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探讨
摘要: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沟通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节节攀升,但在实际的具体管理过程中,各种问题也日益显现,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分析,初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21—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沟通农户与市场之间的联系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管理运作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提高和完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 目前,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突出表现为财务责任权限不明,多数合作社组织集财权、物权、事权于一身,合作社资金一人说了算,缺乏民主理财气氛。
有的合作社不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有的即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也是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严重违背了相互制约与内部控制的原则,不利于提高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率,不能做到决策民主化。
(二)财务核算内容不完善 当前以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为主的合作社“牵头人”,在资金、技术以及销售渠道上具有明显优势,往往组织外出联系客户统一销售,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在他们得到实惠的同时,也为合作社成员解决了实际困难,增加了成员收入。
即使是省级“四有”合作社,有的也只对各级财政补助款进行核算,其他业务不入账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政府扶持资金使用不当 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至2009年底,政府对各级合作社共投入近10个亿的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据调查反映,在扶持资金的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合作社对扶持资金使用不当,没有专款专用;部分合作社的扶持资金没有按制度要求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
(四)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 一些合作社建设之初的积极性来自于申请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当合作社建成后,其负责人头脑中没有财务管理概念,对财务管理了解不多,不论大事小事都是负责人一个人说了算。
另外,有些有村委会组织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村委会主任担任合作社负责人,吸收部分村民入社,由此合作社的财务往来便混杂在村里,合作社账与村账合二为一;一些由龙头企业或种养大户牵头兴办的合作社,多数认为合作社是他们私有的,由他们自负盈亏,头脑中没有财务管理的概念。
(五)盈余分配机制不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在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的出资额等按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从调查看,有的合作社没有进行二次返利,部分合作社只是少数“兴办成员”持股,合作社获得的盈利只有按股分红,没有按社员投售的农产品数量进行“二次分配”,社员向合作社投售产品,仍然停留在市场交易的买卖关系上,社员从合作社中得利不多。
二、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会计法律规范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等内部控制制度,钱、财、物分开保管。
建立资产台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登记,落实责任;定期盘点清查合作社资产,做到账实相符;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社实际,确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方法,加强对本社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的流逝。
(二)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合作社财会人员是合作社财会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其素质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好坏。
应加大对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合作社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建立、会计报表的编制给予辅导,使合作社财会工作正规化、合理化、合法化。
财务人员要实行聘任制,努力推进财务公开与民主监督,把财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在章程中确立下来,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坚持成员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提高合作社的整体财务水平。
同时,合作社应适当考虑聘任农业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任职会计岗位,将先进的知识与理念带入专业合作社。
(三)加强国家扶持资金的会计核算 实行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国家扶持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会计核算,设立国家扶持资金明细账,专门核算国家扶持资金的收支情况。
要按照法律规定,形成资产的扶持资金平均量化到全体社员,计入成员账户,作为合作社剩余盈余分配的依据。
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按照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合理确定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比例,并将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量化给每个成员,计入成员账户。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一般合作社除了留取一定的积累外,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包括利润返还、股金分红、股息支付三部分。
社员作为惠顾者应该得到利润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
三种收益所占的比重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而定。
参照美国经验是初创期股金分红比例高些,这样可以吸引社员的加入。
应坚持按股分红和按农产品交易量返利相结合的原则。
合作社也可以只进行利润返还或利润返还加支付股息,但不能不进行分配。
另外,合作社利润要留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在盈余分配时必须首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以便专款专用,以丰补歉,保护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稳定性。
(五)扩大筹资渠道,增加资金实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扩大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增加资金实力。
1.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进行创新,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本社规模、经营宗旨、各个成员收入能力等适当调整原来的分配制度,提高入社成员的股金,实行股金额与交售量(额)比例并存相联系的分配机制。
2.发挥品牌信用效应,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
要努力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积极争取惠农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政策。
勇于开拓金融机制创新,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借助证券信用,像工商企业发行债券一样发行合作社债券等。
同时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引进工商资本投入,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享受股金分红,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
总之,财务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工作,合作社要健康发展,必须做好财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
合作社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不但有利于合作社本身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也为各类投资者、各类债权人以及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决策的参考。
参考文献: [1]鲁晓.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 [2]白兆秀.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之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09,(6). [3]刘红,程梅.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亟待加强[J].江苏农村经济,2010,(1).[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