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的复习要点 政法干警报考条件
.民法调整原则。
考生复习这部分容可能会觉得其容比较空泛或者比较简单。
复习民法调整原则考生不仅要理各原则含义还要对民法其他制比如合法和侵权法加以理。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不无效民事行也不效力待定民事行它们区别考生应当能准确理。
还应当是我国法律所确认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不仅包括《民法通则》所确认两类因重误而民事行和因显失公平而民事行还包括《合法》53条所确认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思情况下订立合。
3.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种特殊形式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行客观上使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
表见代理制核心使某些无权代理行发生有权代理。
.物权和债权比较。
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两类基财产权它们系密切物权是债权成立基础也是债权运动结但它们又是完全不两类财产权。
考生应当能够从性质、权利围、权利客体、权利效力、权利发生、权利保护方法等方面把握它们不。
所有权权能是所有人实现其对所有物独占利益而法律规定限可以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
所有权权能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积极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消极权能是排除他人干涉权能。
所有权种或多种积极权能可与所有人分离形成他物权但并不导致所有权消灭。
所有权核心是支配权。
6.善取得制。
善取得又称即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他人动产让与三人如受让人取得该动产系出善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受让人返还。
构成善取得必须具备条件包括对标物要、对取得方式要和对善要等。
7.缔约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
缔约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两类性质完全不责任制。
缔约失责任是当事人方因缔约际具有失致使合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考生要它们不构成要件上差别和责任形式不特别是案例分析题考生要结合案情判定究竟是缔约失责任问题还是违约责任问题。
8.合效力。
合效力是合法重要容也是考试必然会涉及到容。
其难合成立和生效关系。
只要合合成立要件合就成立但合成立合是否生效要取合是否合合生效要件。
根据合生效条件成立合区分有效合、可变更可撤销合、效力待定合和无效合。
凡是合合生效条件合即有效合相反根据具体情况不分别可变更撤销合、效力待定合、无效合。
考生要特别准确把握合生效条件、可变更可撤销合和效力待定合情形以及它们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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