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企安全操作规程

厂企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 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 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严禁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 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六条 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七条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第八条 一定要在确保离合器脱开的情况下,才能开机

第九条 在使用脚踏板时,冲压或剪切间隔中,脚应移开脚踏严禁将脚常搁于脚踏板上。

第十条 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第十一条 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第十二条 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十三条 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四条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穿托鞋、上机操作

第十五条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十六条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以防工件毛刺伤及人手。

第十七条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十八条 每次关机后,切记切断电源后并将“双手/脚踏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