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离职的申请受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离职审批权限。
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离职均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2辞职。
a)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前3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须提前2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c)安全员、清洁服务人员须提前15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2.2辞职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
4.2.3申请辞职的人员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部门管理,否则以擅自离开岗位处理,作自动离职论处。
4.3辞退。
4.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
a)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c)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一年绩效考核结果有三次为"基本合格"的;。
d)月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2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写明辞退员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4离职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报中心经理审核完毕后,方可离开部门,具体手续如下:
4.4.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2归还所借公款。
4.4.3归还办公用品。
4.4.4交还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出入卡及有关证件和物品。
4.4.5交还公司所发工作服。
4.4.8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手续。
4.4.9辞职人员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统一安排面谈,并做相应记录。
5.0支持性文件。
5.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6.0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