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1)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谴、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委派制试点工作正在向纵深发展、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人数逐步增多。

但在理论认识上,理论和实各界的专家们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及建议,现综述如下:  一、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我国目前会计委派制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财务总监制。

财务总监制的受派单位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由财政或财政与国资部门联合委派

财务总监以国有股东代表人身份进入监事会,对出资人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并列席公司董事会。

财务总监的工资、津贴及奖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工资基金专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

第二种,直接管理形式

直接管理形式委派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

委派人员的来源,一是在原单位产生;二是在财政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派部门为地方政府。

管理体制遵循“会计机构不变会计地位不变会计职能不变”的原则,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奖惩制度。

第三种,主管会计委派形式

主管会计委派形式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共有控股企业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

委派人员的来源主要在原单位产生,也有从其他单位选派。

委派部门是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一般由政府发文,财政部门委派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传业职称、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种,零户统管形式

零户统管形式是对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新型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种,财会集中制形式

财会集中制形式是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益为中心,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此办法主要试行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六种,“会计楼”形式

会计楼”形式是把企业会计从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办公,会计人员编制根据所属企业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3-5人,“会计楼”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会计楼”负责统一管理发放,类似于代理记账的会计委派形式

会计楼”由经贸部门管理,主要试行于乡镇企业。

第七种,村账站管形式

村账站管形式是在不改变村合作经济性质的前提下,对村级财务采取分村分组设账,由乡镇经管站集中做账,统一管理,经管站管账不管钱,村会计管钱不管账的制度。

其做法是在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独立核算权不变、现金管理不变、债权债务属村管理不变、扩大再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分村分组设账。

由经管站会计集中做账,统一管理

第八种,内部委派形式

内部委派制的委派对象为各单位会计、出纳。

委派人员的来源主要是原单位会计人员,也可从其他人员中考核选拔。

委派部门一般为农场的总场、集团总公司。

管理体制是会计人员持会计证上岗工作,行政由所在单位领导,业务由财务主管部门领导,其任免和调动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委派人员的工资、奖金与工作成绩和考核结果挂钩。

二、支持会计霎活制的正方观点1、实施会计委派制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一是可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二是增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

推行会计委派制,建立新型会计人员管理机制,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将使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以有存在的基础。

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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