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效益审计的重点环节
搞好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必须将资金审计、项目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要重点捉住投资项目决策、投资项目治理、资金的治理和使用、投资项目效果评价等重要环节,来评价投资项目的性、效任性和效果性。
重点审查立项决策程序、设计文件、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投资决策责任等 1.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程序的审查。
因此,在审查项目建议书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的同时,立项决策程序审查的重点就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再审查。
一是审查对所提出的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能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二是审查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一定的资格,是否具有独立性和超脱性,对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三是审查可行性研究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财务投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从而对可行性研究做出的结论进行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审计信息,以便做到在决策阶段体现其项目建设的明智性、效益性。
概预算文件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等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合规正当,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概预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编制概算文件所依据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了符合实际。
概预算定额与概预算指标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专业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材料与设备供给方式、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是否正确,工程量的、概预算定额和指标的套用是否合规等。
二是审查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比例足额定期到位。
对使用建设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求出具有关部分下达的年度计划,自筹资金要有建设银行的存款证实。
在审计中,如发现资金来源有,应如实向批准建设项目开工的机关报告,明确审计意见,不得开工建设。
主要审查在投资决策形成的各个环节上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是否使参与投资决策的每个主体都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审查行使项目终极决策权的有关部分、职员是否履行和尊重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的结论。
主要审查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
1.审查项目是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在项目的策划、资金张罗、建设实施、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过程中是否实现了责、权、利的同一。
2.对实行资本金制的项目,主要审查资本金是否按规定进度和数额及时到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弄虚作假,挪用或抽逃资本金。
3.对项目招投标的审查,一是要审查招标条件和招标预备,审查标底是否控制在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之内,编制的依据是否合规,是否由有资质的机构及造价治理资格的职员编制,是否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体现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市场实际价格相吻合,是否根据施工图编制,有无存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降低造价,工程质量的情况。
二是要审查招投标是否按“公然、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审查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够,有无通过虚假招标,指定分包方式搞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造成工程重大损失和质量隐患等题目。
4.审查项目有关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因强行要求承包方垫资或压低标价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现象。
5.对工程监理的审查,一是审查监理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正当性,二是审查有无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三是审查项目建设监理的体制是否规范公道,是否加强现场监理和实施跟踪监管。
对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给政府投资造成损失的,要会同有关部分给予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