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_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国院988年6月8日通、年7月日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条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减少和女职工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因生理特造成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规定

二条规定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境切国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

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四条不得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工或者除劳动合。

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规定四级体力劳动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

六条女职工月期所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规定三级体力劳动劳动

七条女职工怀孕期所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规定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劳动不得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应当根据医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月以上(含七月)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应当安排定休息。

怀孕女职工劳动进行产前检应当算作劳动

八条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其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其所单位应当根据医部门证明给予定产假

九条有不满周岁婴儿女职工其所单位应当每班劳动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每多哺乳婴儿每次哺乳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两次哺乳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单位哺乳往返途算作劳动

十条女职工哺乳期所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规定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哺乳禁忌从事规定三级体力劳动劳动哺乳禁忌从事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十条女职工比较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关规定以办或者办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等设施并妥善女职工生理卫生、哺乳、照婴儿方面困难。

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所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部门应当收到申诉日起三十日作出处理定;女职工对处理定不可以收到处理定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女职工因生理特禁忌从事劳动劳动部990年月8日发布《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具体容如下 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围 矿山井下作业; 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分级》标准Ⅳ级体力劳动作业; 建筑业脚手架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重(指每重次数六次以上)每次重超二十公斤断重每次重超二十五公斤作业

四条女职工月期禁忌从事劳动围 食品冷冻库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体力劳动分级》标准Ⅲ级体力劳动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Ⅱ级(含Ⅱ级)以上作业

五条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围 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有毒作业分级》标准等Ⅲ、Ⅳ级作业

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作业场所空气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碳、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超国卫生标准作业; 制药行业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放射防护规定规定剂量作业; 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分级》标准Ⅲ级体力劳动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高处作业

七条乳母禁忌从事劳动围 六条、5项作业作业场所空气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浓超国卫生标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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