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竞技游泳项目 2008年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发展方向

摘要:文章回顾了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历程,分析了现行赛制的优点和弊端,并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阐述了2008年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方向,希望能为我国竞赛体制的完善提供可借鉴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2008年奥运会;竞赛体制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G81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8)04—0046—03�      Abstract:By using the methods documentary: historical material, talking, analysis and so on , This paper looks back the course of the Chinese competitive sports’ competition system, analyses the merits and shortcomings. The aim is to elaborate the developing direction of competition system of the Chinese competitive sports after the 2008 Olympic Games, hope to giv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perfection of competition system.   Key words: 2008 Olympic Games; competition system; developing direction   ��   体育竞赛是以运动为内容,以竞赛为形式,以运动规则为尺度,以健身娱乐或营利为目的的体育活动。

在现代体育活动中,竞赛起检验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及调配竞技体育资源的作用。

体育竞赛体制是保证体育竞赛顺利开展的组织体系,以及维持该组织体系运行的竞赛制度、法律法规的总和[1]。

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从成立之初起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色,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后,现行的竞赛体制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一定的优越性,使我国竞技体育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成为世界体育大国。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世界范围内竞技体育的进步,我国现行的竞赛体制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与市场经济不适应,与体育竞赛发展规律不相符的现象。

本文根据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现状,结合世界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      1 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历程�       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竞技体育一直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及发展的。

在这种状况下,体育竞赛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家体育行政机关下达竞赛计划,并运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集中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保证竞赛计划的实施和成功完成。

这种单纯靠国家拨款,政府包办的集中管理体制,使我国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能急速摆脱落后地位,迅速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运动技术水平。

�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体育自身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体制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固有的缺陷也日益暴露无遗。

具体表现在:一、国家统得过多、管得过死,极大的挫伤了社会办体育竞赛的积极性;二、排斥体育竞赛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把体育竞赛当作是一件纯公益的事件,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三、忽视竞赛的效益和效率,由于是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往往很少考虑效益和效率问题,造成有的竞赛项目过多,竞赛面广,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针对这些弊端,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推动我国体育事业不断登上新台阶。

1993年,国家体委发布了《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在体育竞赛体制方面,该意见认为“体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竞赛的方针政策、规划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工作,部门和行业综合性运动会由主管部门负责;单项比赛由各运动项目协会负责;其它类型比赛逐步放开。

”,“进一步开拓体育竞赛市场,加强竞赛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拓宽竞赛渠道,扩大商业性、娱乐性、表演性比赛”。

在《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也指出“开放体育竞赛市场,通过招标、申办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承办各类体育竞赛”。

�    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符合现代体育竞赛发展规律的,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实施奥运战略的新型竞技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和良性的运行机制。

�      2 我国现行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优点�      2.1 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地位�   现行的竞赛体制是适应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国内竞赛与国际比赛接轨的同时体现中国特色[2]。

这个体制是大的特色就是举办每四年一次的全运会

就像奥运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组织形式一样,全运会也是我国竞技体育运动的最高组织形式,作为展现自己竞技体育实力的一个主战场,各个省市均进行了充分的备战,因而每次全运会的召开,都会出现一次全国性的竞技体育水平高峰,例如:在召开第6届全运会的1987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打破和超过世界纪录43次,占前5届全运会以来所破世界纪录总次数(57次)的75.4%;并在18个项目的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上获得147个世界冠军,占历年来获得世界冠军总数的57.6%;而在第8届全运会上就有179人659次超过41项世界纪录,其中16人19次超7项奥运项目世界纪录;另有8人17次超世界青年纪录;100人三队367次创55项亚洲纪录;88人六队142次创66项全国纪录[3]。

因此,以全运会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最高组织形式的竞赛体制,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

�      2.2 调动了国家、地方及社会各界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   现行竞赛体制明显提出了“进一步开拓体育竞赛市场,加强竞赛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拓宽竞赛渠道,扩大商业性、娱乐性、表演性比赛”。

的目标,充分调动了国家、地方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竞赛行为的主体及各联合体共同关注国家竞技体育发展,拓宽了竞赛资金来源渠道,将计划经济体现下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经费运作方式变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投资的多渠道运作方式[4]。

�      2.3 提高了承办地市的凝聚力及城市建设发展速度�    不仅是国际体育大赛有政治功能,国内的体育赛事也具有这种政治功能。

从申办比赛起,各大媒体就会对申办城市给予关注。

而随着比赛的展开,各大电视台及报纸、网络等,都会聚集承办城市,承办城市也可以借此宣传它们的地理风貌、人文环境、历史等,展示它们在物质文明建设及精神文明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些都会扩大它们的知名度,提升该地区人民的向心力及凝聚力。

�    此外,在各大赛事的开始前,承办城市都会利用资金的投入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这一点从承办我国全运会的北京、上海、广州、江苏四个城市可以看出,它们的市容市貌在承办前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有资料显示:上海为承办第8届全运会,除利用原有的44个体育场馆外,还新建和改建了38个体育场馆,总投资56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

由于八运会的召开,使上海市的2010年体育场馆规划的目标提前接近实现[3]。

�   2.4 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后,体育界就开始积极探索走社会化的道路,寻找发展体育产业化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人们开始认识到,承办体育赛事可以刺激本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带来新的契机。

例如:资金的投入可以加速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外来人员的涌入将会给城市的旅游、娱乐、餐馆、文化、宾馆等第三产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收入;与体育相关的消费品将会出现旺销现象;体育广告、体育转播权、比赛门票、体育赞助等相关体育产业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此外,精彩的竞赛活动也将唤起群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使体育锻炼真正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而形成正确的体育消费观,推动体育市场更加发达。

�      3 我国现行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弊端�      3.1 体育竞赛市场的开发程度低造成融资渠道不顺畅�   目前,在我国所举办的大型竞赛中,一般还都是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承办,往往忽视竞赛市场的开发,还没有形成顺畅的融资渠道,形成投资主体单一,经营内容单一的局面。

再加上有些竞赛项目的运动技术水平不高,社会普及程度低,观众少,竞赛市场的局面基本没有打开;即使有的比赛竞赛水平很高,但组织者也往往忽视价值规律,广告价位、门票价格确定不合理,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这些都给融资造成很大程度的压力。

�   3.2 赛场上的不正之风制约着竞技体育竞赛质量�   赛场上的不正之风总体上说是道德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法制的健全,它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将会在很大的程度上破坏体育竞赛公平竞争的秩序,从而打击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据有关研究人员调查,目前赛场上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无法纪政纪,使用禁用药物;不讲道德风格,搞假比赛,打假球;赛场上打架斗殴,有意伤害对手;无视竞赛规程、规则的权威性,停赛罢赛;不尊重、不服从裁判,辱骂、追打裁判;裁判员徇私舞弊,有意偏袒;用行贿手段对裁判员施加影响或压力;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互挖墙角[2]。

这些不正之风严重制约着竞技体育竞赛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竞技体育本身的认可率。

�      3.3 地方政府过分强调“全运战略”,轻视“奥运战略”�    在我国除了有奥运会之外,还有全运会,这两者代表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奥运会代表的是国家体育总局的利益,而全运会考验的是各省市体育局的能力,再加上全运会的名次成了评价各省市体育局工作的指标之一,这就使得很多省市在发展竞技体育时,都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在全运会争金夺银上面,而忽略了如何为我国奥运战略目标的实现做更多的贡献。

这种“全运战略”及“奥运战略”相冲突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国家体育总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如调整项目设置、加大奥运项目计分等,但始终扭转不了这种现象。

这种现象如果一直处理不当,将会影响我国奥运战略的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   3.4 重视奥运项目,轻视非奥运项目竞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新型的非奥运项目逐渐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成为整个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传扬民族文化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但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的制定,使国内出现“奥运会”绝对导向的现象,全运会、地方运动会都围绕奥运会设项比赛,非奥运项目往往被忽略,使这些项目发展受到限制,造成体育项目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难以形成我国体育项目“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

�   3.5 有的竞赛项目设置过多,造成资源浪费�   有些综合性的运动会上常常出现项目设置过多,竞赛规模过大的现象,这种情形给承办城市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也使大部分城市都没有能力和机会承办诸如全运会类的综合性运动会,难以促进全国各地区的综合协调发展

相对项目设置过多,而另一方面真正有机会参赛的运动员数量较少,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4 2008年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方向      4.1 大力促进竞赛体制的市场化及商业化�   由于竞赛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世界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我国竞赛体制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已远远跟不上竞技体育自身的发展速度。

竞赛体制的市场化及商业化是增强竞赛活力、保持竞赛后劲的有力措施。

在政策上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竞赛,扩大参与竞赛管理的主体范围;重视竞赛的市场化进展,实行竞赛经费来源的社会化;充分调动国家、社会和参赛者的积极性;利用有效的措施(例:出售竞赛的贯名费、出售竞赛电视的现场直播权、出售赛场内外的广告费、征收印有竞赛标志商品的特许费、制定合理的门票价格体系等),引导项目实体创造经济价值,使体育竞赛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支柱产业之一。

�      4.2 加强法制和道德建设,建立良性公平的竞争机制�   长期以来,对竞技体育的本质功能认识还处于很片面的状况,习惯把体育的衍生功能、次要功能,例扩大政治影响、促进经济发展等,看作是体育的本质功能,而忽视了体育真正的本质(即满足人们的体育需求、锻炼身体、娱乐享受等),因此,对体育衍生功能的大力追逐引起了竞技体育界很多的不正之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竞技体育本身的认同。

国家行政部门应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德服人,促使竞赛参与人员自觉自律,形成良好的竞赛氛围。

同时,制定法律条文来对竞赛参与人员进行约束,做到有法可依,创造公平的竞赛制度,以推动各项运动项目及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   4.3 以竞赛为杠杆推动全民健身战略的实施�    国际运动竞赛发展历程表明,竞技性高、观赏性强的项目将逐步取代枯燥、单调的运动项目[2]。

我国,应对群众体育给予更多的关注,使高度发展竞技体育与蓬勃兴起的群众体育结合起来。

为此,在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上要顺应国际发展潮流,增加竞技性高、观赏性强的项目,以促进群众体育发展

�    另外应多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这种群众体育竞赛应侧重于普及,以小型竞赛为主,项目的设置应灵活、娱乐性强,竞赛的时间安排应不影响学习、工作,以方便群众参加及观看比赛。

在比赛项目方面,可适当降低项目的难度,以及场地、器材、服装等方面的要求,使参与的人群更广泛。

�   4.4 缩小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规模,增加单项竞赛次数�    我国综合性的运动会主要有全运会,它主要是按奥运项目来设置竞赛项目的,有些项目短期内在国际赛场上拿奖牌是不可能的,也有些项目我国的普及程度不高或很少为人所知,造成在全运会方面很大的资源浪费。

应对全运会赛制进行改革,直接与“奥运争光计划”进行连接,其所设置的竞赛项目我国具有优势和潜优势的奥运项目,废除那些投入大、产出低和社会普及程度低的项目

这样可以大大缩小全运会竞赛规模,使很多的省市都能承办

�    此外,应多举办单项锦标赛和冠军赛等,增加运动员的竞赛次数,满足人民群众的观赏需求,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的普及程度。

特别是多增加一些针对后备人才的竞赛机会,在保证运动员资格水平的前提下,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竞赛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并在社会转型期逐步形成的,其优点在于:极大提高了我国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地位;调动了国家、地方及社会各界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提高了承办城市的凝聚力及城市建设发展速度;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    看到现行竞技体育竞赛体制优点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它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弊端:体育竞赛市场的开发程度低造成融资渠道不顺畅;地方政府过分强调“全运战略”,轻视“奥运战略”;重视奥运项目,轻视非奥运项目竞赛;有的竞赛项目设置过多,造成资源浪费。

�   5.2 建议�   针对上述出现的有关竞赛体制的弊端,借鉴国际竞技体育竞赛体制的先进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2008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竞赛体制发展方向:大力促进竞赛体制的市场化及商业化;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手抓,建立良性公平的竞争机制;以竞赛为杠杆推动全民健身战略的实施;缩小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规模,增加单项竞赛次数。

�      参考文献:�   [1] 汪玮琳. 运动竞赛学[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40—52.�   [2] 韩建国. 我国运动竞赛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 体育文史,2001(1).�   [3] 徐本力. 我国全运会体制的利弊及走向的探析[J]. 体育学刊,2001(1)�   [4] 金玉, 潘绍伟.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J]. 体育与科学,2006.�   [5] 程云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竞赛市场管理体制[J]. 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1999(2).�   [6] 刘礼国. 我国体育竞赛体制改革的研究[D]. 武汉体育学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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