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设立的意义_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

报讯(记者 寇敏芳)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调位管理办法》对省级开发区设立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扩区条件、调位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开发区面积应与城市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超0平方公里。

农产品主产区、重生态功能区等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

根据《办法省级开发区是指四川省围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综合济类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特色工业区。

原则上每县(市、区)省级开发区及其管理机构不超开发区区块数般不超3块。

省级开发区设立方面《办法》要开发区面积应与城市规模相适应合规模适、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面积原则上不超0平方公里。

开发区应具备较高工业集工业营业收入应占所县(市、区)工业营业收入0%以上。

申请扩区开发区主要济指标增速申报前3年高全省省级开发区平水平产业链延伸和配套要新发展空且拟扩区区域原则上应控制发展方向区与开发区核准区域集连片扩区面积原则上不超0平方公里。

省级开发区核准围因城乡规划调整、地质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际开发或者要搬迁应当编制区位调整规划并提交相关材。

省级开发区核准围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开发所市(州)、县(市、区)围又无地可调整所地市(州)政府应当向省政府申请撤销该开发区并责安排恢复土地原貌。

外我省将建立健全全省统开发区审批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责对省级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编制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牵头责并会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调位见开展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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