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配电室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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