国机关主管围可能不甚了有会出现“有病乱投医”问题这就要司法机关接访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责态处理有关问题。
例如检察机关是国法律监督机关担着维护法律统正确实施职责许多群众对不属检察机关主管案件也到检察机关上访。
因建立案件分流调控机制使类案件能够得到及移送、妥善处理显得越越有必要和紧迫。
对不属机关管辖案件及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进行移交和分流不积案、不压案并及对信访群众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及有效处理。
二是建立部分流调控制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
对属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案件应当按照“分级责归口办理”原则严格实首办责任制形成全院抓信访信访工作格局。
首办责任部门对部门承办控告、申诉案件应当及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并按限将办理情况反馈控申部门。
从全国人信访容看信约3%、访约75%属涉法问题涉法问题70%左右是不设区市级司法机关处理结申诉。
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上访反映问题80%以上是有定道理或有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当予以;80%以上是可以通各级党委、政府努力加以;80%以上是基层单位应该也是可以问题其不少是由初信初访调处工作不扎实、不到位致使矛盾激化发生越级上访。
因当前要切实做信访工作关键是建立案件多元化调处机制把问题基层矛盾化基层。
是坚持“把手”接访制。
信访工作是领导干部系人民群众桥梁和纽带“把手”亲接访是司法机关密切系人民群众条重要途径把手接访能够增强访群众信任感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更便协调各有关部门整体力量群众反映问题提高接访效;把手接访便领导更地了全院工作情况工作存各种问题。
二是建立名约访制。
涉法上访案件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复杂性有些案件接访部门不了往往难以有针对性地、全面准确地给予答因有必要建立名约访制。
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照片和简历接访室公布上访人可以名预约案件主办人员接访方面便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办案人责任感保证案件质量;另方面能够有针对性地答上访人提出问题使上访人心口。
三是建立巡回下访制。
了更地方便群众上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因接访空档而发生越级上访信访部门应建立巡回下访制。
利用赶集、庙会和节假日等机深入街道乡镇巡回接访以实际问题着力及化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是建立反馈回访制。
对已处结案件要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对正处理案件要及反馈告知案件进展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导致越级访发生。
笔者认应当允许涉法上访人委托授权名律师作信访代理人其提供法律或援助。
方面律师熟悉法律可以上访人到合法途径减轻上访人讼累和国机关担;另方面律师作上访人代理人他们对案件分析容易被上访人接受有利缓上访人敌对情绪做上访人说教育工作。
五、建立上级指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四定包”责任制。
基层单位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常遇到法律政策把握不准、息访息诉工作要协调、不属己主管案件难以移交等问题迫切要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和协调助他们实际困难和问题。
方面指导和敦促基层单位加信访工作力严格落实“四定包”责任制及调处涉法上访案件把问题基层把矛盾化基层;另方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使不属部门主管或者涉及其他部门案件能够得到及地分流和处理。
当前各地对信访工作高重视做息访息诉做了量工作。
但仍有部分无理缠访缠诉案件难以得到平息成影响社会稳定重隐患。
处理缠访缠诉案件有单位了得清静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些处这某种程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气焰。
有缠访缠诉人达不到己目和要就将进京到省上访、越级上访、重节日、会议、敏感期上访等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手段;有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机关严重扰乱了国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是要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
对重、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案件应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化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访息诉效。
二是对构成犯罪要依法予以必要法律制裁。
对以上访借口缠访缠诉或者正常信访冲击国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予以必要行政和刑事处罚。
三是要加快对信访工作立法步伐。
通加强信访立法对上访人主体格、行规、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化轨道使确有冤屈群众有处伸冤无理缠访缠诉人受到惩处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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