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建筑分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1、对上级部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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