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剩余财产分配问题的探讨

李勇摘 要关公司剩余财产股东如何分配公司法明确应以实缴比例进行分配因如何分配实存定争议。

从财审计实际案例结合法角阐释该问题期望能股东正确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提供指导。

关键词 剩余财产分配比例 思治笔者从事审计工作多年企业清算审计会涉及公司剩余财产股东分配问题实通常以实缴比例进行分配公司法规定剩余财产股东以出比例进行分配但对“出比例”涵予以明确是按“实缴比例”还是按“认缴比例”进行分配实存定争议。

以财审计实际案例从公司法及法理学角阐释公司股东剩余财产分配问题期望能股东正确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提供指导。

、案例背景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宁波B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和宁波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0X年月册人民币5000万元

其B公司认缴出额000万元认缴比例0%;公司认缴出额3000万元认缴比例60%。

公司实收人民币500万元其B实缴出000万元实缴比例%;公司实缴出500万元认缴比例5556%。

0X年0月股东会定销公司成立清算组

清算公司清算前营亏损50万元清算期损失950万元清算终结日公司净产00万元

公司清算组分配方案如下B公司剩余财产分配额B公司实缴出额公司营亏损B公司认缴比例000000%60万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实缴出额公司营亏损公司认缴比例5000060%0万元二、公司清算组公司清算组分配方案股东剩余财产分配不按实缴比例进行分配其理由如下按《公司法》86条款规定清算公司财产支付清算期费用、员工工和社保以及补偿金、清缴税款及清偿债等剩余财产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该法条并明确剩余财产要以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法原则及民法总则“出比例”指公司程六规定出额比例实缴比例不能等。

实缴比例运用仅体现《公司法》3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配红利;公司新增册股东有优先权按照实缴比例認缴新增册。

除以外公司法没有按照实缴比例认缴分配规定

公司股东会也作出了议“各股东认缴比例分担亏损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该议属股东会思治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组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是否按实缴比例分配公司法并明确公司法规定股东认缴比例承担责任股东会也对剩余财产分配作出真实思表示因清算组作出剩余财产分配方案合法有效。

三、笔者观笔者认公司股东剩余财产应当按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清算组观存如下3争议是如何理出比例;二是剩余财产分配能否思治;三是是否应适用公司法原则及民法总则。

对上述争议笔者根据己对公司法及法理学理阐述如下()如何理出比例公司散清算分配环节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剩余财产是按出认缴比例还是实缴比例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但《公司法》3条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纳出比例分配股利。

法理上股东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属股东益权三者权能以其所缴纳出基础其目都是获得公司财产性利益。

因《公司法》86条所称“出比例”应实缴比例

(二)剩余财产分配能否思治纵观《公司法》全但凡允许程思治条款有法律明规定

如《公司法》3条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纳出比例分配红利;公司新增册股东有优先权按照实缴比例认缴新增册。

但全体股东如另有约定除外。

”《公司法》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表权按其出比例行使但公司程另有规定除外。

”《公司法》75条规定“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其股东身份公司程可作出另行规定

”由可见《公司法》对可以思治容有明确规定

根据体系释法律条规定可以约定不得另作约定。

若如则《公司法》所有允许程思治表述将失其义。

剩余财产分配应当按照《公司法》86条款规定执行并不存思治可能。

(三)是否应适用公司法原则及民总原则公司法原则及民法总则属法律原则畴依照法理法律规则应优先适用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只适用以下几方面只有穷尽法律规则除非了保证案正义否则不可摒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采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原由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而《公司法》86条款对剩余财产分配有明确规定并不存无法适用法律规则情形所有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公司法释三》6条规定公司股东履行出义存瑕疵对股东优先认购新股权、利润分配请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可通公司程或股东会议作出相应限制如股东向人民法院请认定该限制规定无效应不予支持。

规定可以理对《公司法》86条明确“出比例”定义次明确。

公司可以股东履行出由以程或者股东会议形式限制出瑕疵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请权。

根据上海捷仁建设有限公司与戴某某公司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03〕沪二民四(商)终009)上海高院认捷仁公司按照股东实缴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做法合公司法释三关公司对全部履行出义股东权利可作出相应限制规定

该法院判股东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法释三》6条并没有违背《公司法》86条不能思治规定只是明确了“出比例”定义将应缴缴出排除剩余财产分配请权计算围外。

综上所述笔者认公司剩余财产应当按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上述案例B公司分配剩余财产%即06667万元;公司分配剩余财产5556%即33333万元

公司清算组分配方案B公司分配剩余财产9333万元公司分配剩余财产9333万元

公司清算应当准确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规定公平、公正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保障股东权益。

(作者单位宁波威远会计师事所有限公司)参考献[] 杨怡明何伟曹艳梅论瑕疵出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请权限制与恢复——戴某与建设公司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法制与社会0(9)[] 严武周浅议具体案例法律原则适用——以泸州“二奶”遗赠案例[]商03(3)3[3] 王春雷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请权法律保护研究[]兰州学09[] 石少侠认缴制下公司制补救与完善[]国检察官学院学报097(5)93 相关热词 公司股东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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