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教案模板(共合集)

济法调整对象节 济法调整对象是济法学研究核心问题、济法调整对象是济法学研究逻辑起将调整对象作区分部门法根特征更有利部门法与部门法区分。

济法调整对象明确济法概念就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二、济法调整对象济法学研究重要义()济法地位和体系问题实际上都是济法调整对象问题必然延伸如济法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则济法当独立法律部门其地位问题则迎刃而。

(二)济法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就是济法构成体系问题。

二节 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 ――兼论济法地位、关济法独立调整对象两种不观根据对济法独立调整对象基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分两类()否认济法具备独立调整对象。

较型否定说有以下几种、综合济法论;、学科济法论;3、济行政法论。

(二)承认济法具备独立调整对象。

分两期99年前较型肯定说有以下几种、纵横说;、密切系说。

二期是99年以主要有、济协调关系说;、要干预济关系说;3、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国济调节关系说;5、社会公共性说。

二、论争症结所谓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场理论上论证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上概括济法现象共性这两者各执端“游戏”论争失统焦。

三、对传统理论批判与超越是否形成法律部门就取两、这些法律规调整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二将这些具备共性法律规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高研究是必要。

四、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济法与民商法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法律济法是调整国干预管理济法律

、利益位角区别;、法律规性质区别;3、调整方法区别;、法律责任区别。

(二)济法与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

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控权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力量平衡。

法律社会化运动面前传统行政法也卷入了所谓“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潮流并因而展现出某些异化特征。

但其作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并没有改变。

(三)济法“软法”辨析所谓“软”就是说明济管理管理者已无须事事依赖确定性法律规强力约束就能获得被管理者良合作实现对被管理者行有效导向。

其特征是、宏观调控法上指导性、劝导性;、市场管理法上鼓励性、奖励性;3、介组织法上律性。

三节 济法具体调整对象问题――兼论济法体系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济法独立部门法地位问题只有了济法外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部体系构建。

、观评述关济法具体调整对象较流行学说有以下几种、济协调关系说;、要干预济关系说;3、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社会公共性说;5、国济调节关系说;6、国管理济领域说;7、济行政法论观。

二、济法具体调整对象 济法应当具体调整以下几种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市场监管关系

5、涉外管制关系

↑二 济法概念济法概念历史考察、国外济法概念历史形成()国外济法概念萌芽与发展学界般认“济法”词早见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所著《然法》。

实际颁行济法肇始次世界战前德国。

(二)国外济法概念初步形成二战结束济法研究出现了二次历史高潮。

这期济法研究形成两分支、西方各主义国济法研究;、以前苏学者代表济法研究。

二、国济法概念历史形成()国济法概念萌芽与发展济法国命运主客观两条件限制与影响。

济法概念早0世纪30年代传入国但开始系统研究则迟至70年代末。

官方推动下济法民研究迅速升温从而掀起国济法研究次历史高潮。

这期济法研究体现了当计划济体制向有计划商品济体制化发展要由历史原因形成主观偏与认识水平而较程上承继了前苏学者理论架构。

(二)国济法概念初步形成国济法研究二次历史高潮勃兴99年邓平志南巡讲话以及随济体制改革二次推动。

三、济法概念历史考察结论济法概念初是非常模糊不定。

很长定历史期里学者实际上只是处感性积累摸程而各出发、知识结构、研究偏以及所处社会性质和社会阶段不从而定了他们总结出迥异济法概念显然都不够准确。

济法概念研究期济法概念基上反映了目前我国乃至世界围济法研究水平奠定了继续推进济法研究坚实基础也我们论证提供基理论平台和论证素材。

二节 济法产生与发展社会历史根 及其济学理论基础、济由主义期对市场与国关系认识无形手理论滥觞古济学期这理论是适应当社会济现实条件。

二、国干预济代对市场与国关系认识从0世纪0年代到70年代市场失灵理论逐渐人们所接受并济现实所印证人们开始国及其代表――政府肩上不断增加新职能诸如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维持价格稳定、追社会公平、实现充分就业等等。

这期是政府优先市场期。

三、新济由主义期对市场与国关系认识新由主义济学说对正确认识国与市场关系具有积极义并已逐渐现代济实践所证实。

作这历史进程直接反映各期主流济学成就影响当政府策也深深地影响了将这些策上升法律形式济法

四、济法社会历史根考察对济法概念义()济法须奠基市场济基础上(二)济法须是国干预市场和市场干预国有机统体(三)济法政府管理职能具有现代性我们济法应该树立这样种理念不仅政府干预不是永恒而且政府还应该主动培育己对立面――市场并其创造条件引导它济发展发挥更作用。

三节 济法价值、法主导价值 所谓法价值是标志着法律与人关系畴这种关系就是法律对人义、作用或效用以及人对这种效用评价。

二、济法价值济法价值可以终表述“可持续发展社会整体效益。

” 三、济法价值涵分析“可持续发展社会整体效益”提法至少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

()济法价值体现了市场体协调 (二)济法价值体现了人与环境协调(三)济法价值体现部门、地区济结构与宏观配置合理化四、济法价值涵延伸济法学研究完全有可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程扮演更重要和积极角色因济法研究领域定了它更多地代表着济基础呼声更少地直接插足纯粹识形态争斗从而也更易不观群体所接受。

四节 现代济法概念、现代济法概念济法是调整市场济运行程现代民主政治国及其政府了修正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济管理职能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社会济关系法律规总称。

二、济法外延二次界定济法是以济法律规核心或主体规性法律件有机总和。

我们称济法外延二次界定。

三、国与市场主体关系提法使用“管理”提法是基以下理由()“协调”、“调节”和“干预”提法不能用表达济法主体关系(二)“协调”、“调节”和“干预”提法不足以全面概括现代国济职能涵(三)“管理”不等“命令与从”现代济管理具有更丰富涵作独立部门法义上行政法并不应该等行政性法律规总和而应主要限定行政组织法和行政救济法畴其要义约束政府权力合法、合理运用限权。

因所谓“命令与从”也是济法学者对现代行政法真正涵片面理罢是落代发展陈旧观念。

↑三 济法主体及其行节 国济管理法律关系概述、国济管理法律关系概念法律关系是指国及其政府管理济程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合济法律规规定权利关系

我们可以将简称国管理济法律关系

二、国管理济法律关系构成()济法律关系主体(二)济法律关系容(三)济法律关系客体二节 作济管理主体国(政府)及其行、国济管理职能历史演变市场济条件下准民主模式是较合理种国(政府)角色定位。

济法领域里民主模式合理性定了国对市场干预是具有定法理与道德基础“国干预”而巨物模式合理性又定了对国济管理权力进行法律制约也是必不可少“干预国”。

这两者合理结合(相配合与制约)就是我们所要倡导作济法主体国基涵。

二、国济管理主体分类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从横向上看作济法管理主体国机关应包括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二)从纵向上看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央和地方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下)(三)从地方机关级别上看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所有级别地方机关。

(四)从行政机关部看济法管理主体应包括人民政府及其下属济管理职能机关和部门性管理机关三、国及其政府济法上济管理行济法领域国及其政府行主要有以下几种()宏观调控行(二)微观规制行(三)国有参与行(四)涉外管制行(五)市场监管行三节 介组织、市场主体及其行、国介组织发展历程二、双重性格济法主体——介组织()作济法主体介组织涵(二)作济法主体介组织分类、介律组织、介机构三、介组织行()介律组织行、律管理行、授权管理行3、团体利益代理行、接受管理行(二)介机构行、介监管行、接受管理行四、市场主体及其行()作济被管理主体市场主体(二)作济被管理主体市场主体行、接受管理行、抗辩及救济行↑四 济法原则济法原则概念、作用与标准、济法原则概念济法原则概念可以表述济法原则是效力贯穿济法立法、执法、司法始终根准则是对作济法主要调整对象国履行现代济管理职能所发生济关系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济领域所施行政策集反映是克法律局限性工具。

二、济法原则作用()促进济法体系完善以及制规协调致、济法原则济法规、制制定依据;、济法原则是制定次级济法律、法规立法准则。

(二)济法原则可以作济法主体(包括市场主体和国行政执法机关)行准则和司法机关审判依据。

、限制济法律关系主体越权行;、济法主体有了己行准则。

三、确定济法原则标准确定济法原则必须合以下几要、济法原则必须是法畴基原则而不是其他领域原则;、济法原则必须是济法特有原则而不是其他法律部门基原则;3、济法原则必须是济法调整各领域社会关系普遍适用原则而不是某领域局部性原则;、济法原则必须是济法原则而不是济法基础理论领域其他问题。

济法包括以下四项基原则、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3、可持续发展原则;、济公正原则

二节 济民主原则、济民主含义济民主原则涵是给予济主体更多济由和尽可能多济平等。

二、济民主原则济法体现市场济社会市场机制配置起主导作用宏观济总量平衡、济结构合理首先依靠是市场运行机制核心——价值规律作用其作用发挥建立没有特权基础上这前提要市场主体必须拥有超然独立政府外活动领域由参与市场主定行选择价值规律支配下实现初步配置。

济民主原则不仅体现宏观调控领域而且政府对市场机制运行进行部调整微观规制领域由、平等样是政府关重。

济法领域首次倡导保护弱者理念也秉承了济民主原则精髓。

三节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含义()效率与公平含义效率与公平都是法所追价值。

两种效率观种是济效率种是社会效率。

公平观也有两种分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济法原则地位我国济生活许多矛盾都生产力不发达当济增长成种主导要效率应被优先考虑。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济法体现强调市场主体享有参与由竞争权利由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形成对市场主体进行初次分配格局。

了实现社会公平通移支付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微观规制领域反垄断法原则规制由结构主义向行主义变深刻地反映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价值取向。

国有参与程变化反映了效率与公平两者关系动态发展。

四节 可持续发展原则 济法是市场济社会国对“市场失效”领域行使济管理职能法以促进济整体协调、稳定、健康发展任。

国能够定程上将社会发展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进行全盘考虑作出济发展程步对其外部性进行规制立法选择贯彻可持续立法理念提高社会发展质量。

五节 济公正原则公正是针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裁判者与接受裁判者发生关系提出要。

、济公正原则针对是国与市场主体关系排除政府行任性现行法律规、法律原则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对行政行指向市场主体视仁给予等待遇。

、济公正原则要司法机关履行裁判职能应当将实体法制观念贯彻到审判结体现出济审判特殊性让致害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五 国济体制改革节 国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国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历史形成二、国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基特征()从所有制角看我国长期存着以公有制主导多种济成分并存所有制格局(二)从计划制特看我国长期实行是直接计划与接计划相结合计划制(三)从济管理体系看我国主要按照部门垂直管理主地方分块管理辅管理体制三、国计划济体制社会根及其济学分析()国计划济体制社会根、国农济基础和传统对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影响。

、革命根据地和放区济管理验对我国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影响。

3、社会主义企业原有济管理传统对我国计划济体制影响。

(二)我国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历史根济学分析对国建国初选择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原因综合起有这样几、由当国所面临环境约束;、国领导人所面临制知识约束;3、社会成员集合愿约束。

二节 国社会主义济体制改革、国济体制改革动因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矛盾已发展到了极其尖锐地步扬弃传统计划济体制要十分强烈国面临巨改革压力。

二、国济体制改革历程从978年到二十世纪末国济体制改革体历了三阶段 阶段约从978年底到98年0月改革重微观营机制。

二阶段改革从98年0月到99年底重是改革国配置制。

三阶段改革从99年到0世纪末主要是改革宏观政策环境。

三、国济体制改革模式及其济学分析国济改革是种渐进式改革模式。

选择这种改革模式可能是国济体制改革成功关键这是因 这种改革模式有利充分利用已有组织;二这种改革模式有利把改革成分摊到较长期; 三这种改革模式有利对市场化进程调控; 四可以通放松控制激励社会成员发改革热情; 五使政府容易识别要补偿群体以及要补偿程。

三节 国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国社会主义市场济目标模式确立国济发展程关计划与市场济作用争论断断续续存了几十年。

99年初国改革总设计师邓平志南方城市深圳视察对深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所取得辉煌成绩给予了高评价并召全国加快济改革步伐。

通这次南巡我国终理论上确立了济改革目标模式那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

二、进步推进国济体制改革关键市场济是种法制济、制济。

改革初期实践各种济活动往往都是非制化这是改革必然要历初级阶段。

想要继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济建设就必须建立良制与透明规则平衡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与政府权利义创造条件。

三、警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程误区 国已出现了三种基社会力量、社会力量是坚推进改革;、依然推崇计划济体制保守派力量;3、利用轨期混乱济体制浑水摸鱼新既得利益者。

推进改革就会遇到两方面反抗。

这两种社会力量有相对立面但实际上又是相支持他们各以对方存理由证明己合理性。

对我们应该加倍予以警惕。

四节 国济体制改革与济法关系、济体制与济法关系质属性所谓济体制是指国济结构和组织管理济活动方式方法、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总称。

济体制与济法关系从哲学质上讲是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

济体制改革前进每步伐都应该制与法律备忘录印刻下足迹否则散漫创新激情稚嫩市场肌体上肆虐很可能只是倍增市场无序与理性紊乱从而导致市场济体制目标实现不能。

二、济体制改革与济法关系济学说我们今天进行济体制改革目也是了促进生产力发展了更地学习和引进发达国先进科技这场济体制改革是场制改革它核心是济法律制建立与完善。

可以讲我们今天面临任不是简单地开放与漫无目地改革而是根据现实发展要建立起整套具备市场济体制质素济法律制。

三、继续推进国济体制改革必须高重视济法核心作用济活动法律规则缺失会导致量无谓试错增加改革成。

国急较短建立起整套公正透明济法律制依据国际标准进行量法律移植已是不随人志移铁定事实。

我们应该十分珍惜和把握这千难逢机遇以引进和消化成熟市场济国法律制主以适制创新辅充分利用法律制(特别是济法)对济基础变革强反作用力空前广与纵深上推进济体制进步改革。

四、国济体制改革与动并不味着“济法全球化”因研究与济法关系我们立足是济法

对国济法讲规则终义上也只是我所用种国际济规则。

只有牢牢把握住这立足才能济全球化与济主权永恒动切实维护身根利益。

↑六 济法制定与实施节 济法制定、济法制定概念与义制定出切合实际济法律规国济生活义重。

济法制定对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义。

、制定完善济法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改革成必不可少条件。

二、济法制定基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原则(二)法制统原则 它包括两方面、统立法权力;、统立法效力。

(三)科学民主原则立法民主原则要以下两方面容 济法应从实体容上反映和记人民利益。

立法程序必须实现民主化。

(四)学习外国验与适应国国情相结合原则三、济法制定现状改革开放特别是99年共十四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改革目标摸式以国济立法取得了长足进步宏观调控、微观规制、国有参与、市场监管以及涉外管制方面都制定了系列法律、法规和规。

我国立法者已制定了量济法律

但这些立法数量和质量距离我们心目济法体系所应该达到高还很远。

我国立法任重而道远。

四、济法制定程序()济法草案起草(二)济法律草案提出(三)济法草案审议和通(四)济法颁布与生效 二节 济法实施、济法实施概念和义、济法实施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不可少环节。

济法实施对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义。

二、济法实施基原则()以事实根据、以法律准绳原则(二)济奖励与济惩罚相结合原则(三)济法主体适用济法律规上律平等原则三、济法实施现状与不足虽然我国济法实施方面取得了很成绩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直至目前止国还不能完全称得上法治国国社会济现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量存。

济法学者不仅要关心济法领域法律实施问题更应该积极参与和推动国宪政建设宏伟事业终实现良宪政环境下济法实施。

↑七 国外济法概念变迁节 济法概念早期使用、西方“济法”语 ()“济法”初提出(二)“济法”语词继受(三)“济法概念雏形二、西方“济法”歧义 德国济法概念发展 二节、德国济法概念界定二、德国济法概念演变()次世界战到济危机期.l r 原集合、聚合、集、收集、集日学者金泽良雄等人称“集成说”、丹宗昭信等人则称“集说”。

.rr l R r rgr r ,即“组织济法说”。

3.rr l R r rr即“企业管理法说”。

.ll r Rzlg g即“世界观说”与Rzlgr g即“社会学方法说”。

(二)0世纪30年代至二次战期(三)二次世界战以德国济法理论观 .冲突法(Klkr)说 .机能(kl R)说 3.济总体关系(Gr)说 .济协调法说 5.济指导管理法说 6.济政策工具说 7.rz Rr说(四)当代德国济法理论观 .泛济法说 .统制法说3.济法是对强势者控制和对弱者保护具体化 .济法作国和济相依存介 三节 日济法概念沿革、日济法概念继受()对象说(二)济法否定说(三)统制济法说二、日济法概念创新日济体制二次世界战发生了重变化。

济法理论观主要围绕是否应当将竞争原理作济法基原理国统制济和垄断禁止法是否应纳入济法心畴等诸多问题展开了热烈论争。

至0世纪60年代日济法学界已达成共识普遍认济法应当包括禁止垄断法。

三、日济法概念当代观()松下满雄说即济法是保全和补充市场机制法。

(二)久保欣哉说即济法是分权型济法

(三)丹宗昭信和伊从宽说即济法是规制济法

四节 欧洲陆其他国济法概念形成、法国济法概念诸流派()狭义济法说(二)广义济法说(三)企业法规说(四)普遍济利益平衡说二、比利济法概念诸说()“济法概念 (二)“济法”是商法延伸 (三)“济法”不只是商法发展 (四)济法是企业法规三、利济法概念主张()主张肯定“济法” (二)主张否定“济法” (三)主张“济法”是构成法学和济学会合(四)主张“济法”是国统制济特有法律四、荷兰济法概念阶段有些学者如·米尔德尔强调济法规所规定各种制裁共特征和具体特征。

二阶段有学者承认这类法规渊以及用实施这类法规机构和程序存某些共特征。

三阶段与各种济组织法有关明确行政法原则有了发展从而引起了法学重视。

四阶段法学和济学开始比较系统地研究实体法产生了“社会济法”。

五节 英美国济法概念例外、英国“商事法”提法二、美国济法名与实()现实制基础与研究方法走向(二)法济学与济法概念区别法济学属济学领域而济法则属法学领域;二济法研究济领域诸问题(如财产、合、侵权等)法律而法济学则用济学方法和概念研究几乎所有法律;三济法是用法律准则和价值观分析济问题强调是公正而法济学则是用济学(主要是微观济学)准则和价值观判断研究法律问题强调是效率。

六节 苏东欧国济法概念、二次世界战前济法概念 两成分法 .战前济法二、二次世界战济法概念 .综合部门法 .济-行政法理论 3.规群体论 .现代济法论三、苏济法概念对其他东欧社会主义国影响()原捷克斯洛伐克(二)原罗马尼亚(三)原民主德国(四)原南斯拉夫↑八 国外济法立法实践节 济法产生与发展般规律、济法产生起与质疑()济法产生起诸观种观认济法是主义进入垄断阶级以才产生。

二种观认近代济法产生9世纪末但并不否认“市民革命以前济法”存。

(二)对济法产生起质疑 .关济法产生涵义 .关济法产生二、济法发展动因()济法产生与发展社会根 .私权绝对向私权限制演变及立法要其对私有财产必须正当补偿下公共目加以利用; 其二把对财产支配权限制定围; 其三所有权容必须合社会利益要。

.契约由向契约限制演变及立法要 这种限制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其限制济主体由思表示; 其二依据法律合争议。

3.由竞争向垄断演变及立法要 这限制包括其对不正当限制交易限制;其二对不正当竞争方法和交易方法限制; 其三对垄断限制。

(二)济法产生与发展济根 .“市场失灵”与济法生成优势 .“政府失灵”与济法发展空 二节 陆法系主要国济法立法简史、德国济法历史()德国济法起步(二)0世纪上半叶德国济法发展(三)德国济法新发展.社会市场济竞争原则要规社会市场济秩序法律.社会市场济生产私有制原则要规社会市场济主体法律 3.社会市场济社会平衡原则要规社会市场济社会保障法律 .社会市场济国原则要规社会市场济宏观调控法律二、日济法历史()日济法萌芽(二)日济法形成 .济危机法 ()农业危机对策法 ()保护重、化工业对策法(3)开辟海外市场克国危机对策法 ()企业对策法 .卡特尔促进法3.二次世界战期济统制法(三)日济法演进、济恢复期济法(95-95年) ()消除垄断成分济立法 ()消除封建因素济立法(3)恢复国民济促进产业合理化济立法 ()对付济危机济立法.济高成长期济法(955~970年) ()有关工业现代化济立法 ()促进农业现代化济立法 (3)开放体制渡济立法 外汇和贸易方面 二国际投方面()调整企业关系立法提供金上促进企业现代化方面立法 二组织上促进企业集约化方面立法 三企业进行各种指导立法 3.济低成长期济法(970~989年) ()对付美元危机和石油危机立法 ()不景气对策法(3)振兴知识密型产业立法 ()环境污染对策立法 (5)贸易磨擦对策立法 (6)竞争秩序立法(四)日济法动向 有关《垄断禁止法》修改 二有关知识产权立法 三有关不景气对策立法 四有关环境保护立法 五保险业法全面修改三、法国济法历史()法国传统理论与法律创新 .私法治理论与法国济发展 .计划理论与计划济法发展 .形成期(95年~980年) ()国有企业法 ()企业法 (3)竞争法 ()消费者保护法 (5)产品责任法(6)证券、期货交易监管法律 (7)社会保障法.发展期(98年迄今) ()国有企业法 ()企业法 (3)竞争法()消费者利益保护法 (5)产品责任法(6)证券、期货交易监管法律 (7)社会保障法律制三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济法简史、英国济与社会立法史()英国济干预法形成期(二)二次世界战结束英国济与社会立法国有化方面立法 宏观济计划立法 3.市场规制方面立法 ()竞争法领域 ()消费者保护法领域 .社会福利立法 5.市场监管立法()证券市场监管法律 ()保险市场监管法律二、美国济与社会立法史()由放任期济与社会立法(8世纪末~9世纪期)(二)由放任向现代市场济渡期济与社会立法(0世纪上半叶) .战前美国济与社会立法 .济危机期新政立法 ()金融计划 ()农业调整法案 (3)全国工业复兴法 ()对运输事业扶持 (5)救济与举办公共工程3.二次世界战期美国济与社会立法(三)二次世界战济与社会立法.战济恢复和调整期济与社会立法(二战结束~0世纪50年代前期) .济相对发展期济与社会立法(0世纪50 年代期~70年代初) ()产品卫生与安全方面 ()消费者信用方面 (3)交易规则方面3.济折期济与社会立法(0世纪70年代初~90年代初) 方面非常措施立法 二方面金融证券立法 三方面税法修订 四反托拉斯法四节 苏东欧主要国济法简史、苏东欧国济法产生与发展济社会根二、苏东欧国济法发展历程()对旧国民济改造阶段济法(97年90年)(二)建立、巩固计划济基础阶段济法(9年956年)(三)济改革阶段济法(0世纪60年代开始)↑九 国济法概念变迁、国济法概念初创阶段(979—986年)二、国济法概念形成阶段(986-99年)三、国济法概念调整阶段(99—999年)()调整对象类(二)机能类(三)济行政法类(四)方法论类学者们吸收济学研究成基础上采纳济分析方法力图探济法概念与质。

四、国济法成熟阶段(000年迄今)进入世纪国学者们纷纷著立说济法概念揭示和济法理念培养进行着不懈努力国济法进入了成熟发展新阶段。

目前理论界具代表性济法论断多是对以往观进步完善。

↑十 国济法立法实践、国济法立法实践萌芽期(0世纪0年代至70年代末)()99年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二)计划济期(99-979年) .企业组织管理方面 .计划方面 3.财税方面 3.金融方面 5.价格方面 6.行业管理方面 7.关福利方面二、国济法初创期(0世纪70年代末至986年)国济法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与济法学应运而生。

这十余年由全国人及其常委会、国院制定有关济管理法律法规达六余件三、国济法形成期(986年-99年)这期从立法上确定了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颁布了量济法规体现出国管理济权力受到削减和限制重科学管理推行。

四、国济法调整与成熟期(99年迄今)()宏观调控方面 、产业与计划法律法规 二、财政和税收法律法规 三、金融和价格调控法律法规(二)市场秩序规制方面、反垄断与维护公平竞争法律法规 二、价格与反倾销法律法规 三、产品质量与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三)国有济参与方面(四)对外贸易方面↑十 宏观调控法般原理节 宏观调控法涵义、宏观调控概念与特征宏观调控是指保持济总量基平衡促进济结构优化引导国民济持续、迅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济措施。

如下几特征 .具有“公共物品”属性。

.以“接性”主。

3.以“济性”主。

二、宏观调控法概念与特征宏观调控法是指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程序、宏观调控手段(措施)法制化。

具有以下特征 .宏观调控法具有社会法特。

.宏观调控法具有很强整体导向性。

3.宏观调控法是种政策性法。

.宏观调控法是种固定程序法与变化实体法相结合法律

三、宏观调控法理论基础()宏观调控济基础 宏观调控必要性.克济不稳定性要。

.除济外部性问题要。

3.克“凯恩斯谬误”要。

(二)宏观调控法法治基础 .提供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要。

.法治原则要。

3.有限政府与责任政府要。

二节 宏观调控法结构体系、宏观调控主要措施 主要宏观调控措施有 .计划(规划)。

.金融政策。

3.财税政策。

.产业政策。

二、宏观调控法构成及功能()规划(计划)法规法是指关制定国民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任以及要配套实施济政策规划法律规。

其功能有.促进国民济稳定发展。

.保障社会稳定。

3.定济政策。

(二)金融政策法金融政策法是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法律依据。

它具有如下功能 .稳定币值。

.刺激济增长与减少失业。

3.保证国际收支平衡。

(三)财税政策法财税政策法是国政策实行财政与税收政策法律依据具有如下功能 .确保社会总供给与总平衡。

.确保社会公正。

(四)产业政策法产业政策法是指国从社会要出发引导、促进和调节各种产业形成与发展法律规。

其功能有 .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与地区平衡。

.促进全国优势产业发展以提升国综合竞争能力。

三节 我国宏观调控法发展趋势我国宏观调控法发展趋势致呈以下走势、从宏观调控政策到宏观调控法确立二、从“行政与济”双重调控到以“济”调控主单调控三、从集权式宏观调控体制到以央主、地方辅分权式宏观调控体制四、从政府宏观调控到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宏观调控体系 四节 宏观调控法若干基问题、政府工作重心应从直接参与济建设向提供公共物品二、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分离宏观调控基法立法前提三、公众参与改善宏观调控质量重要制四、分权式宏观调控机制我国宏观调控法目标模式五、扶植弱者我国宏观调控法立法精神六、程序设置宏观调控法法律保护机制七、央银行金融调控权力归属八、税收法定税收调控基础↑十二 金融调控法律制节 金融调控法概述、金融调控概念及特征金融调控是指央银行通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实现宏观调控它是济宏观调控重要种具有如下特征.金融调控主体是央银行。

.金融调控手段主要是货币政策。

3.金融调控手段虽具有灵活性与适应性但金融调控须法制围运行。

二、金融调控目标.金融调控与财税调控、产业调节选择。

.稳定物价与实现充分就业选择。

3.稳定物价与促进济增长选择。

.稳定物价与平衡国际收支选择。

5.促进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选择。

三、金融调控手段市场济国法定存款准备、再贴现与再贷款、公开市场操作是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三法宝。

.调节证券交易法定保证金比率。

.消费信用控制。

3.优惠利率。

.规定流动性比率。

5.窗口指导。

6.规定利率高限额。

7.信用分配。

8.直接干预。

二节 央银行法、银行定义与我国银行体系银行是指依法成立营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金融机构。

新国成立我国银行体系历了三发展阶段阶段99年至98年是我国开创和确立高集银行体系期。

二阶段983年993年是我国银行体制改革初步探期983年国院颁布《关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央银行职能定》明确国人民银行我国央银行。

三阶段始99年起是我国明确市场济体制改革目标开始建立与市场济相适应以商业银行主体新银行体系期。

.央银行。

.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二、国人民银行性质、地位与职责国人民银行国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和化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国人民银行法》履行职责。

三、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领导机构(二)货币政策委员会(三)分支机构四、货币政策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是央银行实现特定济目标而采取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方针、政策、措施总称。

(二)货币政策工具国人民银行可使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法定存款准备金。

.央银行基准利率。

3.再贴现率。

.再贷款。

5.公开市场业。

6.国院确定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三)货币政策策与执行五、货币发行与管理()人民币发行 .发行库管理。

.人民币发行原则

(二)现金管理 管理主要容有.监督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规定围使用现金。

.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3.监督按规定收支现金严格控制坐支。

(三)保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三节 政策性银行法、国外政策性银行概述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专门贯彻配合国政府宏观济政策、产业政策特定围直接或接从事政策性融政府金融机构。

国外政策性银行法律制主要容有()政策性银行与政府关系(二)政策性银行与央银行关系(三)政策性银行金和运用二、我国目前政府性银行概况 我国成立了三政策性银行。

()国开发银行(二)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国进出口银行↑十三 财政法律制节 财政与财政法概述、财政般原理()财政概念财政是指国和其他公共团体满足公共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财活动总称。

(二)财政特征 财政具有如下特征 ()强制性。

()公共性。

(3)连续性。

(三)财政作用财政活动基作用有以下几方面 .分配收入。

.配置。

二、财政法概念财政法是调整国了满足公共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财程发生济关系法律规总称。

三、财政法地位财政法是济法部门法并且是济法宏观调控法重要部门法。

四、财政法体系财政管理体制法律规、财政收支管理法律规、财政活动程序法律规它们都是财政法体系不可缺少组成部分。

五、财政移支付制、财政移支付目标和基原则、移支付金管理与监督 二节 预算法、预算和预算法概述()预算和预算法概念 预算指国预算它是国对会计年收入和支出预先估算。

它包括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预算法是调整国进行预算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程发生济关系法律规总称。

(二)预算体系组成预算体系是依据国政权结构形成国预算协调统整体。

二、预算管理职权()各级权力机关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常委会预算管理职权。

(二)各级政府机关预算管理职权三、预算收支围()预算收入完整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构成。

(二)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可分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四、预算管理程序预算管理程序是国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各工作环节所构成有秩序活动总体。

()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指国制定取得和分配使用预算金年计划活动。

它是种基础性程序。

(二)预算审批预算审批是指国各级权力机关对级政府所提出预算草案进行审和批准活动。

(三)预算执行和调整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活动。

五、算制算形式上是对年预算收支执行结会计报告实质上则是对年预算执行结总结。

()算草案编制(二)算草案审批六、预算算监督及违反预算法法律责任()预算与算监督预算与算监督是指对各级政府实施预算与算活动所进行监督。

()违反预算法法律责任违反预算法法律责任简称预算法律责任是指预算法主体违反预算法规定义所应承担法律

三节 国债法 、国债和国债法概述()国债概念国债又称国公债它是国实现其职能而以国信用基础所举措债。

它是国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和进行宏观调控重要手段。

(二)国债法概念和主要容国债法是调整国债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程发生济关系法律规总称。

二、国债使用、偿还和管理()国债使用(二)国债偿还(三)国债管理 四节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概念所谓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了实现公共目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行。

二、政府采购法基制 政府采购模式选择。

政府采购法主体。

3政府采购金。

三、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应当遵循程序 成立谈判组。

制定谈判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供应商名单。

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当遵循程序 成立询价组。

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

3询价。

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 税收法律制节 税法概述、税收和税法税收是国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种形式。

税法是调整税收程发生税收分配关系和征纳程序关系法律规总称。

二、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主要有 纳税主体。

征税对象。

3税种、税目税种即税收种类指征什么税。

税率。

5纳税环节。

6纳税期限。

7减税免税。

8违处理。

三、国99年税制改革 二节 国现行税种法律规定、流税法流税法是调整以流额征税对象税收关系法律规总称。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以产品新增加价值即增值额征税对象种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人有偿让土地使用权增值收益进行征税税种。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对我国境从事提供应税劳、让无形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种税。

(五)关税关税是海关按照国规定对进出国境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种税。

二、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二)外商投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三)人所得税(四)农业税农业税是指对从事农业生产、营单位和人就其农业收入所征收种税。

三、财产税法财产税是指对拥有应纳税财产人征收种地方税。

四、特定行税特定行税是指对实施某些法定行征收种税。

五、税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税管理税管理是税机关税收征收管理对征纳程实施基础性管理制和管理行。

二、税款征收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三、税检税机关有权进行税检纳税人、扣缴义人必须接受税机关依法进行税检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不得拒绝或隐瞒。

四、违反税法法律责任违反税法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税法行所应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五、税争议程序↑十五计划法节 计划与计划法概述、计划概念、职能和地位国计划是国对其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作出预测及其希望实现政策目标以及实现政策目标所采取相协调政策措施。

二、计划法概念及其发展计划法是调整制和实施国计划程发生社会关系法律规总称。

二节 计划法立法形式及基制从总体上看计划法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种是分散立法;另种是集立法

、计划实体法律制()《计划法》计划实体法律制(二)《稳定法》计划实体法律制二、计划程序法律制计划程序是指计划活动程序它主要包括计划编制、审批、执行及调整等。

↑十六 产业政策法节 产业政策法概述、产业政策概念产业政策是指国实现其济发展目标促进与限制某项产业规产业组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现代化而制定套政策体系。

二、产业政策法概念产业政策法是调整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发生济关系法律规总称。

产业结构法包括下述几项基制 .产业结构规划制 .促进基础产业制 3.保护、扶植主导产业制 .促进产业合理化制二节 济法视野下产业结构调整、权力性干预与产业结构调整()共行与规制令所谓共行是指企业某种目所采取共做法。

(二)促进(鼓励、支持)类(三)限制类(四)禁止(淘汰)类三、非权力性干预与产业结构调整()计划(二)助或信贷(三)税收优惠(四)补助金(五)指导与劝告四、国产业政策制定权与实施保障机制()国院(二)实施保障机制五、产业结构改善法体系论产业结构改善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企业结构改善法(二)地区振兴结构改善法(三)农业结构改善法(四)不景气对策法节 价格法概述、价格般济学原理 价格具有如下功能↑十七 价格法律制价格是价值货币表现。

市场机制通价格起刺激与引导作用。

3市场机制通价格起着核算作用。

二、价格法般济学原理价格法是指调整涉及到价格制定、执行、监督等有关各种济关系而制定法律规总称。

二节 价格管理体制及基制、我国价格法发展与各管理体制确立我国价格管理体制与价格法发展历了下述三阶段阶段(979年—98年)以“调”主有限地放开商品价格。

二阶段(985年—99年)以“放”主实行价格双轨制。

三阶段(99年至今)以加快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与法制化进程。

二、营者定价行主制定属市场调节价格。

政府指导价围主定价。

3制定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围新产品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主定价权利行。

三、政府定价行()政府定价围与国计民生关系重极少数商品。

稀缺少数商品。

3然垄断营商品。

重要公用事业与重要公益性。

(二)政府定价目录(三)政府定价权限(四)政府定价依据(五)价格听证会制四、价格监督检()政府价格检机构及职权(二)国价格监督检(三)社会价格监督五、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营者承担行政责任。

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使消费者或者其他营者多付款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机密、商业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贿受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节 价格宏观调控立法 、重要商品储备制与价格调节基金制二、价格干预制三、紧急干预制↑十八 市场秩序规制法般原理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概述、市场秩序规制法概念和调整对象 () 市场和市场秩序市场是社会发展到定阶段产物是随着交换和社会分工出现而出现。

市场秩序是多维概念可以从不角进行。

作社会种公共产品秩序可以分然秩序和人秩序。

(二)市场秩序规制市场秩序规制法就是既保证政府对市场秩序规制又对政府行进行限制约束法律制。

市场秩序规制法是国从社会济整体出发了维护市场机制作用对影响市场秩序偏离市场济基原则行进行规制法律规总称。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对象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特殊市场行规制对特殊市场行规制包括以下三方面 对特殊交易主体规制 对特殊交易方式规制 3对市场体系规制(二)对市场竞争行规制对市场竞争行规制有以下几方面 对垄断规制对限制竞争行规制 3对不正当竞争行规制(三)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保护消费者利益程形成社会关系就然成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对象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也就成了市场秩序规制法重要容。

三、市场秩序规制法特征市场秩序规制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征。

()法律关系综合性(二)主体多样性(三)客体唯性(四)权利义非对等性四、市场秩序规制法产生和发展()市场秩序法规制法产生 反垄断法产生 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 3国际立法(二)市场秩序规制法发展及趋势 立法宗旨更关“公众利益” 法律规更趋灵活调节 3国际立法更加快进程二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基原则、确立市场秩序规制法基原则义二、市场秩序规制法基原则()维护济民主原则(二)保障实质公平原则(三)社会整体效率优先原则(四)倾斜保护弱者原则节 反垄断法概述、垄断()垄断概念 .垄断济学概念 .垄断法律概念↑十九 反垄断法律制(二)垄断危害 .垄断阻碍社会技术进步 .垄断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3.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 .垄断影响济民主制(三)垄断分类根据不标准可以对垄断进行不分类。

、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情况可分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合垄断。

、依据垄断产生原因可分垄断、政府形成垄断和然垄断。

3、依据垄断影响围可分国垄断与国际垄断。

二、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概念.反垄断法规制主体是市场主体 .反垄断法规制行是反竞争行3.反垄断法是结合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法规总和(二)反垄断法产生与发展 反垄断法历史沿革 反垄断法调整畴发展(三)反垄断法理论分析 .济学理论分析 .社会学理论分析 3.法学理论分析(四)反垄断法宗旨 反垄断法宗旨立法模式 反垄断法宗旨容 3反垄断法宗旨具体实施三、国反垄断立法面临挑战()国反垄断立法概况(二)国反垄断立法基础分析 .反垄断法济社会基础 .反垄断法思想和理论准备3.竞争理论研究深入和竞争化形成 .世界济环境变化和发展(三)我国反垄断立法面临挑战西方国反垄断领域面临问题国反垄断法样要面对 我国反垄断法要面对体制轨产生特殊问题 ()行政性垄断现象特别严重()垄断与市场集低、规模不济现象并存 (3)新型贸易壁垒与我国竞争法律严重缺位 3对我国竞争法律制深远影响 ()加快制定反垄断法进程 ()扩竞争法调整围 (3)重视竞争法政策性功能 二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念和表现形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念(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表现形式 垄断价格行(l rg) 掠夺性定价行(rr rg) 3差别待遇行(r r) 拒绝交易行(R l) 5强制交易行(r l)6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g r ) 7独交易行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认定()相关市场确定 相关产品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 3相关市场(二)市场支配地位判定(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行性质认定(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法律责任 三节 限制竞争协议法律规制、限制竞争协议概述二、限制市场竞争协议表现形式 ()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固定价格协议(r xg)市场划分协议(rk r ll) 3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协议(r rl) 合抵制协议(b, llv r l) 5其他限制市场竞争行(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维持售价格对市场竞争影响 ()维持低售价格对竞争影响 ①推动价格卡特尔 ②避免“搭便车”质疑③发挥“品质、流行保证”功能质疑 ()维持高售价格对竞争影响三、限制竞争协议法律规制()限制竞争协议认定 主体认定具有限制竞争共目 3实施了限制竞争行 导致限制竞争(二)限制竞争协议豁免 豁免条件 限制竞争协议申报与批准(三)限制竞争协议法律责任 依法宣告协议无效 行政制裁 3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5鼓励检举揭发四节 企业合并法律规制、企业合并概念和类型()企业合并概念(二)企业合并类型 产移型合并 营控制型合并二、对企业合并法律规制()关企业合并控制标准实质减少竞争标准( bl Lg ) 市场支配力标准( rk ) 3合并控制标准效率化趋势 综合标准(二)关企业合并控制程序 .事先申报制 .行政调制 3.司法审制(三)企业合并法律责任 禁止结合 产剥离 3散已合并企业 赔偿损失 5其他方式五节 行政性垄断法律规制、行政性垄断概念及危害()行政性垄断概念(二)行政性垄断行危害 .行政性垄断扭曲市场机制 .行政性垄断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3.行政性垄断削弱企业竞争能力 .行政性垄断背离规则二、行政性垄断成因分析()政府干预主义思想基础(二)利益多元化济基础(三)技术更新现实动因三、行政性垄断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二)主观要件(三)客观要件四、行政性垄断表现形式()地区垄断(二)部门垄断。

(三)行政性强制交易(四)行政性限制竞争协议行五、行政性垄断法律规制()确定行政权非济化性质(二)确立行政权统性规则(三)明确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 .具体行政行法律责任 .抽象行政行法律责任 六节 反垄断法适用、反垄断主要司法原则()身违法原则( r r )(二)合理原则( rl r) (三)惩罚性赔偿原则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适用除外概念与义(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围 .国垄断 .然垄断 3.知识产权 .特定合行三、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概念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是指国反垄断法对国外某些影响到国利益行行使域外管辖权制。

(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冲突 .域外适用违背国主权原则 .域外适用带各国法律上冲突 3域外适用法律实施困难七节 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引发概念与表现形式()知识产权滥用行概念滥用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其权利超出法律所允许围或者正当行使界限导致对该权利不正当利用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

(二)知识产权滥用表现形式 .不正当维持独占行 .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行 ()交叉许可。

()营协议。

(3)回授要。

()限制地域。

(5)限制使用围。

(6)限制数量。

(7)不质疑条款。

(8)不竞争条款。

(9)搭售。

3.滥用知识产权加剧市场力量集二、法律对滥用知识产权行规制()传统法律对滥用知识产权行规制 民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规制 知识产权法对权利滥用规制 ()限制原则

()强制许可原则

(3)合理使用原则

(二)现代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规制 .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义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共价值 3.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规制()美国反托拉斯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规制()欧共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规制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不正当竞争行概念 般性条款概括界定 列举式补充界定↑二十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二)不正当竞争行法律特征 .行主体“营性” . 行判断不确定性 3.危害社会性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政府对营者竞争行干预。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围具有外延性。

3.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与其他法律竞合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法益具有社会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 二节 混淆行法律规制、混淆行概念二、混淆行表现形式()仿冒他人法定程序获得外部标识(二)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行(三)不正当使用己合法商业标识混淆行(四)擅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行(五)仿冒他人产品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行三、混淆行法律规制()对混淆行认定 主观故性。

混淆特定性。

3误导性。

(二)混淆行法律责任由混淆行对市场济秩序危害性特别严重它都受到各国竞争法禁止处以较严厉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节 虚假宣传行及其法律规制、虚假宣传行概念二、虚假宣传行表现形式()商品质量虚假表示(二)商品价格虚假表示(三)变相广告宣传行(四)引诱性广告宣传行(五)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三、对虚假宣传行法律规制()虚假宣传行般认定 宣传主体是营者。

宣传行虚伪不实。

3宣传引人误。

(二)引诱性广告认定(三)诋毁性比较广告宣传行认定(四)虚假宣传行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四节 侵犯商业密行法律规制、商业密概念与特征()商业密概念(二)商业密特征 1非公知性。

管理性。

3济性。

实用性。

二、侵犯商业密行表现形式及危害()侵犯商业密行表现形式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密。

恶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获得商业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要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密行。

三人侵犯商业密行。

(二)侵犯商业密行危害 损害商业密权利人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

3阻碍技术进步和遏制创新积极性。

三、侵犯商业密行法律规制()侵犯商业密行法律制 .民事法律规制模式。

竞争法律规制模式。

3专项法律规制模式。

(二)违反商业密法律责任侵犯商业密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法律规制、不正当有奖销售概念及其危害()不正当有奖销售概念(二)不正当有奖销售危害有奖销售容易形成强势弱势企业不公平竞争。

有奖销售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3市场供信息失实。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表现形式()抽奖式有奖销售。

1.欺骗性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3.巨额奖品有奖销售。

(二)附赠式有奖销售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法律责任 六节 商业赂贿行法律规制、商业赂贿行概述()商业贿赂概念(二)商业赂贿行法律特征 .行主体包括行贿者和受贿者。

.行人以排斥商业竞争目。

3.商业贿赂行是以不正当方式进行。

(三)商业贿赂社会危害 .商业贿赂行扭曲市场竞争。

.商业贿赂促使低质产品得以畅行。

3.商业贿赂行影响国济运行。

.商业贿赂行败坏社会风气。

二、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商业回扣(二)不正当佣金行三、商业贿赂行法律责任商业贿赂是种严重违法行不少国规定了严格法律责任。

七节 不正当竞争行监督检、政府监督()设立监督检专门行政机构(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机关(三)各级人民政府反不正当竞争法职责二、社会监督↑二十 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制 节 反倾销法律制、倾销与反倾销法概念 (-)倾销概念与分类 偶发性倾销。

短期性倾销或歇性倾销。

3.长期性或持续性倾销。

(二)反倾销法概念(三)反倾销法性质(四)反倾销法产生与发展(五)我国反倾销立法状况二、反倾销法实体规定(-)西方国征收反倾销税条件 .价格条件 .损害条件3.倾销与损害因关系(二)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前提条件 .必须存倾销事实。

.存损害国产业事实。

3.倾销与损害有因关系

三、反倾销法程序规定 (-)反倾销调主管机构(二)申请立案.反倾销调申请人格。

.申请容。

3.申请立案。

(三)调(四)反倾销调止和终止(五)裁定四、反倾销措施(-)采取临反倾销措施(二)征收反倾销税(三)有关补救措施 二节 反补贴法律制、补贴与反补贴法概念 (-)补贴概念和分类 .补贴概念 .补贴分类()从补贴围看补贴可分般补贴和出口补贴两类。

()从补贴方式考察可分直接补贴和接补贴两类。

(3)从补贴是否导致反补贴措施看可分可诉讼性补贴和不可诉讼性补贴。

(二)反补贴法概念和性质二、反补贴法律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前提条件 l.有补贴事实。

.国某工业有实质损害或重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工业成长。

3.补贴进口与损害因关系

(二)反补贴实施程序 .调。

.磋商。

3.征收反补贴税。

↑二十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概述、消费者和消费者保护()消费者 .消费者概念人目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体社会成员。

.消费者特征首先消费者主体是指人消费者。

其次消费者消费性质属生活消费。

三消费者消费方式表现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

这是从消费方式上对消费者界定。

(二)消费者保护(三)消费者保护运动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对象(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生与发展(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原则 l.国保护原则

.全社会保护原则

3.法律保护与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二节 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权利概念二、消费者权利容 () 消费者安全权(二)消费者知情权(三)消费者选择权 (四)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五)消费者偿权(六)消费者结社权(七)消费者知识权(八)消费者受尊重权 (九) 消费者监督权 三节 营者义、营者合义二、营者法定义()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 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三)提供真实信息(四)出具有效凭证或单据(五)保证产品质量、性能和有效期限(六)对特定商品承担“三包”责任(七)不得以格式合方式免除身责任(八)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和人身由 四节 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国机关(二)消费者组织二、消费者权益争议()消费者权益主张对象(二)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 .与营者协商和。

.请消费者协会调。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营者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法律责任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责任(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责任(三)侵害消费者权益刑事责任↑ 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与产品质量()产品(二)产品质量 产品安全性。

产品适用性。

3担保性。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含义(二)产品质量法发展(三)我国产品质量立法(四)产品质量法立法宗旨 保障并提高产品质量。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规社会竞争秩序。

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概念二、产品质量监督()企业我监督(二)社会监督(三)国监督 三、产品质量国监督管理体制()国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和分工(二)国院有关部门职能与分工(三)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与分工(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二)产品质量认证制二十三 产品质量法律制(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四)产品质量监督检制 三节 产品责任制、产品责任制概念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发展 疏忽责任阶段。

违反担保责任阶段。

3严格责任阶段。

(二)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三)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产品有缺陷。

有损害事实存。

3产品缺陷与损害有因关系

(四)我国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义与责任 生产者产品质量义 ()明示担保义。

()默示担保义。

(3)生产者禁止行。

、销售者产品质量义 ()进货检验收义。

()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标识责。

()销售者禁止行。

3生产者与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三、产品责任诉讼与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诉讼(二)产品责任保险 四节 产品召回法律制、产品召回法律制概述()产品召回概念(二)产品召回制义 产品召回有利消费者利益。

产品召回有利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3产品召回有利维护济秩序。

二、产品召回法律关系()产品召回法律关系客体——能引起危害缺陷产品 缺陷产品。

产品危害。

(二)产品召回法律关系主体 产品召回监管者。

产品召回实施者。

3产品召回协助者。

(三)产品召回法律关系权力(利)与义 消费者权利

厂商产品召回义。

3政府产品召回监管权责。

三、产品召回程序四、我国产品召回制建设节 国有济参与历史变迁与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济参与历史变迁()主义国公有化浪潮(二)主义国私有化浪潮(三)社会主义国国有济参与二、国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开放前我国国有济制 .国有济建立 .国有济调整(二)改革开放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放权让利阶段(拨改贷、利改税) .两权分离阶段 3.公司化改造阶段二节 国有济参与法基畴、国有济、国有产、国有国有企业()国有国有济主要有以下几特征↑二十四 国有济参与法原理.国有济是国实现宏观济调控社会公共利益手段。

国有济实现形式多样既有国有独企业又有国有控股企业还有各类利用国有参股企业。

3.国(政府)管理和营对象是国有而不是国有产国(政府)管理和营国有直接目是保值增值。

(二)国有产(三)国有(四)国有企业(五)国有济、国有产、国有国有企业相关系二、国有济参与法概念三节 国有济参与法体系及原则国有济参与法体系二、国有济参与法原则()重要性原则(二)宏观性原则(三)明确方向、整体配套原则(四)适规模与市场控制原则 四节 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原因()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有利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二)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有利国进行宏观调控(三)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有利国安全和实现国战略目标(四)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有利充分发挥国有济主导与控制作用二、国有济参与法律调整原则和途径()政府退出 .政府退出涵义 2.政府退出原因 3.政府退出壁垒 ()退出成壁垒 ()政府退出金融壁垒 (3)政府退出社会政治壁垒 ()政府退出规模壁垒 (5)政府退出产权壁垒 (6)“部人控制”壁垒(7)政府退出壁垒对产业市场国有企业退出影响 4.政府退出与国有企业退出关系(二)国有企业退出1.国有企业应退出竞争性行业 2.国有企业退出障碍 3.国有企业退出对策↑ 节 国有产监管法概述、国有产监管涵义二、国有产监管法概念三、国有产监管法体系 .国有产监管机构组织法 .国有产基础管理法 3.国有产营预算法 .国有产收益管理法四、国有产监管法原则国有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政府社会济管理职能与国有产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原则 3.国统所有与分级行使所有权和监管相结合原则 二节 国有产基础管理法律制、国有产管理及国有产管理法二、清产核法律规定()清产核概念清产核是指依法对国有产进行清理、估价、核实、登记等以明确产权。

(二)清产核围法律规定三、国有产产权界定制()国有产产权界定概念(二)国有产产权界定围 .国有企业国有产 .集体所有制企业国有产3.外合营企业和外合作营企业国有产 .股份制企业和营企业国有产四、国有产产权登记制()国有产产权登记概念二十五 国有产监管法律制(二)国有产产权登记围和种类 .设立产权登记 .占有权登记 3.变动产权登记 .销产权登记5.产权登记年检制五、国有产评估制六、国有产收益管理七、国有产报告制八、企事业单位国有产管理 .国有企业财产监管制 .股份制企业国有产管理 3.企业集团国有产管理 .外合合作企业国有产权管理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管理 6.境外国有产管理九、国有产流失处法律制 三节 国有产监管法律制、国有产监管体制历史演变()社会主义计划济体制阶段(99年—978年)(二)济体制轨阶段(978年—988年)(三)国有产管理局阶段(988年—998年)(四)综合济部门分散监管阶段(998年—00年)二、国有产监管机构()国有产监管机构设置模式(二)国有产监管机构设置层次及相关系国有产监管机构设置层次 .国有产监管机构相关系(三)现行体制下国委定位 .国有产监管者 .国有产出人代表 3.国委现行定位缺陷分析()出人代表身分可能导致对所出企业分干预()出人代表身份和监管者身份相冲突(四)国委和其他政府部门关系 .国委和审计部门关系 .国委与财政部门关系 3.国委与发改委关系↑二 节 国有运营法概述、我国国有运营法律制变迁()国有国营阶段(0世纪50年代——70年代末)(二)“两权分离”阶段(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三)国委(办)阶段(0世纪90年代初――现) .沪深模式 .武汉模式二、国委职权职责三、我国国有运营模式基思路()国委定位及其目标(二)国有具体运营方式 二节 国有信托营法律制、信托营概念和基种类()信托营概念(二)信托营基种类 .国有股权信托 .营信托二、我国国有信托管理实践()国有企业托管营 .海南模式黑龙江“委托营模式” 3江西托管营模式 现模式5.武汉市国信托营模式(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信托(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信托处置 三节 国有授权营法律制、国有授权营制概念二、国有授权营制法律政策依据十六 国有运营法律制三、授权营实践()深圳实践 .授权原则 .授权方式 3.授权容.授权考核和监管(二)上海实践建立上海国有产授权营体制背景 国有产授权营体制基框架()建立国有产授权营体制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国有产授权营体制管理层次。

(3)国有产授权营体制三体系。

3通授权营建立出人体系构建国有产运营主体 明确国有产授权营公司权利和责任 ()明确划分授权营公司职能。

()明确规定国授权营公司权利和义。

5加强对国有产运营监控建立和完善国有产监督体系 6建立发达产权交易市场和覆盖全社会社会保障系统 ()建立发达产权市场推动国有流动。

()建立覆盖全社会社会保障机制加快剥离企业社会职能。

7力推进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改制产重组提升国有产授权营和公司运营能力 ()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建设。

()加快落实国授权营公司出者权利

(3)力推进产重组。

()努力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二十七 对外济管制法律制开课开课课程学年 学期 是否考试课程名 学分 学 双学类型位0008B 计算机应用基础 5 50 考0008B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 0 考03B 专业劳动(人) 0 5 考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50009Q 8 考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B38L00 3 8 考试基础B38L00 法理学 3 8 考试B38L00 国法制史 5 0 考试B0B0 军训 60 考B0B 入学教育 5考B3L00 体育 30 考BL00 英语 5 6 考试BL00 听说 5 6 考试B07L00 军事理论 36 考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B07L00 3 考试与指导B8L003 创业基础 6 考试BL00 安全教育 36 考B38L00 国近现代史纲要 3 考试B3800 行政诉讼法教学实习 0 考B38009 社会调 0 考B38L003 宪法学 5 0 考试B38L0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 考试B38L008 民法学 5 0 考B3L00 体育 38 考BL003 英语 3 考试BL00 听说 3 考试B5L00 计算机() 3 考试B500 计算机()实验 5 6 考马克思主义基原理B38L003 3 8 考试概论B3800 民事诉讼法教学实习 0 考B38L005 刑法 5 0 考B38L009 民法学 5 0 考试B38L0 民事诉讼法学 3 8 考试B383L005 公法原理 5 考B383L0 教育法 3 考B383L05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3 考B383L09 行政部门法 5 考B3L003 体育3 38 考高档课程课标属性志必修必修必修任选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限选限选限选限选必修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BL005 英语3 BL006 听说3 B07L003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毛泽东思想和国特 B38L00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B38003 刑事诉讼法教学实习 B38L006 刑法 B38L007 刑事诉讼法学 B38L00 商法学公共危机应对法(总 B383L00则) B3L00 体育 B00 英语教学周 BL007 英语 BL008 听说 B38L005 形势与政策 B38L0 济法 B38L03 国际法 B38L0 国际私法 B38L05 国际济法公共危机应对法(分 B383L0则) B383L03 环境法 B383L033 知识产权法 B8L00 就业指导 B38L03 行政能力测试 B38L033 申论 B38L03 面试技巧 B38L050 法学专业导论 B8L00 创业基础实践 B3800 法律诊所实习 B383L08 农业法 B383L06 卫生法 B08L00 素质教育毕业实习(含毕业实习 B38005报告) B38006 毕业教育课组表 开课学年开课学期 5 3 3 0 5 5 3 3 3 3 3 3 3 0 3 考试3 考3 考6 考试0 0 8 8考考试考试考试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限选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限选限选限选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必修限选限选必修必修必修3 考386 30 30 3 8 8 8 8考考考试考考试考试考试考试考试3 考3 3 8 8 8 8 6 6 0 3 3 6考考考考试考试考考考试考考考考0 考0 考课组学校长责制下校长权力与制约摘 要 近几年学校长权力逐渐成教育法学研究热问题。

校长责制出现诸多问题就我国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尚对校长权力边界进行比较清晰界定。

我国公立学校长权责现状进行分析旨明晰校长该有权力和责任然分别从改变政府与学校传统行政法律关系、完善法律、加强校长责制监督与制约机制几方面进行说明提出完善我国公立学校长法定权责结构构想。

关键词 校长责制 权利 监督 制约 对策问题提出学校长权责研究义 课题研究理论义“学校长责制下校长权力与制约”课题有着深刻理论义。

课题结合了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济学、哲学等多学科知识将丰富对公立学校长理论研究公立学校长研究提供新视角。

课题研究实践义课题研究对校长依法维护己合法权益和实施依法治校有着重要义;对教育行政机关变观念、换职能也有着积极义;课题也可以相关制立法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以促进我国教育法治化进程。

现行校长责制问题产生原因实践人们对校长权力认识存较差异方面教师们认校长权力要对校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限制;而另方面校长们却认校长权力要教育行政部门下放权力和扩权力。

现行校长责制存问题既和历史有关又和现行教育法律体制有关。

现行校长责制问题产生历史原因从对我国建国以公立学校长权责进行历史分析看由我国长期央集权教育行政体制和计划济模式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认是学校所有者有直接营学校权力对校长管理学校权力随进行干预、控制只是不期进行干涉程有所不而己直以都没有形成种依法治校观念更没有把校长权责放法律背景下考虑。

现行校长责制问题产生现实原因尽管随着历史进步随着教育法治化进程要制定了些和校长权责有关法律法规对校长权责起到定保护和制约作用。

但是方面作教育基法《教育法》对校长权力授权模糊而且又没有详尽实施细则与配合。

多数情况下校长权力还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行政部门对校长权力依然具有较控制权校长很难主行使权力仍然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很制约。

另方面制定教育法规只是“应然”法不是“实然”法。

实际实行程由没有相应实施细则及具体程序校长权力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校长合法权益很难受到保护由没有明确界定党支部(或党委)职责围和监督形式没有制定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具体措施对校长权力监督也无法实现。

3公立学校长权责分析3学校长与学校关系《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0条规定“学校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责。

”这是对校长职责、权利概括表述。

根据《教育法》 3 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批准设立或者登记册日起取得法人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这表明我国学校是法人。

更进步说它属事业单位法人和公益性法人是种公益性组织。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38 条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责人是法人法定代表人”。

我国目前学校现状看校长是代表学校行使学校职权责人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这就味着学校权利实现要校长行使定权力校长权力是实现学校权利主要工具和手段。

3学校长权力《教育法》 8 条规定了学校九方面权利按照程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毕业证;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单位设施和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权利

校长现行学管理程可以行使以下几方面权力。

3学校综合管理权校长作学校高行政责人对学校校进行综合管理。

发展计划制定权;二机构设置权;三校规制定权。

3教学管理权公立学主要任就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所以校长依法对学校进行管理行使教学管理权是很重要权力。

教学计划制定权;二课程确定权;三教学配置权。

33人事管理权要真正实现公立学主管理就必须赋予校长人事管理权教育行政部门仅对校长行使人事权进行监督。

教职工聘任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任命层领导干部、聘任教师并对被聘任教职工颁发聘任证签订聘任合。

对双方权利和义要合进行明确说明;二考核及奖惩权校长有对教职工进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奖惩权力校长依据学校考核规客观地考评估教职工工作业绩拟出奖惩预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实施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违纪者给予处分、聘或辞退等处罚但是要建立相应教师申诉制。

3校产及费使用权根据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合法成立具有法人格对举办者投入财产和提供费具有主管理和使用权利

因校产及费使用权也是校长办学主权重要容政府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和必要干预。

校产管理权;二费使用权校长对上级拨款等各种收入有权按财制规定行安排和使用上级拨款有限情况下校长有定费筹措权。

35学生教育管理权校长行使学生教育管理权不得侵犯教育法所规定学生权利不得侵犯学生作然人所享有系列权利

学籍管理权;二考核权;三秩序管理权;四处分和惩戒权。

校长有权对违纪或违法学生给予处分或惩戒但是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保护学生合法权利

33学校长责任对实行校长责制我国公立学校校长说如校长不法行使权力应当定法律责任。

不法行使权力包括不行使、不当行使和越权行使等形式。

具体责任形态和限应当由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程规定。

归纳起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几种责任类型。

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只能由国法律规定行政责任可以由法律、法规和学校程规定。

完善校长责制对策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保障学校主办学地位实行校长责制必须首先除学校与教育行政寄生和隶属关系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 校不是行政上隶属关系而是宏观规划与微观实施、般指导与具体执行关系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调控要实现四变是调控方式上由直接管理主向接管理主;二是调控手段上由行政指令主向以济和法律手段主变;三是调控围上由宏观和微观都直接调控向局限宏观调控变;四是实现调控客体(学校)由极其被动向获得依法主办学变。

健全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形成对校长权力制衡目前我国对校长权力监督分部监督与外部监督。

部监督主要是学校教职工代表会、学校党支部、工会等监督。

外部监督主要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法律监督。

外部监督由“信息不对称”而疲软乏力部监督则因体制原因而几乎形虚设。

而司法救济方面我国行政和民事诉讼都很难正常受理学校般权力滥用问题相关诉讼。

虽然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了申诉制、听证制等但受理机关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足以保障公民和其他利益关系群体能够有效监督校长权力、参与学校管理。

因无论是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要进步完善。

3加紧对学校长权力与责任立法法律上明确规定校长权力具体围、行使权力方式和程序明确违法行使权力或不当行使权力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权责统基础对权责认定合适做法就是依法授权从法律法规上规定校长权限与职责;要校长依法行使权限不能使权力超出职责围要对行使权力承担责任。

作公立学校长要承担两方面责任。

是对岗位责即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工作、对学生长、对社会责;二是对行使权利责。

建立现代校长管理制优化校长队伍改革校长任命制实行校长聘任制。

制定严格校长准入条件选拔高质量校长建立严格校长选拔程序制定学校长胜任标准加快教师聘任制改革进程。

5健全行政问责制增强校长我约束校长问责制是了保证校长正确地行使权力而采用种监督制是对校长责制条件下校长权力保障与限制种体制它赋予校长权力前提下对校长实施权力所产生责任加以追究。

使其成有效制衡机制至少要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明确问责主体、规问责围、确定问责原则、实行校长任期制和职级制等。

5结集对公立学校长权力运用现状进行分析基础上尝试从法学角做出了初步结论。

公立学校长权责问题是目前教育法学研究和教育法制实践函问题。

作研究总结现将有关问题阐释如下明确我国公立学校长法定权责结构上做出了系统努力提出了己构想以期对我国公立学校长权3 责法学分析产生借鉴作用。

参考献[] 谢静我国公立学校长权责法学分析苏州学硕士学位论[]0055[] 郭凯学校长权力性质与边界教育发展研究[]0080[3] 李敏我国公立学校长权责研究广学硕士学位论[]0085[] 鲍传友校长责制下校长权力及其规约 教育科学[]008[5] 赵忠友学校长责制问题与对策研究辽宁师学硕士学位论[]0075[6] 张鹏完善学校长责制制衡机制教学与管理[]009,6[7] 萧宗六学校管理学新编武汉华师出版社[]000[8] 杨润勇对“学校长责制”政策调整分析与建议当代教育科学[]008,0[9] 王卫公立学校长权力及其合理使用保障教育科学研究[]007,宪法学法学法学济法学国际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外国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概论国际济法学外国法制史司法法医学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公证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环境法学概论犯罪心理学房地产法规婚姻庭史英对照 vl L rl L lrl Lvl rrr Lrl rrrv Lrv rl Lbl rl Lvl L rl L rg rr lll rrrl Lr rg Ll l rrrl rrLr rzr Lgl g r Lgl g rg rr vrl Lrl lgRl L Rglr rrg l保险法r L学英语llg gl学英语口语llg k gl学英语听说llg gl lg kg学语llg 法理学rr法律逻辑学Lgl lg犯罪心理学rl lg房地产法Rl L公司法 L国际法学bl rl L国际济法rl L国际私法rv rl L合法学r L婚姻庭法rl l L计算机基础及应用r r l教育学济法学L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Lbr L l r L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rl rx l毛泽东邓平“三代表”思想概论 Zg g Xg" r Rr" g r 民法学vl L民法专题研究Rr r vl l民事诉讼法vl rr L票据法学rl r L普通话r 商法学rl L思想道德修养rl l r司法写作l rg外国法制史r rg Lgl 西方法律思想史r r Lgl l宪法学心理学lg刑法学rl L刑事诉讼法学rl rr L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rv L rv rr L政治济学ll 证据法学v L知识产权法学lll rr L国法律思想史r Lgl l国法制史r rl Lgl 国近现代史纲要l r r仲裁法学rbr l法学专业课程说明、国法制史课程讲授我国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形成和发展历史进程以及各期重要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基容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形成有致了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有益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理并打部门法学历史知识基础。

课程主要教学容夏朝法律制;商朝法律制;春秋战国期法律制;秦朝法律制;两汉法律制;三国魏晋南北朝法律制;隋唐法律制;宋元法律制;明清法律制;鸦片战争清朝法律制;太平天国法律制;华民国法律制;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法律制。

、国际公法课程教学目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基知识、基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基常识。

课程教学容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

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性质与基础、国际法基原则、国际法主体、国等。

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领域国际法原则、规则规制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法、国际法上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

国际法定义及渊、国际法主体、国领土、海洋法、空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3、国际私法课程教学目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基概念、基原理、基知识、并能据分析和实践出现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课程主要教学容国际私法基原理讲授国际私法对象、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基规冲突规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适用适用婚姻与庭关系法律适用财产氖权法律合性债法律适用对外贸易法律适用适用国际济技术合作法律侵权行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国际济法课程阐述了国际济法概念、特征和基原则

并结合我国有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济法基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法律制、国际投法律制、国际金融法律制、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5、知识产权法课程产要阐述了知识产权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基理论、基知识及其具体操作基技能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主要容及其发展趋势;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国际知识产权主要规定及发展。

6、合法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法基理论、基知识以及各种民事、济、技术等方面合规。

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合订立、合效力、合履行、合变更和让、合权利义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论述。

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增与、借款、融、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等合。

7、商法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概念、特、基原理和基知识。

介绍我国有法律制和学科发展趋势。

通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有所了。

8、法律法律包括规性法律和非规性法律课程主要讲授司法与民用诉讼属非规性法律基容。

课程教学目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及民用诉讼写作要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及民用诉讼能力。

课程主要教学容包括司法作用、特和写作基要;公安机关司法;检察机关司法;人民法院司法;律师事所常用;司法机关笔录类等。

9、劳动法学课程必修课。

主要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各种法律法规。

通学习学科要全面理劳动法学基理论、基知识、全面系统掌握我国劳动法容并能理论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基理论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实际问题。

学生学习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研究。

0、外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是门阐述外国历史上各种类型具有代表性法律制知识课程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

学员通课程学习了和领会外国法律制质表现形式、主要容、基特征及其发展变化和规律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必要基础。

、国际贸易法课程选修课是法学专业门基础课。

通门课程学习使学生对国际贸易法律制基容有概括了其重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及其所涉及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问题能力初步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际贸易实践常见法律纠纷能力。

、公司法课程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对搞活政策培养外向型法律人才。

该课程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济、建立现代企业制改革方针指导立足我国企业改革以及公司立法实际以《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法依据对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公司制进行比较研究基础上系统阐述我国公司法基原理介绍我国公司制特和基容。

3、竞争法课程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济要法学人才而设置门选修课。

竞争法学是门新兴法律学科它所涉及是市场济法律体系重要制。

课程主要讲授竞争法基原理和基制。

学员学习程应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全面准确地了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济竞争法律法规。

、婚姻庭法学课程以我国00年《婚姻法》主要研究对象系统地阐释了婚姻继承关系历史沿革、相关理论和现行制揭示了婚姻庭继承制发展变化规律。

通对课程学习要学生能够掌握我国婚姻法、继承法主要容和基特征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实际生活婚姻庭和继承问题。

5、律师实课程是门职业法学课程该课程以律师研究主体以律师活动研究客体其教学目是对律师制理论进行较完整介绍对复杂多样律师实进行归纳以便学生对律师业活动基程序规则以及应问题有较全面了从事律师职业打下定基础。

课程重技能教育对学生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总学5 理论学5 实验学0 考试性质考试课、课程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课程性质、地位《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专业必修课程是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原理和基知识课程。

作门综合性法学课程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基础知识其目助学生掌握重要基础性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识并具有定法律思维能力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教学目标《法学概论》教学目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学习专业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知识基础。

要生通课程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般原理了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法律主要规定增强法律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实际生活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授课程教师比较重教学手段多样化。

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外教学程开展了课堂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师生动和学生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法律法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基原理入手通具体案例分析和探讨进而了并掌握我国法律基原理和基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

丰富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考核办法课程考试课考核方法期末考试、平考核相结合。

其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0分钟成绩占50%。

考试题型主要名 词释、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和案例分析其主要容以教学纲指导平考核成绩占50%平考核包括作业和平上课情况、阶段测验、案例分析组讨论等方面。

四、实践教学环节、名称无、主要容与要无五、作业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8学安排次作业作业形成稿形式上交。

及检作业完成情况并答学生普遍性问题。

作业题型按照纲规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比例要安排。

六、课程与其它课程系学习法学概论应有定社会科学知识基础法学概论课程开设原则上应放马克思主义政治济学等基公共基础课。

课程作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学科体系处承前启地位续专业课程如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等学科学习打下良基础。

七、教材和参考目、法理学(二版)张显高等教育出版社003、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美]博登海默邓正译国政法学出版社003、宪法学导张千帆法律出版社00、宪法精蔡定剑法律出版社005、宪法学案例教焦洪昌、姚国建知识产权出版社006、比较宪法与行政法龚祥瑞法律出版社0037、国物权法原理孙宪忠法律出版社008、民法总论梁慧星法律出版社009、侵权行法研究王利明国人民学出版社000、、、3、国民法学李开国法律出版社00年版 民法债编各论[台]黄立国政法学出版社003 债法总则研究杨立新国人民学出版社006 刑法学张明楷法律出版社999、5、6、7、8、9、0、 行政法学朱新力高等教育出版社0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高等教育出版社999年 刑事诉讼法陈光北京学00 民事诉讼法 刘兴、丛青茹人民法院出版社0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沈岿人民法院出版社00 现代国际法学黄亚英国政法学出版社003 国际私法导论屈广清法律出版社003 3《环境法学》课程说明课程容体系结构 主要包括绪论环境与保护法概述、环境与保护法发展概况、环境与保护法体系、环境与保护法理论基础环境权权与物权环境与保护法基原则然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制环境法律责任以及国际环境法。

教学容组织方式与目 教学容组织方式上首先要根据教学容和要 确立环境法学教学纲其次要根据教学纲准备教案和教学课件再次通环境法实习基地进行实践教学。

教学目上基科教学目与宗旨以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要环境法学教学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科法律人才加强学生对环境法学理论基础理和对环境法律实际掌握及运用。

实践性教学设计思想与效 由环境法学具有与法学和环境科学相结合边缘学科特对该课程进行 实践性教学设计思想 必须探讨适合环境法学特教学方法。

对型环境法案例进行介绍和讲以培养学生对环境法学运用能力;二制作环境法科教学课件和编写案例运用电子计算机和络进行科案例教学以加强学生对环境法理;三定期组织学生到有关环保部门、法院系统、以及公司进行实习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

通这些措施以期达到效是科学生掌握环境法精神、理念、原理、原则并能够结合相关环境科学知识运用法律原理和逻辑对社会环境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并能够以法律语言和法律思维表述己见。

学习目标、疏通明确言实词、虚词思。

、感受容体会人物心情和性特感受兄弟亲情。

、课堂学习、你认课哪些语句能表达子猷与子敬兄弟情?“弦既不调”说明了什么你理“人琴俱亡”含义了吗?、王子猷是怎样人?你喜欢这人物吗?3、课描写子猷先是“了不悲” “都不哭”又写他“恸绝良久”他前表现是否矛盾?什么?二、课外拓展结合材探究魏晋风材《伤逝十二》郗嘉宾(郗超)丧,左右白郗公“郎 丧”既闻不悲,因语左右“殡可道。

”公往临殡,恸几绝。

材二《雅量谢公》东晋名相谢安侄子前线与八十万秦兵作战 这战关乎国危亡胜派人急报捷。

谢安当正与客人下棋看完若无其事继续与客人慢慢下棋客人问起也只淡淡地说儿辈破敌了。

——这战关系到国兴亡、存绝谢安不可能真无动衷只是越是激动重要刻越平静才是超脱风。

明确《人琴俱亡》是《世说新语伤逝》十六结合其余十八看《人琴俱亡》作其还是较集体现了魏晋期人士夫某种思想性格特及其化特征——任由性情、不拘矩、重情感性表达还故作旷达追种超脱风魏晋风。

所以子猷不悲不哭正体现了魏晋代士人独特思想情感追——他们重真性情追性由飞扬又力能摆脱世俗切利害得失、荣辱毁誉寻种超然风。

尽管子敬很悲痛却还是要强抑制。

二、课学习下面言完成题目。

(甲)王子猷、子敬俱病笃而子敬先亡。

子猷问左右“何以都不闻消息?已丧矣。

”语了不悲。

便舆奔丧都不哭。

子敬素琴便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弦既不调掷地云“子敬子敬人琴俱亡。

”因恸绝良久。

月余亦卒。

(乙)魏武将见匈奴使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硅代帝捉刀立床头。

既毕令谍问曰“魏王如何?”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乃英雄也。

”魏武闻追杀使。

、给下列音猷( ) 笃( ) 恸( ) 舆( )、释加词含义。

王子猷、子敬俱病笃 ( )( ) 子敬素琴( )何以都不闻消息( )( ) 乃英雄也( )3、用现代汉语疏通下列句子思加思要力译准。

()语了不悲。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便舆奔丧。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便径入坐灵床上。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恸绝良久月余亦卒。

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曹植有首《七步诗》和(甲)都是写 请你把它工整地写下面。

5、(甲)(乙)两都选《世说新语》(乙)魏武就是曹操。

他是怎样形象?《法学通论》课程教学纲法学基理论[提要]了法学研究对象与体系初步掌握国法基特征、质和作用认清法历史发展特与运行规律熟悉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现实运行程及其相关问题掌握现代民主法治基知识与人权保障基原则树立健全法律识、法治识与权利识。

不仅认清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必要性与现实性而且懂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艰巨性与渐进性。

法学性质、体系与历史、法学性质法学法律科学简称是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门关社会共生活人社会科学。

二、法学研究对象与体系法学主要研究对象是法、法律现象。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各分权学科构成有机系统整体。

法学学科可以划分三部分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和边缘(交叉)法学)。

三、法学发展历史()西方法学发展简史西方法学始古希腊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法律制发展顶峰;世纪法学处衰落期;公元世纪罗马法复兴;艺复兴西方法学蓬勃发展古然法学派迅速发展;9世纪是西方法学发展非常重要期出现了以德国康德和黑格尔代表哲理法学、以英国边沁和奥斯丁代表实证分析法学、以德国萨维尼和英国梅因代表历史学派;9世纪末0世纪初以出现了社会法学派、新然法学法律济学等;现当代西方法学呈现了派别林立、错综复杂格局。

(二)传统国法学发展状况国法学可分先秦期、秦汉至清末期、民国期、共和国期。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国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法产生、质、特、功能、作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真正使法学成门科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历了以马克思恩格斯代表期以列宁代表期以毛泽东代表期以邓平代表期。

二节 法概念与体系、法词义、我国古代法词义古汉语法词义有三⑴古代法刑通用。

⑵法“平如水”含有公平思。

⑶法从“ ”所以触不直者含有正直思。

、法与法律比较现代汉语“法”、“法律”没有严格区分其含义主要依具体语言环境和上下而定。

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上和我国当代法律制“法”、“法律”有广义和狭义分。

二、法基特征、法以行规主其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

、法是由国制定、认可并释3、法是由国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具有更广泛普遍约束力。

三、法质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质观、法是被上升法律统治阶级志集体现和反映体现阶级志性和国志性;、法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社会和产方式是具有定性因素; 法要素与法体系四、法要素与法体系()法要素、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以及具体法律准则。

法律原则是可以作规则基础或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3、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特征而形成权威性畴(术语)。

(二)法体系、法律体系概念法律体系即法律部门体系是指国全部现行法律规按照定标准和原则划分不法律部门而形成部和谐致、有机系整体。

、当代国法律体系我国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法律部门或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军事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商法、济法、环境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三节法起与发展、法起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定历史期产物。

法产生般规律对人们行调整方式逐渐从别调整到规性调整从规性调整再到法律调整;法律形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法漫长发展程;由发调整到觉调整;从法与宗教、道德不分到法与宗教、道德分开程。

二、法发展历史类型()法历史类型概念与种类法历史类型是指依法所赖以建立济基础和法所体现阶级志不所作分类。

人类历史上有四种不历史类型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统称私有制社会法。

(二)法历史类型更替三、两法系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国和地区法律关系、历史传统及形式上某些特对法律所作分类。

()陆法系、概念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志法系日尔曼法系法法系成法法系等。

指法国、德国等欧洲陆国罗马法基础上以80年法国民法(拿破仑称帝期制定)和896年德国民法代表法律以及其法律传统影响下依照它们而形成、发展起西方各国法律体系总称。

、特法律成化和法化;不承认法官创制法权利否认判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类上有公法与私法分;诉讼坚持法官主导地位奉行职权主义;般采用民刑诉讼与行政诉讼分开管辖体制法院机构组织、庭审模式方式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二)普通法系、概念又称英美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法系、英吉利法系是以英国世纪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传统、基础而形成、发展起西方各国法总称。

、特普通法系是法官创造物;普通法系渊是以不成法主判例是主要; 法律分类上普通法系有普通法和衡平法分;法院建制方面普通法系没有独立行政法院系统民刑案件与行政案件由法院即普通法院系统受理;普通法有套独特概念术语。

(三)两法系比较、相是西方法律制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根基础、基原则法律理念、主要容、历史根方面是致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不法律渊不陆法系是成法或制定法主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主; 法律分类不陆法系分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法律权限不; 诉讼程序不。

四节 法作用与法治、法作用概念、分类与局限性法作用是指法对人行、社会生活影响、指导、功效。

、规作用法律规作用是指法律作行规对人们志、行发生直接影响对人行所起到保障和约束作用。

般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是法律规运用到社会生活具体调整社会关系所发挥作用。

()政治作用;()社会公共事功能维护人类社会基生活条件;二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三组织社会化生产;四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技术规程以及有关产品、劳、质量要标准以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保护消费者利益等;五推进教育、科学、化发展。

科技教育发展定民族命运特别近代以各国都通立法保障和推进教育科技化事业诸如义教育法、科技振兴法、知识产权法等。

3、法局限性()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种方法不是全部方法。

()法调整围也是有限。

只调整重要社会关系

(3)法身特有限性。

如法稳定性与灵活性矛盾;另外法身表述有缺陷不可能通把所有社会现象都规定进。

()受到执法人员和物质条件限制。

执法人员水平不高或贪赃枉法有了法也不能得到贯彻落实。

二、法治与国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依法治国含义党十五报告明确界定了“依法治国”定义“依法治国,就是广人民群众党领导下,依宪法法律规定,通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事,管理济化事业,管理社会事,保证国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和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力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义依法治国是治国理念上重突破; 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上历史性变; 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基方略; 依法治国是现代市场济要。

(三)依法治国主体、客体、依法治国主体是人民。

、依法治国客体包括两方面是国机器和国权力。

(四)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条件、社会主义法治政治基础与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形式;、社会主义法治济条件应该是商品济和市场济机制;3、社会主义法治化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科学理性化基础。

(五)依法治国目标、形式目标包括()完备统法律体系;()普遍有效法律规则;(3)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制;()专门化法律职业。

、实质目标包括()法律与政治关系理性化制;()权力与责任关系理性化制;(3)权力与权利关系理性化制;()权利与义关系理性化制。

五节 法制定与实施、立法概念原则()立法概念立法即法创制、法制定、法创立指定国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性法律件种专门性活动。

般也简称法律立、改、废活动。

(二)立法原则、广人民根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合宪性原则;5、实事是原则

二、法适用原理与原则()法实施与法适用概念法实施是指法社会生活贯彻和落实包括法执行、法适用和法遵守三相独立又相关方面。

广义法适用包括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运用法律活动;狭义法适用是指国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活动又称司法。

(二)司法基要正确、合法、及。

(三)当代国法适用原则、司法公正原则;、公民法律面前律平等;3、以事实依据、以法律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国赔偿与司法责任。

六节 法律关系权利、义和权力、法律关系概念和分类、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而产生主体权利和义或权力与义关系

、分类()抽象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程不标准。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以具体法律关系依据其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体化标准; (3)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产生依据是否使用法律制裁划分;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录属型法律关系以主体相地位不标准。

二、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指法律关系参加者即法律关系权利享有者和义承担 者。

我国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然人);()法人;(3)非法人组织;()国。

法律关系主体构成格权利能力和行能力。

权利能力指能够参与定法律关系依法享有定权利和承担定义法律格;行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己行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能力。

、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所指向对象。

我国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

()非物质财富。

(3)行。

()国、社会和人基济、政治和精神财富。

3、容权利与义构成了法律关系容。

(三)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亡要具备定条件其主要条件是法律身(即法律规)和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客观情况和现象。

以是否以人们志移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体上分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

三、权利、义和权力()权利概念权利法律义上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功要他人这样或不这亲行某种格、能力和由。

马克思主义认权利总是具有对济关系依存性法定权利总是打上统治阶级志烙印。

(二)义概念义是指法律规定人或主体应承受这样或不这样行限制、约束、担或责任。

(三)权力概念权力是“行者影响其他行者能力”。

(四)法律权利与义关系 七节 法与民主、人权、法与民主()、民主概念民主是种政治制这种制全体人员有权并且能够直接或接地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公共事策程。

民主特它以公民志作其政治合法性基础;政治策以公民见终依据。

、现代民主制基特征 民主与宪政结合; 民主与集结合;民主味着少数多数多数也应尊重少数政治制要有民主而科学策; 民主制化和法律化; 逐步完善民主。

(二)民主与法治紧密结合、法治真谛人民掌握主权通由表和选举组成代议制立宪法政府;、法治效能人民制定宪法法律能够保障和限定公民由权利促进众政治参与并向广和深扩展;3、法治活力人民对所委托少数管理者及由他们组成权力机构通人人必行法律和各种形式分权与制衡制保持有效控制和监督保证公共权力合法权威和合理运行;、法治形态确立严格依法治理操作运行程序这种程序必须合民主般规定和基原则

二、法与人权人权是“人作人都享有或都应该享有权利”。

人权首先是种道德义上权利属应有权利5 民主概念与特征6 畴是指作人应该享有权利;其次人权是国法管辖问题又是种法律权利;再次人权还必须是种实有权利种实实现实权利

(二)法律与人权、公民权系密切 [复习思考题]、法学研究对象是什么?现代法学体系基分科有哪些?、如何认识法基特征?马克思主义法学关法质学说与其他法学流派相关观有何区别?3、法有哪些规作用与社会作用?如何认识法作用?、法起基规律有哪些?5、何谓法系?西方两法系有哪些主要区别?6、我国立法与司法应遵循基原则有哪些?7、何谓法治?依法治国主体、客体和依据应当是什么?8、当代国实行依法治国有何必要性与现实性? 宪 法[提要]理宪法概念、特征、分类、作用、监督与主要原则我国国性质和济制熟悉国政权组织形式和国结构形式认识公民所享有基权利和所承担义掌握央国机关组成及其运作程。

学会用宪法原理分析和现实问题。

宪法基理论、宪法概念宪法是国根法规定国和社会基问题是民主制法律化是统治阶级利益集体现是公民权利保障。

二、宪法特征()宪法是根法。

、容上宪法规定国制和社会制根问题。

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高法律效力。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二)宪法是民主制法律化;(三)宪法是统治阶级志集体现;(四)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

二、宪法分类()传统宪法分类、成宪法与不成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二)马克思主义宪法分类产阶级国宪法(主义类型宪法)和无产阶级国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四、宪法主要原则()主义宪法主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分权原则;3、法治原则、保障人权原则

(二)我国宪法主要原则、国切权力属人民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3、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制原则5、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五、宪法作用()宪法对国政权作用、巩固国政权;、调节统治阶级部各种利益矛盾;3、规国权力有效运行;(二)宪法对法制作用、统作用;、健全作用。

(三)宪法对公民权利和由保障作用(四)宪法对社会济作用、宪法保护有利统治阶级济基础;、宪法促进济发展。

六、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指由宪法授权或宪法惯例认可机关以定方式进行合宪审纠正和处理违宪行以保障宪法实施种制。

(—)我国宪法监督特、央集监督与地方分级保证相结合;、事先审与事审相结合;3、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存问题及对策问题主要有、没有专门宪法监督机关;、没有系统宪法监督法;3、宪法监督缺乏规化、法律化运作程序;、宪法监督不能起到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作用。

对策、设立专门化、司法化宪法监督机关;、制定统宪法监督法建立宪法诉讼制对公民宪法权利遭受特定损害情况下提供宪法上救济。

二节 国性质和济制、国性质国性质实质上就是国阶级性它表明社会各阶级国地位即国体。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二、济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济。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二)社会主义市场济重要组成部分体济;私营济;涉外济(三济)。

(三)我国社会主义济建设基方针、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们物质和化生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济体制;3、坚持对外开放;、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人合法财产。

三节、国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概念国政权组织形式与国结构形式8 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指统治阶级采取定原则和方式组织反对敌人、规国权力运用以及管理整社会政权机关。

(二)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会制。

人民代表会制是指人民依据民主集制原则通直接或者接方式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然由代表机关产生其他国机关其他国机关对代表机关责种制。

、人民代表会制是我国基政治制()全国人民代表会制全面反映了我国阶级质;()人民代表会制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全貌是其他各项制建立基础;(3)人民代表会制是人民实现国权力形式。

、人民代表会制优越性体现三方面()便人民参加国管理;()便少数民族参加国管理(3)便央集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

3、人民代表会制完善()理顺党和人关系;()加强人和人常委会建设;(3)提高人代表素质;()建立和完善各种具体操作制。

(三)我国选举制选举制指关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公职人员所应遵循各项原则和制总称。

我国选举制基原则选举权普遍性原则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接选举相结合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选举权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责并受其监督。

我国选举制基程序设立选举机构;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提出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和当选计票。

二、国结构形式()国结构形式是指掌握国政权统治阶级了实现其阶级统治按照定原则划分国部区域调整国整体与组成部分、央与地方关系种形式。

(二)我国是单制国。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申明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缔造统多民族国。

这是由、我国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情况;、民族关系历史;3、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国防建设实际要定。

四节 公民基权利与义、公民基权利与义概念()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然人。

宪法33条规定凡具有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都是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备我国国籍即可成我国公民。

(二)公民基权利和义也称宪法权利和义是宪法所规定公民享有主要权利和履行主要义。

二、我国公民基权利()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与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由3、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三)人身权利与宗教信仰由人身权利具体包括人身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由和通信密受法律保护。

宗教信仰由。

()我国奉行全面宗教信仰由。

()国有保护正常宗教活动责任也要宗教团体及信徒起相应义这也是我国项重要宗教政策。

(3)了使宗教真正成我国宗教团体和教徒己掌握部事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我国长期奉行宗教由国宗教团体和教徒传、治、养“三”政策。

(四)公民社会济、教育和化方面权利、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3、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物质助权;5、受教育权;6、进行科学研究、学艺术创作和其他化活动由。

三、我国公民基义、维护国统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五节 央国机关国机构是定社会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国机关总和。

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

我国国机构从横向角包括国权力机关、国主席、行政机关、国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从纵向角包括央国机关和地方国机关。

央国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会及其常委员会、国主席、国院、央军事委员会、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国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及其常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积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治地方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国机关。

我国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会及其常委会。

二、我国国元首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三、我国高国行政机关国院四、我国央军事机关央军委五、我国高国司法机关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

[复习思考题]、宪法特征表现哪些方面?、我国宪法监督制有何特?3、如何理人民代表会制是我国基政治制?、我国何采用单制国结构形式?5、我国选举制基原则有哪些?6、如何理我国公民权利与义致性?7、民主集制原则怎样体现我国国机关组织与活动? 法通重法理学 法基特征()法以行规主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

()法主要出国由国制定或认可造法主要形式是制定、认可、签约、惯常行。

(3)法是由国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具有更广泛约束力 法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法律原则、技术性规定。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固体规定权利和义以及具体法律准则或者说是对事实状态赋予种确定具体各种指示()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规则基础或综合性、稳定性原理0 和原则

(3)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特征而形成权威性畴。

法作用()规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政治作用、社会公共事功能。

依法治国就是广人民群众党领导下,依宪法法律规定,通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事,管理济化事业,管理社会事,保证国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和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力改变而改变。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条件、政治基础与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形式;、济条件应该是商品济与市场济机制;3、化条件应该是社会主义科学理性化基础。

依法治国主体与客体主体是人民;客体是国及国整治事、济和化事、社会事。

国实行依法治国重要义有哪些?答国实行依法治国重要义体现以下四方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念上重突破。

()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上历史变。

(3)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基方略。

()依法治国是现代市场济要。

陆法系和普通法法系异有哪些?答()相属历史类型法律即主义类型法。

阶级质相体现产阶级志主义私有制济基础。

历史任相。

()不是法形式不陆法系是以成法(制定法)主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主(法官和有名望法官判例才确认法)。

二是法编纂不陆法系国以成法主成法都以法形式表现。

英美法系国以判例法主其成法是以单行法规形式出现。

三是法分类不陆法系分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四是法官权限不。

陆法系国法官只有执法权;而英美法系国法官除有执法权外还有立法权。

五是诉讼程序不。

首先审讯制不完全样。

陆法系国审讯制是以法官主问答采取讯问制;英美法系国主要采取辩论制或对抗制。

其次陪审制不完全样。

陆法系国由陪审员和法官共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英美法系国有专门陪审团由陪审团责认定事实并作出基结论由法官适用法律作出判。

试述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答()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产生主体权利关系或权力义关系

法律规调整定社会关系特殊形式。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容。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参加者即法律关系权利享有者和义承担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所指向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国、社会和人基济、政治和精神财富。

法律关系容包括权利、权力与义。

权利是国通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或要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许可和保障。

权利人某种格、能力或由。

质上就是国对某种行许可和保障。

权力是“行者影响其他行者能力”其特征是行者能直接以己强力迫使相对人从己志。

也是种格、能力或由。

义是国通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某些行种约束、限制、担和责任。

它或者表现要人们必须作出定行或者表现要人们必须抑制定行。

人权人权是人作人所享有或应该享有权利法律实施保障。

容包括以下三类()生存权利、人身人格权。

()政治权利和由。

(3)济、社会和化权利

宪法宪法特征、宪法是根法;、宪法是民主制法律化;3、宪法集表现了各种整治力量对比关系、、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宪法分类、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法形式标准分成宪法与不成宪法

、根据宪法效力和制定、修改程序标准分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3、根据制定宪法机关不分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宪法主要原则、主义宪法主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分权原则、法治原则、保障人权原则;、我国宪法主要原则国切权力属人民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制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指由宪法授权或宪法惯例认可机关以定方式进行合宪审纠正和处理违宪行以保障宪法实施种制。

分权原则分权原则是指国权力被分成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然由不机关分别行使。

三机关相制约相平衡。

它是主义宪法重要原则

刚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效力高般法律且制定与修改程序非常严格宪法

它与柔性宪法相对。

宪法根法属性表现那几方面? 答宪法与普通法律明显区别是它根性具体表现三方面()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制和社会制根问题。

宪法般规定国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结构形式、公民基权利和义、国机构等问题。

()效力上宪法具有高效力。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依据其他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法律至上原则突出表现宪法至上。

(3)修改与制定程序上宪法具有严格程序。

宪法监督容、对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法律件合宪性审;、对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合宪性进行审;3、对政党、团体、公司行合宪性进行审。

如何理人民代表会制是我国基政治制? 答人民代表会制是我国基政治制它虽然借鉴了其他社会主义国验但主要是根据国具体实际。

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人民代表会制全面地反映了我国阶级质它使国权力牢牢掌握人民手。

()人民代表会制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全貌是其他各项制建立基础。

(3)人民代表会制是人民实现国权力形式。

切权力属人民是宪法原则原则我国就是通人民代表会制实现。

如何完善我国人民代表会制? 答人民代表会制具有质上优越性然而实践其优越性并没有充分发挥出主要是程序制要不断完善起。

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理顺党和人关系

党对国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应该宪法法律围活动接受人监督。

()加强人和人常委会组织建设合理配置人权力提高人地位和权威。

(3)提高人代表素质。

()建立和完善各种具体操作制如会期制、辩论制、代表专职制、人代表与选民系制等。

什么是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政权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定原则和方式组织反对敌人、规国权力运行以及管理整社会政权机关。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会制。

人民代表会制是指人民根据民主集制原则选举产生代表机关然由代表机关产生其他国机关其他国机关对代表机关责种制。

人民代表会制是我国基政治制。

我国公民基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与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3、人身权利与宗教信仰由人身由、人格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由和通信密权、宗教信仰由;、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物质助权、受教育权利、进行科学研究、学艺术创作和其它化活动由。

全国人民代表会职权立法权;重问题定权;3高监督权;人事免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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