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干部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公司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党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适应环保事业发展要具有生机与活力干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做如下规定、干部管理工作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局党组要加强对干部工作领导干部工作要觉地置局党组领导和监督下。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要按照有关法规、条例和上级件规定划定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责原则管、用活干部。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重实绩标准采取平等竞争方式客观公正地选拔任用干部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良环境。
(四)坚持正面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主原则。
加强对干部日常考核严格执行诫勉制、谈话制和考察反馈制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干部管理围和权限()局党组管理干部、人事处处长由局党组提出任免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任免程序。
、机关党委副记、监察室主任任免要分别与市机关工委和市纪检委沟通并公示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定。
3、机关处、科级干部由局党组管理处、科级干部任免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沟通并公示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定。
、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局党组管理处级干部任免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并公示由局党组作出任免定;科级干部任免由局党组讨论并公示作出任免定。
5、局直属事业单位责组织人事工作科级干部由局党组管理任免由人事处提出见局党组讨论并公示作出任免定。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干部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包括科级)干部科级干部任免由单位提出见征分管局长见与局人事处沟通并公示由单位作出任免定。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选拔、正确把握干部德才标准主要看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业绩、群众公论。
、选拔处、科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聘任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年试用期满视考核情况任免。
主要程序是、公布职位。
由局组织人事部门确立并公布职位、任职条件、具体形式和方法等事项。
、公开报名。
般由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人报名也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人荐相结合办法报名。
3、格审。
根据竞争职位任职条件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任职格审。
、考试、答辩、民主测评。
由局领导、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责人及有关部门责人及群众代表组成考评组进行全面考评。
5、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按考察对象人数多拟任职位人以上人数原则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被拟任人选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定。
②会议上局党组、基层班子分管干部成员或人事部门责人介绍拟任干部人选考察情况提出拟任免见。
7、沟通。
处级干部由局人事处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局机关主任、副主任科员由局人事处与市人事局沟通。
局直属单位其他科级干部(局管干部除外)由单位人事部门与局人事处沟通局直属单位主管局长签履行任免手续。
8、公示。
根据局党组、各单位定由人事部门以局党组、各单位名义进行公示。
公示7天。
9、任用。
拟任职干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且公示期群众无不良反映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门起草并下发任职件;沟通审核干部任用职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提出不见或公示群众有反映实须再次召开会议进行复议重新做出任用定;任用前由主管领导、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责人新任干部谈话。
四、干部管理和待遇()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年试用期享受职级干部待遇。
(二)建立干部年考核制。
人总结、述职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别谈话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
(三)坚持对干部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发现问题由主管领导和人事、纪检部门及进行诫勉谈话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0%或基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和超0%且无特殊原因视不称职干部视情节给予免现职或黄牌警告。
(四)建立干部交流制。
对领导岗位连续工作五年进行岗位交流特别是重要岗位干部要定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