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谢河镇武家寨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及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凉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认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人发﹝2016﹞120号),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谢河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公立)在编在岗人员(区教育局考核人员除外)。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透明客观,学区成立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中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文(学区负责人) 副组长:杨秉理(谢河九年制学校校长) 成 员:朱顺庆 包辉甲 许文德 牟永柱 李占胜 构 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秉理同志兼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任期为三年。除领导小组成员外,成立中学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在每次工作时由领导小组负责选出。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职 责:制定考核方案、中学教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中学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最终考核排名及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对照《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中学)》(附件1),对被考核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标准统一、评分正确。同时核算被考核教师年度成绩,提出初步考核排名及等次建议。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文(学区负责人) 副组长:包辉甲(学区总会计) 成 员:杨秉理 朱顺庆 包辉甲 许文德 牟永柱 李占胜 构 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辉甲同志兼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任期为三年。除领导小组成员外,成立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在每次工作时由领导小组负责选出。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职 责:制定考核方案、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小学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最终考核排名及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对照《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小学)》(附件2)、《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幼儿园)》(附件3),对被考核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标准统一、评分正确。同时核算被考核教师年度成绩,提出初步考核排名及等次建议。

四、教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奖、评七个方面,德为前提,绩为重点。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基本项,工作加分项,民主测评四个部分。其中工作基本项考核是对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等的具体量化。工作加分项考核包括出勤率、获奖成果、获荣誉称号、科研成果、重大贡献等。详见《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1(中学)2(小学)3(幼儿园)》。

五、考核成绩核算 年度考核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师德考核合格的教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细则分别算出思想政治表现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工作加分项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后全部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年度考核核算成绩。

不同职务人员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考核得分: 高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55%+工作加分项得分×25%+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中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65%+工作加分项得分×15%+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初级人员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70%+工作加分项得分×10%+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六、考核等次及比例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同等职级教师总人数的15%。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的,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 (一)组建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在学区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中学、小学幼儿园)两个教师考核评审工作小组,两个工作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由选举产生。

(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考核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增强考核的自觉性。

(三)个人述职。教师进行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填写的部分。

(四)民主测评。在学校范围内对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五)考核思想政治表现。依照《谢河学区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对教师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得分在合格及以上者进行继续以下考核程序,得分为不合格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排序在合格人员之后(如果出现多位不合格人员,其排序按照师德考核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六)定量考核打分。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校考核组对照《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根据教师提供的资料对教师分别进行打分。

(七)计算最终得分。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出最终考核得分

(八)排列名次,综合评定。中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提出教师年度考核排列名次及等级建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排名及等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先由各校考核小组根据《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出最终考核得分学区小学幼儿园考核工作小组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计算出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提出教师年度考核排列名次及等级建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排名及等次

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小学幼儿园教师本学期考核得分﹦A学区对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学期考核成绩×10%﹢B教师个人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得分×20%﹢C教师个人考核得分×60%﹢D教师工作年限得分×10%。算出两学期得分后取其平均数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计算公式为: 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上半年A﹢B﹢C﹢D)+(下半年A﹢B﹢C﹢D)﹞÷2 说明: A.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学期考核成绩由学区根据《谢河学区小学幼儿园)教学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考核后得出,折算成百分制。

B.教师个人学期质量检测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为:按照(教师所授学科中统一考试科目名次—该学科学区总班级数)×10﹢(教师所授统一考试学科平均分—该学科学区平均分)的计算公式算出得分后乘以一个百分比,使最高分在100分以内。教授几门统一考试科目的教师,取其平均值;没有教授统一考试科目的教师,取该项成绩中的最低分(幼儿园工作教师取该项成绩中的平均分)。

C.教师个人考核得分由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考核小组按照《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打出,按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折算成百分制。

D.教师工作年限得分=本专业工作年限+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照计算公式算出得分后乘以一个百分比,使最高分在100分以内。

(九)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排列名次和等次在全学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教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学区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十)总结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及时总结考核工作,并及时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关于考核结果的内容,审核无误后,上报教育局。同时填写教师考核结果通知册》并送达教师本人。

八、特殊人员的年度考核 1.学区站长、副站长、中学校长、副校长由教育局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2.责任督学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3.支教、借调等人员,由支教、借调单位向原工作单位提供工作情况,由原单位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排序。

4.新聘用人员,当年底仍在见习期或见习期满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应参加考核,但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九、其它事宜 本方案经凉州区教育局考核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意,并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

附件1:《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中学)》 附件2:《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小学)》 附件3:《谢河学区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幼儿园)》 附件4:《谢河学区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谢河学区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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