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改工作汇报材料】酒店宴会厅优秀集体汇报材料

珠玉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珠玉乡自2007年8月29日正式启动林改工作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林改办的精心指导下,先后完成了全乡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外业调查、内业资料整理等阶段的工作,做到高位推动,整体推进,成效明显。认真梳理7月4日县林改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开展查缺补漏,完善档案的管理和各种表册的填写工作,各工作组队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度统一,外业、内业上有机结合,加班加点加快工作进度,于今年7月10日全部完成六个村委会的林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转载请注明来自: 一、基本情况 珠玉乡辖珠玉、那定、老厂、红庆、下达、小箐6个村委会,98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5607户27716人,其中农业人口5592户26789人,国土总面积为257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为26715亩,全乡林地面积为177060亩,占国土面积的47.2%。其中,商品林面积132781.5亩;公益林面积44278.5亩;用材林面积23935.5 亩,占全乡林地面积的13.5%;林木蓄积量15.3万立方米。全乡纳入改革范围的集体商品林总面积为132781.5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5.1%。其中,天然林面积44278.5亩。

二、主要做法 全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于2008年7月10日顺利结束,共完成六个村民委员会98个村民小组户林农15725宗林地的主体改革任务。完成改革面积 175663.7亩,占总林地面积的99.2%,其中:商品林均山面积94198.6亩,占商品林总面积的70.9%;公益林均山面积7356.8亩,占公益林总面积的16.6%。“五率”完成情况是:商品林均山到户率71.7%,矛盾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0.5%,林地确权率93.5%,林权证发放率56.3%,其中小箐、老厂、下达三个村委会已经全部发证完毕,共发放2614本林权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乡的林业发展。为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珠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我乡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出了《珠玉乡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乡党委组织领导,村委会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制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严明生活、工作纪律,强化工作队伍的管理,严格要求工作队和村组干部在整个林改业外、业内工作的全过程中必须秉公办事,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在林改过程中坚决防止出现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现象。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系统地学习《珠玉乡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县上的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珠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乡还组织村干部参加乡上的业务培训会,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增强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如广播、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积极性。发放林改工作公开信5700份,张贴宣传标语500条,永久性标语98条,广播宣传48次,板报宣传27期,成立乡级领导机构一个,村级领导机构104个,召开群众会议198次,表决通过各村林改实施方案98份。

(三)阳光操作,公开公示。一是现场调查阳光操作;二是林改方案公示7天,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是《林木、林地状况调查登记》在村委会和所在村民组张榜公示 7天;四是林改档案公开,随时接受林农咨询、查找。对林木、林地状况调查登记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是调查组调查错误,必须重新调查,重新登记,重新签字画押。在具体工作中,对确权勘界工作实行 “村组操作”,维护了广大林农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一切措施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真正体现了新农村建设中的“管理民主”思想,充分体现了群众的主体作用。

(四)抓沟通协调,强化纠纷调处,确保社会稳定。为切实强化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林区安全和林改工作顺利推进,我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纠纷调处。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做到舆论先行。林地林木纠纷较多的村组,矛调组人员提前介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纠纷动态。二是严格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民间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注重调解效果。三是及时聘请参与林业“三定”时的工作人员配合纠纷调处组深入林区,进行实地踏勘解决。珠玉乡共发生林权纠纷105起,已调处95起,调处率达90.5%。其中:县际间纠纷1起,已调处1起,调处率100%;乡际间纠纷17起,已调处14起,调处率82.4%;村际间纠纷23起,已调处20起,调处率87%;组际间纠纷61起,已调处57起,调处率93.4%;户际间纠纷3起,已调处3起,调处率100%。

(五)强化队伍建设,改善干群关系。

林权改革是锻炼干部队伍的主战场,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方式。林改工作启动以来,我乡从乡机关、各站所抽调20多名工作人员,抽调新农村指导员、村组干部组成林改工作组驻村入组入户开展林改工作。通过层层培训、实际操作、深入实践,把每一名参与林改的同志培养成了懂技术、会工作、能力强、推得出的专业人才。通过参与林改,既学到了知识,掌握了技能,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又锻炼了体能,增强了体质;通过参与林改,贴近农村,贴近农民,既了解了农村、了解了农民、体察了民情,又为全乡推开林改、发展产业储备了技术力量;通过参与林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农村,主动与农民群众一起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忧排难,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农民感觉到林改这支队伍是真正为农民服务的队伍,是值得信赖的队伍,从而拉近了党委政府同群众的距离,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抓资金筹措,强化经费投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为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我乡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配置林改工作所需的各类设备设施,筹备各级各类培训会议所需经费,拨付林改经费169572元。在经费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多方筹集资金,自购微机、打印机等林改工作设备。据统计,全乡目前共投入林改资金169572元,其中:县级投入99200元,乡镇投入70372元。

(七)坚持程序,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根据《通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阶段性检查验收方案》的相关要求,我乡严格执行林改工作检查验收程序,经7月4日县验收组提出的整改,及时开展查缺补漏,完善档案的管理和各种表册的填写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村组自查和乡级复查。对照考评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乡自评分为 102分。

三、通过林改工作得到的三点收获    (一)林改工作确立了农民经营林产业的主体地位。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我们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思维来谋划事关未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重历史的继承性、现实发展的必要性和以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性的统一。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真正把还山、还林、还权、还利于民落到了实处,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让农民群众清楚明白地认识到林地是不可多得的、不可再生的生产资料,认识到林改是国家确权给每一个农民一份生产资料的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农民多栽树、栽好树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民保护山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管好自家山,种好自家林”已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真正改变了过去那种“林不归我,我不爱林;林不到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的现象,真正确立了农民经营林业、发展产业的主体地位。

(二)林改工作拓展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空间。林改的最终目的是要让资源变资本,把森林资源盘活,把林业经济搞活,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提高人均富裕度,发展经济是核心,做强产业是根本。立足珠玉的区域特点,我们今年的重点是强势推进以核桃为主的高优农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核桃产业已形成共识、创业热潮高涨。因此,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我们按照“抓林改,做产业,强队伍”的指导思想,确保 2008年建成核桃基地6000亩。坚持核桃种植五个一标准(一棵合格苗、一个1立方的标准种植坑塘、100斤农家肥、100斤定根水、一块地膜)进行规范种植。

(三)林改工作锻炼了一支懂“三农”、作风实的干部、群众队伍。林改工作锻炼了一批善于做农村、农民工作的干部队伍。在现行体制特别是现行的项目管理体制下,我们的一些干部特别是中下层年轻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一种潜意识,就是在对下负责和向上争取上侧重于向上争取;在吃透下情和掌握上情上侧重于掌握上情;在群众口碑和上级印象上侧重于上级印象,真正懂得农民、懂得农村、懂得农村经济工作的年轻同志不多或者说缺乏这方面的锻炼和经验。而林改工作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精细、繁杂的基层组织工作。在林改过程中,广大林改干部和队员既要爬山涉水、披星戴月认真做好各项林改工作,还要与基层的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他们既是林改工作队,又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科技推广工作队、计划生育工作队、合作医疗工作队。通过林改使他们直接了解到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并满腔热情、竭尽全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忧难、谋利益,他们既在林改实践中学到了知识,又锻炼了自己,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领导发展的能力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责任感、荣誉感,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践证明,林改是磨练干部的主战场,林改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得到了锻炼,成为了掌握民情、善解民意、懂得“三农”的行家里手,真正培养造就了一批懂政策、懂法律、懂科技的干部队伍。

三、存在问题 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技术力量仍较薄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少,林改技术业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对林改内外业工作不够熟悉,导致技术业务差距较大,进度受限制。二是林改经费严重不足。由于财政较为困难,虽积极筹措,但仍不能满足目前林改工作的需要。三是内业整理不够规范,痕迹材料不够完整和规范。四是纠纷调处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长期遗留下来的个别纠纷仍未得到调处纠纷调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林改主体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验收组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上再深化、工作上再深入、个性问题上再分析、操作方法上再具体,全面推进林权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虚心接受县级验收组全面验收我乡林改工作,对验收反馈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迎接省、州验收。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内外业核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农户、地块不重不漏,林地和面积不遗失,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按要求做好林改档案的立卷归档,强化痕迹管理。

四是切实加大纠纷调处工作的力度,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纠纷,确保生态安全;研究制定林改确权后林地林木的管理措施,加强林地林木的管理。

各位领导,我乡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结束,在取得的成效后面我们仍存在着一些不足,离验收的标准仍有差距。在此敬请各位领导查阅验收。

中共珠玉乡委员会 珠玉乡人民政府 200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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